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九:奉本第三十四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以德多為象。万物以广博眾多,歷年久者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莫大日月,继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於大辰,北斗常星。部星三百,卫星三千。大火二十六星,伐十三星,半斗星,二十八宿。多者宿二十八九。其犹著百茎而共一本,龟千岁而人宝。是以三代传决疑焉。其得地体者,莫如山阜。人之得天得眾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於天子,疆内之民统於诸侯。日月食, 告凶,不以其行。有星 於东方,常星不见,地震,梁山沙鹿崩,宋、卫、陈、郑灾,王公大夫篡弒者,《春秋》皆书以為大异;不言眾星之 入、 雨,原隰之袭崩,一国之小民死亡,不决疑於眾草木也。唯田邑之称,多著主名。君将不言臣,臣不言师,王夷、君获,不言师败。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尧则之。」则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以成功也。齐桓晋文不尊周室,不能霸;三代圣人不则天地,不能至王。阶此而观之,可以知天地之贵矣。夫流深者其水不测,尊至者其敬无穷。是故天之所加,虽為灾害,犹承而大之,其钦无穷,震夷伯之庙是也。天无错舛之灾,地有震动之异。天子所诛绝,所败师,虽不中道,而《春秋》者不敢闕,谨之也。故师出者眾矣,莫言还。至师及齐师围成,成降於齐师,其君劫外,不得已,故可直言也。至於他师,皆其君之过也,而曰非师之罪。是臣子之不為君父受罪,罪不臣子莫大焉。夫至明者其照无疆,至晦者其暗无疆。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杀隐桓以為远祖,宗定哀以為考妣,至尊且高,至显且明。其基坏之所加,润泽之所被,条条无疆,前是常数,十年邻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远夷之君,内而不外。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妻庶其、鼻我,邾妻大夫。其於我无以亲,以近之故,乃得显明。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益师卒而不日。於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言不以為外,以近内也。
【来源:作者原创】
- 上一篇: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深察名号第三十五
- 下一篇: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九:观德第三十三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