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溯源—中华南方文明之源:五溪文化(三)
【以稿换稿】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小 中 大】
1、五溪人早已会人工取火和熟食。在五溪发现的大批旧石器地点中,有不少地点出土有可用于取火的黑色燧石。在新晃大桥溪地点、鹤城岩屋滩地点还发现被火烧烤过而留下的红褐色斑痕的砾石和打制石器。值得提及的是,考古工作者在发掘新晃大桥溪旧石器地点时,在出土打制石器的地层中,还发现有红烧土块。进一步证明五溪人在这时期已使用火的事实。新晃大桥溪地点位于舞水河的二级阶地,属中更世晚期,即考古学的旧石器时代中期。说明五溪人至迟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已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方法,并使之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之中。
2、渔猎在高庙人的生产和生活中仍占重要地位。高庙文化遗址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遗址的文化层由大量的螺、贝、蚌和鱼刺、兽骨堆积而成,人们常称为“贝丘遗址”。堆积的厚度,多在3米以上,其中高庙遗址最厚处达7米。在其文化层中发现和出土大量的石网坠,证明高庙时期五溪人的捕鱼作业,由先前的个人作业、徒手作业进入了集体的拉网式作业。遗址中大量水生动物的骨壳和大量兽类遗骸在这期遗址的发现,大量捕鱼工具的部件——网坠的出土,证明高庙文化时期,渔猎在“五溪”先民经济生活中仍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3、发达的制陶业与极高水平的陶器装饰工艺。高庙文化中的陶器有罐、簋、盆、盘、缶本、支座等器型。陶片多见褐色陶,也有红、灰、黄褐和白陶,陶胎多夹砂。器类主要为圆底器和圈足器,少见平底器,不见三足器。典型器有高领深腹罐、圈足盘、圆底缶本和碗型器。器型规整,胎壁不厚且均匀,制作方法为轮制,其制作和烧造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特别是陶器上的花纹装饰,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其中蓖点纹特别突出,可谓登峰造极,不仅有由蓖点纹构成的多种几何形纹,而且有蓖点组成的富有变化的凤鸟纹。其构图的夸张、奔放和技法的规整、娴熟,实在难以令人想象它是产生于七千年前的史前时期。陶罐上的兽面与风鸟载日神徽,其神像的造型、构思与制作技法,几乎与现代艺术品中的同类题材媲美。高庙文化中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陶器器型和寓有深奥文化内涵、流畅精美的纹饰,是构成高庙文化的主体,反映了“五溪”先民在这时期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和极高的文化素养,彰显着五溪高庙文明的辉煌!
4、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并存的石器加工业。“五溪”地区发现的这批早期的“贝丘遗址”,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大量的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并存。打制石器最常见的是大薄石片,再就是琢制与磨制兼施石器,十分精致和美观,这种石器在麻阳火车站遗址、麻阳上洲遗址都有出土。出土最多的乃是全身抛光的磨制石斧。特别有一种有肩石斧,尤具地方特色,黔阳高庙,麻阳火车站等遗址均有出土,而在洞庭湖的同期遗址里则少见或不见。另外,有孔石铲 (或曰有钺)、契形百凿、百锛、石刀等磨制石器也多有出土,制作工艺精良。同时,在这期的遗址里,还出土一批多式样的磨制骨制品,多见的有骨针、骨锥、骨哨等,先民已运用了缝纫技术,脱离了以树皮、草叶遮身的“野蛮”时代。石钺、骨哨的发现,说明这时的“五溪”先民已有了一定的社会组织和集体 (部落) 行动观念。
5、房屋建筑比较规矗,已有了固定的村落。“五溪”地区发现的“贝丘遗址”都堆积有很多螺壳、兽骨等残骸,面积最宽者可达数千平方米,堆积物的厚度可达7米,并可分辨出多个文化层。其中黔阳高庙遗址就可分出5~7个文化层次。说明该遗址是一个长期有人居住的固定村落,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在遗址的文化层中,我们还发现了一批柱洞,从柱洞有规律分布分析,应为木构件房屋基址。在麻阳火车站遗址,还发现一大片红烧土地面,估计也应是房屋的遗址,人们为了防潮先将地面用火烧烤,使其地面坚硬和具有防潮功能,这对远古人类来说,可称得上是一种先迸的建房手段了。
磨制石器的出现和普遍使用,制陶业的成熟,稻作农业的发现,家畜饲养业的兴起,固定村落的形成和有组织的渔猎等生产活动的开展,标志着炎帝的子孙——“五溪”先民在7000年前就已经从渔猎经济过渡到生产经济,开始饲养动物和种植水稻,也标志着“五溪”先民当时已名符其实地进入了“文明时代”,并孕育催生了中华南方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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