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十四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传】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己也。尊晋罪己,礼也。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偽废疾,使请於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眾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於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晳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於宗丘,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姦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使屈罢简东国之兵於召陵,亦如之。好於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慼,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与。蒲餘侯恶公子意恢,而善於庚与;郊公恶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与。」许之。
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不知度,与养氏比,而求无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鬬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鬬辛居郧,以无忘旧勋。
冬十二月,蒲餘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鐸逆庚与於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於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於朝。宣子问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鮒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為昏,贪以败官為墨,杀人不忌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於市。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於亲。三数叔鱼之恶,不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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