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为花朝日,也有的定二月初二“龙抬头”或二月十二为花朝。说是此日为百花生日,清代蔡云《吴歙》诗称“百花生日是良辰,未抵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青年喜于此日相约游春扑蝶,旧俗认为此为天然吉日,最宜举办婚姻喜庆大事,民谣称“童养媳妇不要焦,不在腊八就在花朝”。农村仍存借花朝吉日办婚嫁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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