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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齐侯使高张来唁公。
  公如晋,次于乾侯。
  夏四月庚子,叔诣卒。
  秋七月。
  冬十月,鄆溃。
  【传】
  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鄆。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祇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屨,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啟服,堑而死。公将為之櫝。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帷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於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榖。公衍、公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為生,其母先以告,公為為兄。公私喜於阳榖而思於鲁,曰:「务人為此祸也,且后生而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為大子。
  秋,龙见于絳郊。魏献子问於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於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饗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鬱演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為句芒,该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犂,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书焉。
  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為被庐之法,以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為国法,是法姦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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