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婚姻家庭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锡伯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妇随夫居的典型的父权制婚姻形态。
订婚一般订婚要经过说亲、许亲、订婚等过程。说亲,当儿子长到成婚年龄时,父母就开始多方托人为儿子物色配偶,有了目标并且得到亲朋及儿子的认可后,两家通过媒人开始接触,商议这门婚事。
说亲说亲,即提亲,又叫“说媳妇”。说亲之前,男方必须请一位德高望重、能说会道,并与女方家关系较亲近的人(男女均可)作为媒人登门求亲。媒人第一次登门拜访女方家时,要带一瓶礼酒,作为登门礼。
许亲许亲仪式由男方一手操办。男方在媒人的主持下,在女方家设盛宴,款待女方父母,媒人让男方跪听女方父母的许亲。这次不用送彩礼,因而称其为“虚磕头礼”。
订婚仪式男方的直系亲属同媒人带着羊只、彩礼等礼物到女方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亲属。准女婿对女方父母等亲属行跪礼,一一磕头相拜,并敬献彩礼。因这次带了彩礼,故叫“实磕头礼”。从此标志着双方缔结了婚姻,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都认为是不光彩的事,尤其是女方提出解除婚约,更要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
婚礼订婚后男方各极筹办喜事,等条件具备后,男方父母同媒人去女方家,请示许婚日期,故称作“请命”。吉日定下之后,各自开始准备嫁女和娶亲的宴席。
婚礼前夕,男方聘请亲戚中较有声誉、未丧过偶、与亲家相好,而且善于辞令、生肖与女方生肖相生的男女各一名担任“奥父”和“奥母”(意为“迎亲爹”和“迎亲娘”),由他们主持和交涉迎亲事宜。
家庭锡伯族的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是最小的社会组织和经济单位,它是组成哈拉莫昆的最小成员。
解放前,锡伯族的家庭仍然保持着封建家长制。家庭中辈分最高的男子为一家之长,家内一切事务由他说了算,其他人没有决断的权力,尤其是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尤为低下,她们是男人的附属物,每天起早贪黑,伺候公婆、丈夫,照顾儿女、叔伯,从不得一时清闲。此外,女婿(赘婿)对家庭事务也没有决断的权力。
锡伯族的家庭构成,以父系制为主,其规模之大小,因地而异,在城市以父子两代一起居住者多见,三代同堂者较少;农村则三代同堂,四、五代同堂者都有。
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封建家长制、哈拉莫昆制、家规家法等被彻底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互敬互爱、讲民主、团结和睦、平等的新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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