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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七贤臣的传说(六)桂·赤桑雅拉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美阿勿王的王子赤松德赞接位以后,从印度圣地迎来了静命和莲花生大师,并依照世界形成的四大洲、须弥山和日月之形等作为蓝本,修建了融印度、吐蕃与汉地三种艺术风格为一体的桑耶寺,弘扬佛法,佛教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弘扬佛教的同时,赤松德赞依靠得力的文臣武将,使吐蕃成为当时的霸主。那时以向杰察拉朗为首的武将在藏历水兔年攻克了唐朝的京城长安,代宗皇帝被迫逃往陕州,赤松德赞统治了汉地,立金成公主的亲戚唐广王为皇帝,并改年号,广治天下。这时,吐蕃的领土东至昴宿星升起的京师万祥门,南至轸宿星升起的恒河边,立碑为界。这样赤松德赞几乎统治了世界三分之二的地区,真可以称得上是转轮王再世。

  国王赤松德赞在扩大吐蕃的疆域时,时刻不忘内修政策。他召集群臣商议国政,这时主持内务的大臣桂?赤桑雅拉出列禀道:“陛下,微臣以为弘扬佛法故然很好,但现今百姓众生的事十分烦琐,如何是好?微臣以为王系与平民百姓理应有所区别,而敬奉三宝,尊重上人和贵族,言谈举止都必须符合规范;办事要讲法语良好的方法与效果,承继祖辈的美德,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使百姓明白事理,凡事以法而行。”群臣听了这番话,都认为桂?赤桑雅拉说的很好,国王也觉得他讲的十分有道理,于是命他担任执法大臣。

  桂·赤桑雅拉上任以后,对过去松赞干布国王时期制定的法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加以修正,严格执行。他执法时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哪怕是对过去的仇敌,只要他遵纪守法,他便依律给予奖赏;而对于作恶造孽之徒,即使是自己的亲友,他也毫不留情地给予处罚。由于他衡量是与非、功和罪的行为如斗秤一样公平,一斤一两,一斗一合分毫不差,深得人们的喜爱。由此,吐蕃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新风尚,人们相互爱怜,彼此尊重,关心他人尤如珍爱自己的眼睛;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就连老人拿着金子出门也十分安全。那时法庭无人上门,法官无案可办,只好学习五明;刑具派不上用场,搁在屋角里被灰尘裹藏。就在这样一个太平盛世之中,突然一天在一个酒店里有一个男子喝醉了酒,嘴里不干不净地与人争吵起来,并失手打死了对方。死者家人告到法庭,要求惩治凶手,让其家人赔偿损失。但是以往的法律没有一个明确的赔偿命价和医药费用的标准,法官十分犯难,于是将此事报告了赤桑雅拉,请求他裁决。赤桑雅拉对此久久思考,最后制定出了一个具体的关于命价的赔偿标准,并请国王审批。赤松德赞审阅后下旨通告国人,赤桑雅拉立即颁布告令:大相被杀,赔偿命价一万一千;次相、内大臣被杀,赔偿命价一万;小相、次内臣、大参事被杀,赔偿命价九千;小内臣、中参事被杀,赔偿命价八千;小噶伦被杀,赔偿命价七千;其余属民百姓由高至低,命价标准依次递减。赤桑雅拉命人将这些规定制成“九双木简”,当审判命案时,由法官将原告、被告的纠纷缘由进行立案,并如实写出命价,此种木简属于上等木简,称为“强塞”;相应的还有“竹郭”、“米纳”这两种赔偿命价与医疗费的木简。此外,又制定了其它的法规,也以木简为据。如审判亲眷离异案时,要写明双方从结合到分离的原委,此类木简称为“特强”;审判突发疯癫者的近亲时,要写出其经过,此类木简叫“曲扭”。这两种木简加上上面的三种木简,又称“真实五木简”。凡是实事求是的审理和公正的判决,就用木简标名“桑雅”,不公正的判决则标名为“格测”,明辨真伪者标名“卡玛”,这三种木简是用来检查分辨审判者的。凡一切罪过,均可以功赎免,这也要标于木简,此种木简称为“局巴”。

  由于桂·赤桑雅拉重新制定了法律,使吐蕃百姓敬畏神圣的法规,后世的大臣们都非常感激他,尊他为吐蕃的第六位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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