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传-卷之四:召南申女
【繁体中文】 作者:(汉)刘向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嫁于酆,夫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传重承业,继续先祖,为宗庙主也。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而作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礼不备足也。君子以为得妇道之仪,故举而扬之,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焉。又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之谓也。
颂曰:召南申女,贞一脩容,夫礼不备,终不肯从,要以必死,遂至狱讼,作诗明意,后世称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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