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丧葬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人死,一般行土葬。村寨有公共墓地,不分姓氏,只要是村寨成员都可以葬入,棺木与汉族同。入葬时,棺木须横放。无殉葬物。死后七天请佛爷念经超度“亡魂”。若是暴病死、天亡的,或称为“枇杷鬼”的,死后火葬。残骸放入瓮中,葬人公共墓地之外的特定地方,不垒坟,不超度。
建筑
德昂族的住宅,系“干栏”式竹楼,竹木结构。德宏地区是一户一院,主楼呈方形,楼上住人、煮饭、贮藏粮食及其他用具,楼下圈栏牲畜。室内分为卧室和客室两部分,走道末端设火塘供煮饭用。卧室根据已婚子女情况,用竹壁间隔成小房间。<窖室中间设火塘,供取暖、烧水煨茶,接待客人之用。
竹楼的正门一边搭有晒台,用以晾衣服和晒谷物。屋顶是用山茅草编成的草排覆盖。屋脊有草制的装饰物,类似内地寺庙屋脊上的“宝鼎”、“鳖鱼”等,风格独特。在主楼侧边,一般都建有附房,用作堆柴草及×舂米的脚碓。据说,明、清时住居芒市坝的德昂族的房屋,质量比现在的好,是穿斗的木屋架,木板楼,四壁与内部都是用平直、光滑的木板围成。但这些建筑物在一八一四年反抗芒市傣族土司的战争中被烧光了。镇康地区现今的住宅与德宏地区相同,但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还保留着几个大家庭,即三五个或十余个小家庭同住于一幢长方形的大屋中。这种大房子,一般一幢要占地四五百平方米。到解放前,保留下来的一幢大房子的遗址长约五十米,宽约十五米,占地七百五十平方米。楼的中间有宽敞的走道,两旁为各小家庭住间,各户之间用竹壁间隔,并在每户的住间旁设有招待佛爷及客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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