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第三卷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君臣身尊而荣难乎晏子对以易第十四
【繁体中文】 作者:吴则虞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景公问晏子曰:「为君,身尊民安,为臣,事治身荣,难乎,易乎?」晏子对曰:「易。」公曰:「何若?」对曰:「为君节养其余以顾民,则君尊而民安〔一〕;为臣忠信而无踰职业,则事治而身荣。」公又问:「为君何行则危?为臣何行则废?」晏子对曰:「为君,厚藉敛而托之为民〔二〕,进谗谀而托之用贤,远公正而托之不顺〔三〕,君行此三者则危;为臣,比周以求进〔四〕,踰职业,防下隐利而求多〔五〕,从君,不陈过而求亲〔六〕,人臣行此三者则废。故明君不以邪观民〔七〕,守则而不亏〔八〕,立法仪而不犯〔九〕,苟有所求于民,而不以身害之〔一十〕,是故刑政安于下,民心固于上〔一一〕。故察士不比周而进,不为苟而求,言无阴阳〔一二〕,行无内外,顺则进,否则退,不与上行邪,是以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也。」
〔一〕 王念孙云:「案『君尊』当为『身尊』,此承上文『身尊民安』而言,今本『身』作『君』者,涉上文『君』字而误。」◎则虞案:指海本已改作「身」。
〔二〕 则虞案:御览六百二十七引「厚藉」二字互倒。
〔三〕 孙星衍云:「言不顺君所为。『民』、『贤』、『顺』为韵。」
〔四〕 黄以周云:「『进』,元刻作『寸』,误。『求进』、『求多』、『求亲』对文;此言臣有三求则废,上言君有三托则危,亦对文。『求进』句绝,『踰职业』属下『求多』为义,『求多』亦句绝。音义、杂志所读皆误。」◎则虞案:顾广圻云:「『寸』当作『进』。」吴勉学本、子汇本、杨本正作「进」,顾黄所校,多据异本,而不举其名,此亦贤者之一蔽也。
〔五〕 孙星衍云:「利之所在,防遏而隐蔽之。」◎则虞案:「防下隐利」四字衍,盖旁注增入,当作「踰职业而求多」。
〔六〕 孙星衍云:「不陈君之过而求亲媚。『进』、『君』、『亲』为韵。」◎王念孙云:「案『从君,不陈过而求亲』,谓臣在君侧不陈君过,而但求亲近也。『求亲』与『求多』对文,孙以『求多从君』连读,而释之曰『求其多从君欲』,非是。」
〔七〕 于鬯云:「『观』,当训『示』。庄子大宗师篇云『彼又恶能愦愦然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哉』,郭象注正谓:『观,示。』陆德明释文亦云:『观,示也。』『不以邪观民』者,谓不以邪示民,犹彼言恶能为礼以观众,谓恶能为礼以示众。晏子、庄子取义不同,而『观民』与『观众』其义一也。」◎则虞案:苏舆亦训「观」为「示」。
〔八〕 孙星衍云:「尔雅释诂:『则,常也,法也。』」◎刘师培校补云:「『则』,当作『财』,上挩『民』字。下文景公问明王教民章云『守于民财,无亏之以利,立于仪法,不犯之以邪』,则此文『守民财而不亏』,即彼文所云『守于民财,无亏其利也』。(墨子非乐云:『亏夺民衣食之财。』)」◎则虞案:杨本、凌本无「而」字。
〔九〕 孙星衍云:「墨子有法仪篇,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一十〕王念孙云:「案『而』字衍,后第十八章『苟所求于民,不以身害之』,无『而』字。」◎则虞案:指海本删「而」字。
〔一一〕刘师培校补云:「戴校云:『「上」「下」字当互易。』」
〔一二〕黄以周云:「『阴阳』犹云『面背』,言无面从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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