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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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1123-1202),字景庐,别号野处。饶州鄱阳(今波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南宋著名文学家。
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迈时年仅七岁,随兄适、遵攻读。他天资聪颖,“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十岁时,随兄适避乱,尝往返于秀(今浙江嘉兴)、饶二州之间。在衢州(今浙江衢县)白沙渡,见败壁间题有二色句,一咏“油污衣”云:“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使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迈读后,爱而识之。可见其自少年时,便性格高洁,不同凡俗。
绍兴十五年(1145),洪迈中进士,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因受秦桧排挤,出为福州教授。其时洪皓已自金返国,正出知饶州。洪迈便不赴神州任而至饶州侍奉父母,至绍兴十九年(1149)才赴任。二十八年(1159)归葬父后,召为起居舍人、秘书省校书郎,兼国史馆编修官、吏部员外郎。三十一年,授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三十二年春,金世宗完颜雍遣使议和,洪迈为接伴使,力主“土疆实利不可与”。朝廷欲遣使赴金报聘,迈慨然请行。于是以翰林学名义充贺金国主登位使。至金国燕京,金人要迈行陪臣礼。迈初执不可,既而金锁使馆,自旦及暮,不给饮食,三日乃得见。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迈扣留,因左丞相张浩认为不可,乃遣还。
迈回朝后,殿中御史张震弹劾迈“使金辱命”,论罢之。乾道二年(1166),知吉州(今江西吉安),后改知赣州(今江西赣州)。迈到任,重视教育,建学馆,造浮桥,便利人民。后又徙知建宁府(今福建建瓯)。淳熙十一年(1184)知婺州(今浙江金华)。在婺州大兴水利,共修公私塘堰及湖泊八百三十七所。后孝宗召对,迈建议于淮东抗金边备要地修城池,严屯兵,立游桩,益戍卒,并应补充水军,加强守备,得到孝宗嘉许,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迈入史馆后预修《四朝帝纪》,又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深得孝宗信任。淳熙十三年(1186)拜翰林学士。光宗绍熙元年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二年上章告老,进龙图阁学士。嘉泰二年(1202)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卒赠光禄大夫,谥文敏。
迈学识博洽,熟悉典故,一生著述极为繁富。据《四库全书》所有:《野处类稿》二卷、《史记法语》八卷、《经子法语》二十四卷、《南朝史精语》十卷、《夷坚志》四百二十卷、《万首唐人绝句》九十卷。还有《容斋随笔》十六卷、《续笔》十六卷、《三笔》十六卷、《四笔》十六卷、《五笔》十六卷(现在统称这五集为《容斋随笔》),共一千二百一十九则,收入《四库全书》集部杂家类。这是一部广涉历史、文学、哲学、艺术等方面的随笔集,历来为人们所推崇。《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南宋说部当以此为首。”其中自以史诸子百家,以及医卜星算之属,皆钧纂不遗,辨证考核,也颇为精确。作者尤熟于宋代掌故。所载宋代史实,皆极精审。书中考证汉唐以来的历史名实,政治经济制度,亦颇精确。还记叙了杜甫、李白、柳宗元、苏东坡等人的轶事,对历史人物和事件,也间加评论,颇有见解。后人曾将其中有关论诗和论四六骈文的资料辑录为《容斋诗话》十六卷、《容斋四六丛谈》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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