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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化

见、行、修的特点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觉囊派见行修中,见的特点是持佛祖末×时的他空中观见。要想懂行甚深性空真实,首先要懂得寂灭异品。《入行论》中说:“若不触假有,就不能认识无实有”。根钦多布巴·喜饶坚赞说:“他空见的寂灭异品就是破除从色至遍知间的所有以虚妄为实的无明妄执(实执无明耽著心)。”祖师多布巴·喜饶坚赞在《山法了义海论》等著作中说:“自续于世俗或者世俗存在于自续中就是细法我”。应而可以说“自续于世俗”就是说世俗成立于谛实有,成立于自性。那么,破细法我的细法无我,应该是色等不成立于谛实有。由于自色至遍知之间的世俗的一切法无自性成而空于其性,空于谛实有,悟证这样的性空智慧是觉囊派寂灭异品(应破方)时所持的观点。性空的否定为破而不立的否定(无遮),根钦的《山法了义海论》中说:“何处破何乃为无,“乃为无”者则为有。”意思是说色等虽无自性,但是色等的“不成立于谛实有”的法性却永不灭失。《佛法总释》中说:“世俗诸法永远无(非有),胜义诸法永远有(非无)”。那么,根钦师徒的不同点是什么呢?一些印藏学者认为,因为本性空是无遮(破而不立),所以根本没有性空的胜义等特点。但根钦说:“所破方面,《般若经》中比性空细的性空在末×时并未提到。但《般若经》的性空是本性具有如来藏的无量功德,中×时没有明说,是因为在末×和密乘中已经明说了,其中所讲授的性空是了义究竟的性空。”根钦说:“世俗诸法个个自性空,性之界中安住胜义身。”意思是说破除虚妄实执趋于“无”时胜义力等增强而形成“有”,这是(觉囊派所说的)性空的特点。那么将根钦师徒及传承者的观点——自色至遍知间的一切法以实执无明固执的谛实有异口同声地断定为所破,同时又承认本性或胜义法是谛实有、胜义有、自性有、真实有、真有、本性有、法性有等,二者不自相矛盾吗?回答是否定的,觉囊派的根钦师徒只说了胜义法谛实有,胜义法真实有,胜义法自性有,而绝对没有说世俗有为法谛实有等。说了胜义法是谛实有等,而没说所破(诸法)谛实有,那么,就承认了胜义法是谛实有,世俗有为法等无自性。因为,伺察胜义的理智未获世俗有为法等的谛实有,胜义法等是如是获得。通达世俗戏论谛空的圣智没有世俗的一切二现,在有超世俗的智、身、语的无量明相的根本定上身、智等是胜义谛,因为胜义谛是佛伺察胜义的理智之义,所以叫做谛实有。而绝不是缘起所破的谛实有,不违背《般若经》的经义,对觉囊派的无任何妨碍。那么,将根钦所讲的谛实有、胜义有、法性有等作为同一个意思的话,胜义法是谛实有,但不是所破的谛实有,所以要承认谛实有无周遍所破谛实有。若说胜义法,是谛实有,胜义有故,那么无周遍。因为只是胜义有,无需谛实有。若说法性,是道理谛实有,性空故,那么只是认可。因为对于所有为法的道理只是谛实有。若说法性,是谛实有,道理谛实有故,那么无周遍。因为道理上是谛,但无需谛实有,即您论述究竟的道理除了您别处无引证,但无需这样的谛实有和法有我故,认可。那么,法性胜义,是他空,除了自己,其他世俗法主空方面为性空故;法性胜义,自无空,法性道理是性空故。另外,个别不懂教义的人拿个别与外道相同的术语作为论据进行反驳,其犹如蜜蜂的翁翁声。那么,证悟法性胜义的妙慧是无明实执的对治道,实执和感受直接相违故,是证悟世俗诸法为无谛的妙慧故。这样的不认真的破立回声是心思不细。关于其他他空中观的基、道、果三位的论述和辩驳方法详见《山法了义海论》等著名经典。这个了义究竟的观点因为由本×的开创者们疏释,得大成就的瑜伽师们修炼,是十万佛和菩萨们的不颠倒的正确观点,所以有很多奇异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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