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献经典>> 史部>> 传记类

传记类

列女传-卷之五:郃阳友娣

繁体中文】  作者:(汉)刘向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友娣者,郃阳邑任延寿之妻也。字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延寿曰:「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雠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听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雠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视汝两弟。」遂以襁自经而死。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谓友娣善复兄仇。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季儿可以为则矣。
  颂曰:季儿树义,夫杀其兄,欲复兄雠,义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冯翊表墓,嘉其义明。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