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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传奇

中国古代神话故事的起源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11月2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远古人民表现对自然及文化现象的理解与想象的故事。它是人类早期的不自觉的艺术创作。神话并非现实生活的科学反映,而是由于远古时代生产力的水平很低,人们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自然现象和原始社会文化生活的起源和变化,以他们贫乏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借助想象和幻想把自然力和客观世界拟人化的结果。

神话的创作与远古人民争取生存、向自然力抗争的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与远古的生活和历史有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了远古人民对自然力的抗争和对提高人类自身能力的渴望。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远古人民结群而居,在集体劳动和共同生活中,创造了原始工具、木刻符号、图画文字、原始的音乐和舞蹈,同时也创作了原始神话。神话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并伴随漫长的历史进程,不断创造和发展。中国早在原始群和血缘公社时期已开始了石器文化的创造。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征服自然的能力有所增强,活动范围也日渐扩大,学会靠人类的活动增加天然产物。考古发现一再证明,在漫长的旧石器时代,中国西北高原、华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都有远古人民活动的遗迹。至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则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高度发展的阶段,在中国黄河、长江流域,这种以母系血统维系的母系氏族公社更发展到全盛时期。因此,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出现了不少女性神话人物,如女娲、羲和、西王母等。在母系氏族社会,妇女不仅在生产上起主要作用,而且成为原始聚落中胞族的轴心。她们常常被说成是人类及万物的创造者。父系氏族社会建立之后,原始艺术中又出现了男性神话人物形象,而在许多神话人物之间,也便相应地出现了辈分和谱系。氏族间的聚居和合并出现了部落或部族。部落、部族及联合部族的出现,带来了部落或部族间的争战,构成了反映不同部落或部族间关系神话的产生基础。家长奴隶制、部族军事民主制及部落间的争战,为古代神话及英雄史诗提供了重要的素材和艺术想象的土壤。中国神话中的共工与蚩尤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以及黄帝集团与炎帝集团间争战的神话,大都具有这种性质。其表现则是借助人类早期的幼稚的想象和对自然与社会现象的理解。构成幻想的情节,并被认为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的存在。

神话中的主人公(神)尽管常常是人间奇迹的创造者,但他们也常常遇到挫折和厄运。它反映了神话幻想的现实制约性。

原始神话是人类童年时期特有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原始人对自然和社会的一种认识形式。它反映了人类早期的思维活动。处于蒙昧时代的远古人民,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水平,不能超越其生产力低下的状况和对自然抗争的无力状态。因而在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观察中,便多是直观、猜测和臆想。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类智力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原始神话一般不再产生。但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文化知识程度的不平衡,在一些实践上还不能有效地控制自然,和在认识上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起源和自然现象变化等的地区和民族,神话性的幻想仍不可避免,或不能完全避免。但这些作品与原始神话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

神话中有远古人民种种幼稚的思索和追求,多方面地反映了原始人的宇宙观。其中往往寓含着原始科学、原始哲学、原始宗教的因素。相信有超自然的主宰,相信万物有灵,相信灵魂和神灵的存在等种种原始观念和意识,以及图腾崇拜、巫术信仰、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组成远古人民世界观的因素。在神话中,一切自然现象乃至某些社会存在都被看成是有生命的,都被赋予人的特点和超自然的能力。神话中的奇禽奇兽、怪神怪物以及氏族神、部落神、雷神、雨神等夸张与想象的形态,都不能和这些观念分开。神话中对于人和动物、人和自然、自然与自然之间的某些因果联系的认识与想象,是作为处于神话时代的人们意识形态的种种表现而存在下来的。

早在公元前的先秦古籍中,如《山海经》、《左传》、《国语》、《楚辞》以及《吕氏春秋》等,中国著名的古典神话已得到记载。汉代及三国的《淮南子》、《史记》、《汉书》、《吴越春秋》、《三五历纪》等,以及魏晋六朝的《搜神记》、《述异记》等书中也都有许多古典神话的记录。这中间,《山海经》保存的神话最为丰富,而且接近古代神话的原貌。诸如女娲、常羲、夸父、精卫等神话以及羿、鲧、禹、黄帝和蚩尤的神话,刑天、帝俊神话、西王母神话以及关于日月山、昆仑墟、各种自然神和奇异的族国等记述。在这些记载中,呈现出许多英雄神、始祖神、创造神以及自然神、统治神、反抗神等丰富多采的神话人物形象。他们各具性格,多彩多姿,活动在古代幻想艺术世界之中。这些不同时期的文献所记载的古典神话,以部族神话为主体,具有地域性和部族的差异性,各有不同的产生区域和传承范围。按地域系统,大体可分为西方昆仑神话、东方蓬莱神话、南方楚神话及中原神话等。按所表现的内容,有关于天地开辟、人类起源的;有关于日月星辰、自然万物的;有关于洪水和部族战争的;还有关于工艺文化的。这些神话在古代人的幻想解释中多方面地说明了天地宇宙、日月星辰、山川草木及人类、民族的由来,呈现出我国古代人对天地万物的天真美丽富有趣味的艺术想象。

中国开辟神话在文献记载中具有极强的幻想性。女娲是北方神话的开辟神,盘古则为南方神话的开辟神。女娲是抟土造人的始祖,盘古则以他巨人的身躯化生天地万物。女娲在“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焰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的情况下,还“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挽救了一个即将毁灭的世界,成为人类的再造神。围绕女娲补天的神话,还有共工怒触不周山等许多动人的情节。中国洪水神话汉族记录最早,少数民族的则比较晚近,大体可分为南北两大系统。南系洪水神话多有雷公出现,雷公为洪水的制造者,因而在神话情节中常常展开与雷公的斗争。北系洪水神话多与共工相联系,共工怒触不周山成为洪水泛滥的根源。后期记录的洪水神话与兄妹婚型神话常常结合在一起,而洪水后成婚的兄妹,又往往被说成是远古的伏羲、女娲乃至盘古。早期神话对兄妹婚似没有非议,后期神话则对兄妹的结合造出许多解释的理由,以说明其出于不得已或取得了上天的允许。这反映出历史上存在过的兄妹婚,已失去其合法地位。这类神话的主旨在于表达“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过程。它把洪水故事与血缘婚相结合,具有重要的文化史意义。唐李亢《独异志》中,较早地记载了中国兄妹婚型的神话。如:“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其形态,尚未与洪水神话结合。

《山海经》、《开筮》、《国语》等古代文献中记载的鲧、禹神话,塑造了中国古代两位治水英雄。鲧在洪水滔天时窃了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被杀于羽郊,三岁不腐,孕育出一位继续平治洪水的禹。禹疏导河川,平夷山岳,以更坚决的意志,在黄龙、玄龟的帮助下,获得成功,反映了古代劳动者征服自然的伟大胸怀。日月星辰神话,在古文献记载中有巨人化生说和神生日月说两种。在神生说中,羲和被认为是日月的母亲;太阳又被想象成为可以浴于咸池,登上扶桑,运动于水、树之间的形象。太阳常常与乌相联系,月亮常常与蟾蜍相联系,在日和月的关系上,神话又往往以人类社会家庭关系加以说明,如把它们看成是父与母或兄与妹的关系。其他如夸父逐日、羿射十日等,均与日月神话有关。

中国古代神话,源远流长,不仅记载早,品类多,而且不少古老的神话,至今依然在民间口头上流传,特别是在中原地区,中国远古一些著名的神话,如关于大禹、黄帝(轩辕氏)、女娲、伏羲、盘古、夸父等神话,大多仍以口头形式流传于河南等地区。还有关于舜、蚩尤、后羿、启的神话,今仍在河南、河北以及南方一些省份流传着。由于流传时间久远,这些神话与古文献上记录的,在具体情节上有所不同,出现许多变异。特别明显的是发生神话间的融合及地方化的现象。如“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神话与开辟神话融在一起,以及指出某些古神话人物的地方遗迹等。也有的融进一些后世宗教的观念。这些现在仍流传不衰的神话,经过演变,自然不同于原始古典神话,但却可以证明和补助文献记录的材料,实有裨于中国神话学的研究,特别是对弄清有关神话发展的古今形态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神话是多民族的创造。在上古时代,中国各民族的祖先就开始了他们的生息、繁衍和生产活动。中原黄河流域的夏族,东部淮河流域的东夷,南方长江流域的三苗,以及西北的氐羌,大漠南北的荤粥(山戎、猃狁)等都是创造中华民族古老历史文化的参与者。今天,除汉民族外,中国已有55个少数民族。这些民族的神话,丰富多采,构成中国神话的重要部分。它们有些被记录在民族历史典籍中,如《东巴经》、《西南□志》、《蒙古秘史》等;有些保存在各族人民的记忆中,今天仍在口头上流传。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以开辟神话、洪水神话、日月神话、动植物起源等为多,还有一些关于民族姓氏来源的神话。由于各民族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不同,这些神话大多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表现出多族多源的特点。

各民族的创世神话,想象丰富,情节也颇曲折。著名的有纳西族创世神话《人祖利恩》、壮族神话《布洛陀与妹六甲》、□族神话《人类和石头的战争》、《开天辟地》等。在《开天辟地》中,四个创造神用四根铜柱撑天,用四把笤帚,扫了天的四方,使天地远远分开。此外,还有布依族神话用犀牛角撑天,以及用蓝宝石补天(纳西族)等。在再造人类的神话中,除兄妹结婚,繁衍人类外,还有开辟神撕下皮肉抛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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