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周易集解(唐)李鼎祚:卷七
【繁体中文】 作者:(唐)李鼎祚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韩康伯曰:言咸卦之义也。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离也。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夫易六画成卦,三材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斯盖守文而不求义,失不远矣。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通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刚下,二气交感,以相与也。
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王肃曰: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也。通义正,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万物化生于山泽。
陆绩曰:天地因山泽孔窍,以通其气,化生万物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为圣人;初四易位成既济;坎为心、为平,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谓四之初,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悬象著明,万物见离,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
崔觐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君子以虚受人。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人,坤为虚,谓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艮山在地下为谦,在泽下为虚。
初六:咸其母。《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为指。坤为母,故“咸其母”。失位远应,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谓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崔觐曰: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当礼,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虞翻曰: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贞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之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为害也。今未感坤,初体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动之离,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虞翻曰:脢,夹脊肉也。谓四已变,坎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犹上也。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之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媵口说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泽通气,故“媵口说也”。
《序卦》曰: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巽而动,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刚柔皆应,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荀爽曰:谓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者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虞翻曰: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日;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四时变化而久成。
虞翻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离夏,至三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谓乾坤成物也。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虞翻曰:圣人谓乾。乾为道。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以离日照乾,坎月照坤,万物出震,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与咸同义也。
《象》曰:雷风,恒。
宋衷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为万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也。乾为易,为立;坤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动。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称浚,故曰“浚恒”。乾初为渊,故“深”矣。失位变之正,乾为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虞翻曰:失位悔也,动而得正,处中多誉,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荀爽曰:乾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荀爽曰: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应上见乘,是“无所容”。无居自容,故“贞吝”。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虞翻曰:田为二也。地上称田,无禽,谓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变承之。故曰“田无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恒其德”。妇人谓初。巽为妇。终变成益,震四复初,妇得归阳,从一而终,故“贞妇人吉也”。震,乾之子,而为巽夫,故曰“夫子”。终变成益,震四从巽,死于坤中,故“夫子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虞翻曰:一谓初,终变成益,以巽应初震,故“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虞翻曰:震没从巽入坤,故“从妇凶”矣。
上六:震恒,凶。《象》曰:震恒在上,大无功也。
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动乘阳,故“凶”。终在益上,五远应,故“无功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韩康伯曰:夫妇之道,以恒为贵,而物之所居,不可恒,宜与世升降,有时而遁者也。
(艮下乾上)。遁:亨。
虞翻曰:阴消姤二也。艮为山,巽为入,乾为远,远山入藏,故“遁”,以阴消阳,子弑其父,小人道长,避之乃通,故遁而通。则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
虞翻曰:小,阴,谓二。得位浸长,以柔变刚,故“小利贞”。
郑玄曰:遁,逃去之名也。艮为门阙。乾有健德。互体有巽,巽为进退。君子出门,行有进退,逃去之象。二五得位而有应,是用正道得礼见召聘。始仕他国,当尚谦谦。小其和顺之道,居小官,干小事其进以渐,则远妨忌之害,昔陈敬仲奔齐辞卿是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侯果曰:此本乾卦。阴长刚殒,君子遁避,遁则通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虞翻曰:刚谓五而应二,艮为时,故“与时行”矣。
小利贞,浸而长也。
荀爽曰:阴称小,浸而长,则将消阳,故“利正”。居二与五相应也。
遁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谓阳气退,阴气将害,随时遁避,其义大矣。
宋衷曰:太公遁殷,四皓遁秦之时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
崔觐曰:天喻君子,山比小人。小人浸长,若山之侵天。君子遁避,若天之远山,故言“天下有山遁也”。
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远,为严。小人谓阴。坤为恶,为小人。故“以远小人,不恶而严”也。
侯果曰:群小浸盛,刚德殒削,故君子避之。高尚林野,但矜严于外,亦不憎恶于内,所谓吾家耄逊于荒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陆绩曰:阴气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后,故曰“遁尾”也。避难当在前,而在后,故“厉”。往则与灾难会,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虞翻曰:艮为尾也。初失位,动而得正,故“遁尾厉”。之应成坎为灾,在艮宜静,若不往于四,则无灾矣。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虞翻曰:艮为手,称执;否坤为黄牛;艮为皮。四变之初,则坎水濡皮。离日乾之。故“执之用黄牛之革”。莫,无也。胜,能。说,解也。乾为坚刚,巽为绳,艮为手,持革缚三在坎中,故“莫之胜说”也。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离爻,离为黄牛。体艮履正,上应贵主。志在辅时,不随物遁。独守中直,坚如革束。执此之志,莫之胜说。殷之父师,当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虞翻曰:厉,危也。巽为四变,时九三体坎,坎为疾。故“有疾厉”。遁阴剥阳,三消成坤,与上易位。坤为臣,兑为妾上来之三,据坤应兑,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
王肃曰:三上系于二而获遁,故曰系遁。病此系执而获危惧,故曰“有疾惫也”。此于六二,畜臣妾之象。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动入坤,坤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谓与五同任天下之政。潜遁之世,但可居家畜养臣妾,不可治国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为好,为君子;阴称小人。动之初,故“君子吉”。阴在四多惧,故“小人否”。得位承五,故无凶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处其位,而遁于外,好遁者也。然有应在初,情未能弃。君子刚断,故能舍之。小人系恋,必不能矣。故“君子吉,小人凶”矣。
九五:嘉遁,贞吉。
虞翻曰:乾为嘉,刚当位应二,故“贞吉”。谓三已变,上来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时否德刚,虽遁中正,嘉遁者也。故曰“贞吉”。遁而得正,则群小应命,所谓纽以紊之。刚正群小之志,则殷之高宗当此爻矣。
上九:肥遁,无不利。
虞翻曰:乾盈为肥。二不及上,故“肥遁无不利”。《象》曰:“无所疑也。”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侯果曰:最处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恋,超世高举。果行育德,安时无闷,遁之肥也。故曰“肥遁无不利”,则颍滨巢许当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韩康伯曰:遁,君子以远小人。遁而后通,何可终耶。阳盛阴消,君子道胜也。
(乾下震上)。大壮:利贞。
虞翻曰:阳息,泰也。壮,伤也。大谓四,失位为阴所乘。兑为毁折伤,与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阴柔消弱,刚大长壮,故曰“大壮”也。
刚以动,故壮。
荀爽曰:乾刚震动,阳从下升,阳气大动,“故壮”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虞翻曰:谓四进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正大谓四之五成需。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
崔觐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一曰:雷,阳气也。阳至于上卦。能助于天威,大壮之象也。
君子以非礼弗履。
陆绩曰:天尊雷卑,君子见卑乘尊,终必消除,故象以为戒,“非礼不履”。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虞翻曰:趾谓四。征,行也。震足为趾,为征。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凶”。坎为孚,谓四上之五成坎,已得应四,故“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虞翻曰:应在乾终,故“其孚穷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虞翻曰:变得位,故“贞吉”。动体离,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
虞翻曰:应在震也。三,阳,君子。小人谓上。上逆,故“用壮”。谓二已变离,离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体乾,夕惕,故“贞厉”也。
羝羊触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与五同功,为兑,故曰“羊”。终始阳位,故曰“羝”。藩,谓四也。三欲触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角,谓五也。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谓四也。九四体震,为竹苇,故称“藩”也。三互乾、兑、乾,壮;兑,羊,故曰“羝羊”。四藩未决,三宜勿往,用壮触藩,求应于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体兑为羊,四既是藩,五为羊角,即“羝羊触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腹。《象》曰:藩决不赢尚往也。
虞翻曰:失位悔也。之五得中,故“贞吉”而“悔亡”矣。体夬象,故“藩决”。震四上处五,则藩毁坏,故“藩决不羸”。坤为大舆、为腹;四之五折坤,故“壮于大舆之腹”。而《象》曰“尚往者”,谓上之五。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虞翻曰:四动成泰。坤为丧也。乾为易。四上之五,兑还属乾。故“丧羊于易”动各得正,而处中和,故“无悔”矣。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案:谓四五阴阳失正。阴阳失正,故曰“位不当”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虞翻曰:应在三,故“羝羊触藩”。遂,进也。谓四已之五,体坎。上能变之巽,巽为进退。故“不能退,不能遂”。退则失位,上则乘刚,故“无攸利”。坎为艰,得位应三利上,故“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
虞翻曰:乾善为详,不得三应,故“不详也”。
艰则吉,咎不长也。
虞翻曰:巽为长。动失位,为咎。不变之巽。故“咎不长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
崔觐曰:不可以终壮于阳盛,自取触藩,宜柔进而上行,受兹锡马。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虞翻曰:观四之五。晋,进也。坤为康。康,安也;初动体屯,震为侯,故曰“康侯”。震为马,坤为用,故“用锡马”。艮为多,坤为众,故“繁庶”。离日在上,故“昼日”。三阴在下,故“三接”矣。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
崔觐曰:浑天之义,日从地出,而升于天,故曰“明出地上”。坤,臣道也。日,君德也。臣以功进,君以恩接,是以“顺而丽乎大明”。虽以卦名,晋而五爻为主,故言“柔进而上行”也。
柔进而上行,
蜀才曰:此本观卦。案:九五降四,六四进五,是柔进而上行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
荀爽曰:阴进居五,处用事之位。阳中之阴,侯之象也;阴性安静,故曰“康侯”。马,谓四也。五以下,群阴锡四也。坤为众,故曰“蕃庶”矣。
昼日三接也。
侯果曰:康,美也。四为诸侯,五为天子,坤为众,坎为马。天子至明于上,公侯谦顺于下,美其治物有功。故蕃锡车马,一昼三觌也。《采菽》刺幽王侮诸侯诗曰:虽无与之,路车乘马。《大行人职》曰:诸公:三飨,三问,三劳;诸侯:三飨,再问,再劳;子男:三飨、一问、一劳,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郑玄曰:地虽生万物,日出于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昭其德”。
虞翻曰:君子谓观乾。乾为德,坤为自,离为明。乾五动,以离日自照,故“以自昭明德”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虞翻曰:晋,进。摧,忧愁也。应在四,故“晋如”。失位,故“摧如”。动得位,故“贞吉”。应离为罔,四坎称孚,坤弱为裕,欲四之五成巽,初受其命,故“无咎”矣。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
虞翻曰:初动震为行。初一称独也。
裕无咎,未受命也。
虞翻曰:五未之巽,故“未受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
虞翻曰:震谓应,在坎上,故“愁如”。得位处中,故“贞吉”也。
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虞翻曰:乾为介福,艮为手,坤为虚,故称“受”。介,大也。谓五已正中,乾为王,坤为母。故“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五动得正中,故二受大福矣。大福,谓马与蕃庶之物是也。
六三:众允,悔亡。
虞翻曰:坤为众。允,信也。土性信,故“众允”。三失正,与上易位,则“悔亡”,故《象》曰“上行也”。此则成小过,小过故有飞鸟之象焉。臼杵之利,见硕鼠出入坎穴,盖取诸此也。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成震,故曰“上行也”。
九四:晋如硕鼠,贞厉。
《九家易》曰:硕鼠,喻贪,谓四也。体离欲升,体坎欲降。游不度渎,不出坎也。飞不上屋,不至上也。缘不极木,不了离也。穴不掩身,五坤薄也。走不先足,外震在下也。五伎皆劣,四爻当之。故曰“晋如硕鼠”也。
《象》曰:硕鼠贞厉,位不当也。
翟元曰:硕鼠昼伏夜行,贪猥无已。谓虽进承五,然潜据下阴,久居不正之地,故有危厉也。
六五:悔亡,矢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荀爽曰:五从坤动而来为离。离者,射也。故曰“矢得”。阴居尊位,故有悔也。以中盛明,光照四海,故“悔亡勿恤,吉无不利”也。
《象》曰:矢得勿恤,往有庆也。
虞翻曰:动之乾乾,为庆也。矢古誓字。誓,信也。勿,无。恤,忧也。五变得正,坎象不见,故“誓得勿恤,往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
虞翻曰:五已变之乾,为首。位在首上,称角。故“晋其角”也。
惟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虞翻曰:坤为邑。动成震,而体师象,坎为心。故“维用伐邑”。得位乘五,故“厉吉,无咎”而“贞吝”矣。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阳虽在上,动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伤也。言进极当降,复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虞翻曰:夷,伤也。临二之三而反晋也。明入地中,故伤矣。
利艰贞。
虞翻曰:谓五也。五失位,变出成坎,为艰,故“利艰贞”矣。
郑玄曰:夷,伤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则伤矣,故谓之明夷。日之明伤,犹圣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乱世。抑在下位,则宜自艰,无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临卦也。
案:夷,灭也。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明入地中,则明灭也。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
荀爽曰:明在地下,为坤所蔽,大难之象。大难,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难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三喻文王。大难谓坤。坤为弑父,迷乱荒淫,若纣杀比干。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里。震为诸侯,喻从文王者,纣惧出之,故“以蒙大难”,得身全矣。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纣诸父。故称内难。五乾天位,今化为坤,箕子之象。坤为晦,箕子正之。出五成坎,体离,重明丽正。坎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君子谓三。体师象。以坎莅坤。坤为众,为晦,离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离为飞鸟,故曰“于飞”。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阳为君子。三者,阳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禄也。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应,众阴在上,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则众阴有言。言,谓震也。四五体震,为雷声,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义不食禄也。
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九家易》曰:左股谓初,为二所夷也。离为飞鸟,盖取小过之义,鸟飞舒翼而行。夷者,伤也。今初伤,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九三体坎,坎为马也。二应于五,三与五同功,二以中和应天,应天合众,欲升上三,以壮于五,故曰“用拯马壮,吉”。
案:初为足。二居足上,股也。二互体坎。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为天子。坎为法律。君有法,则众阴当顺从之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九家易》曰:岁终田猎,名曰狩也。南者,九五大阳之位,故称南也,暗昧道终,三可升上,而猎于五,得据大阳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自暗复明,当以渐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案:冬猎曰狩也。三互离坎,离南坎北,北主于冬,故曰“南狩”。五居暗主,三处明终,履正顺时,拯难兴衰者也。以臣伐君,故假言狩。既获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荀爽曰:阳称左,谓九三也。腹者,谓五居坤,坤为腹也。四得位比三,应于顺首。欲上三居五,以阳为腹心也。故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言三当出门庭,升五君位。
干宝曰:一为室,二为户,三为庭,四为门,故曰“于出门庭”矣。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为坎,坎为心;四以坤爻为腹。故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马融曰:箕子,纣之诸父,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知纣之恶,无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弃去,被发佯狂,以明为暗。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为武王师,名传无穷,故曰“利贞”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侯果曰:体柔履中,内明外暗,群阴共掩,以夷其明。然以正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当之,故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虞翻曰:应在三。离灭坤下,故“不明晦。”晋时在上丽乾,故“登于天照四国。”今反在下,故“后入于地,失其则。”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侯果曰:最远于阳,故曰“不明晦”也。初登于天,谓明出地上。下照于坤,坤为众国,故曰“照于四国也。”喻阳之初兴也。后入于地,谓明入地中,昼变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则也。”况纣之乱世也。此之二象,言晋与明夷,往复不已。故见暗则伐取之,乱则治取之,圣人因象设诫也。
【来源:作者原创】
- 上一篇:易类-周易集解(唐)李鼎祚:卷八
- 下一篇:易类-周易集解(唐)李鼎祚:卷六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