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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禁忌小说阅读笔记——色戒的突破与道德的沦丧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菠萝小僧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我想,我绝对没有宣扬“色情小说无害论”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色情小说对社会的冲击可能未必是由于它所带来的性诱惑,而是由于它对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伦理的蔑视。
    性禁忌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禁忌,也是其他禁忌的基础。假如肆无忌惮地彻底冲破了这个禁忌,那么,就社会生活中任何约束都将失去意义,人和禽兽之间,也就没有区别了。色情小说由于过分强调人对性欲的渴望,往往会带来道德观念的极度沦丧。
    夸张到极处,就会走向性虐待,《绣榻野史》里的大里,让金氏不能走路;未央生让花晨三四天起不了床;《禅真后史》里的的西化和尚,竟然让沈氏断送了性命。这些都是较为典型的例子。
    比如,《灯草和尚》中,作者设计了一个误会,让父女二人交媾;《浪史》中的浪子,将母女二人并列在同榻上加以玩弄;《桃花影》中的夏非云,目睹了母亲和魏云卿的通奸后,却发誓非此人不嫁;更为过分的是《痴婆子传》中的上官婀娜。
    婀娜在十三岁的时候,受邻居少妇的启蒙而初通人事,遂即与其表兄偷尝禁果,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先后私通者有奴仆、公公、大伯子、小叔子、优伶、和尚、家庭教师等,丈夫之外,总共一十二人。
    该书序云:“尝观多情女子,当其始也,不过一念之偶偏;迨其继也,遂至欲心之难遏。甚且情有独钟,不论亲疏,不分长幼,不别尊卑,不问僧俗,惟知云雨绸缪,罔顾纲常廉耻,岂非情之痴也乎哉。一旦色衰爱弛,回想当时之谬,未有不深自痛恨耳。”
    一篇大道理说得煞是好听,但书中反反复复的描写给人的暗示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不顾一切的人比比皆是,读者如果可以承担其事的后果,尽可大胆仿效。没有一部色情小说的序言不说自己的目的乃是劝诫世人不可纵淫,可是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极其虚伪的借口。
    色情小说还给人这样一个暗示:一个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无论他采取什么样的手段,都中可以原谅的;假如他成功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那甚至是值得羡慕的。
    所以,色情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为了获得对方的肉体,可以强奸,可以诱奸,可以欺诈,可以下迷魂药,甚至可以杀人放火,即使让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名声扫地也在所不恤。小说写到这个程度,它对于人心所起的毒化作用,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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