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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序言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3年04月14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古者凡公文及函札皆名曰书。尚书诸篇,大部分為古代之公文,故先秦但称此书曰「书」。至汉初始有「尚书」之称;尚书者,意谓古代之公文也。后世因其為群经之一,故又称之為「书经」。盖尚书、书经,二者皆后起之称,非本名也。今沿汉人例,名之曰尚书。

相传古者尚书凡三千餘篇,至孔子删定為百篇。案:孔子以诗书敎生徒,本书曾经孔子编次,当属事实;惟删书之说,恐不足信。又:先秦有百篇本尚书,亦无可疑(孔壁所出古文尚书,有百篇书序,可证。);惟此百篇本尚书,亦非孔子所定;以其有多篇当著成於孔子之后也。

据史传所载,秦始皇焚书时,伏生藏百篇尚书於壁中。其后经秦末之乱,刘项之争,至汉初乱定,伏生发其书,仅存二十九篇(顾命及康王之誥為二篇)。汉文帝时,使鼂错就伏生习尚书,伏生亦以此在齐传授生徒,於是此二十九篇始传於世。其后,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上之朝廷,因增入泰誓一篇。惟以汉人欲保持二十九篇之数字,於是将康王之誥合於顾命為一篇,故仍為二十九篇。后世或谓伏生所传尚书為二十八篇者,乃就顾命及康王之誥合為一篇言之也。

汉景帝时,鲁恭王因扩建宫室,坏孔子故宅,於孔壁中得古文本经书数种,其中尚书一书,较伏生所传者多十六篇(中有九共一篇,分之则為九篇,故亦云多二十四篇。)惟因当时朝廷,不重视此古文本,故至光武帝时,卽失去武成一篇;至西晋永嘉之乱,其餘十五篇,亦全部亡佚。

东晋时,豫章内史梅賾,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五十八篇者,乃将伏生之二十九篇,析為三十三篇(分尧典為尧典、舜典二篇,又於分出之舜典前,增加了二十八字;分皋陶謨為皋陶謨、益稷二篇;分盘庚為三篇;故為三十三篇。),又加偽撰之二十五篇也。此偽撰之二十五篇,自宋吴棫及朱子已疑之;歷元至明,疑者亦不乏人。清初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八卷,列举一百二十八证,以明此二十五篇為偽书;於是其偽遂成定讞。

以上录自《尚书今註今译》,臺湾商务印书馆,屈万里。

二十五篇偽书者: 大禹謨、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誥、汤誥、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说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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