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汉官旧仪二卷汉官旧仪卷下
【繁体中文】 作者:(汉)卫宏撰(清)纪昀等辑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中宫及号位
皇后称中宫。
婕妤见,大长秋称「皇后為婕妤下舆」,坐称「起」,礼比丞相。娙娥见,女御长称「谢」,按:汉书戾太子传「长御倚华」如淳注引汉仪注云:「女长御比侍中,皇后见娙娥以下,长御称谢。」与此文相合,惟「御长」作「长御」稍异。又郑氏云:「长,音如长者。」礼比将军、御史大夫。昭仪见,称「谢」,比中二千石。贵人见,称「皇后詔曰可」,礼比二千石。美人无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庐监,宦者。女御长如侍中。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贵人,皆至十数。美人比待詔,无数,元帝、成帝皆且千人。
侍中左右近臣见皇后,如见按:北堂书钞引此文「见」下有「帝」字。婕妤,〔一〕行则对璧,坐则伏茵。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舆以行。
皇后玉璽,文与帝同。皇后之璽,金螭虎纽。○本注曰:一本无此条。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繅三瓮茧,按:艺文类聚引此文作「
三盆」,「瓮」字误。群臣妾从。春桑生而皇后亲桑,於苑中蚕室,养蚕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皆赐从採桑者乐。〔二〕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按: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五时衣各一袭」,李贤注:「谓春青,夏朱,季夏黄,秋白,冬黑。」晋书职官志有「五时朝服」,盖朝祭皆以為法服也。艺文类聚引此文,「群神」作「群臣」,误。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按:汉书王莽传:「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為钱二万万。」与此文异,疑「万」上脱「二」字。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繒帛,夫增秩。
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鐶,令书得鐶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
宫人择官婢年八岁以上,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皇太子黄金印,龟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礼如师。亡新更為太子师,中庶子五人,职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捐,如中黄门,皆宦者。
门大夫比郎将。
洗马职如謁者,十六人,选郎中补也。
庶子舍人,按:续汉书百官志太子庶子、太子舍人為两官。此书庶子已别见后条,此条「庶子」二字疑当作「太子」。四百人,按:「四百人」三字疑衍。如郎中,秩比二百石,无员,多至四百人。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仓狱。〔三〕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四〕
僕,秩千石,主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无员。亡新改為中翼子。
卫率,秩比千石。丞一人,主门卫。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长三不会輒斥。官奴择给书计,从侍中以下為仓头,青幘,与百官从事从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择年八岁以上衣缘按:「缘」字疑「绿」字之讹。曰宦人,不得出省门。置都监。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给使尚书。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赎,钱千万,免為庶人。宫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传言曰作者,歌传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长。○本注曰:宦者及郎署长各顾门户,择官奴赤幘,部领作者,扫除曰正。○本注曰:歌传取於雒阳。古周时传呼声法。按:此注当在「歌传以呼召」句下。
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騊駼厩、路軨厩、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中黄门駙马、大宛、〔五〕汗血马、乾河马、天马、果下马。○本注曰:果下马,高三尺,驾輦。大宛、汗血马皆高七尺。乾河马,华山神马种也。
长安城方六十里,按:后汉书郡国志京兆尹条下注云:「长安城方六十三里。」汉志似误。经纬各十五里,〔六〕十二城门,积九百七十三顷,百二十亭。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各食四十县,曰汤沐邑。按:艺文类聚引此文作「三十县」。
帝子為王。王国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僕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汉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调除。国中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太守、按:「太守」当作「太傅」。相置长史,中尉及内史令置丞一人,皆六百石。成帝时,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相、中尉争权,与王递相奏,常不和。
王子為侯。
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献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祠曰饮酎,饮酎受金,小不如斤两,色恶,王夺户,侯免国。
汉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岁而以為卫士,一岁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处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
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掌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里。民应令选為亭长。〔七〕
亭长课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剑,甲鎧。鼓武字衍。吏,赤幘大冠,行縢,带剑佩刀,持盾被甲,设矛戟,习射。按:此文原本自「甲鎧鼓」以上為一条,而「武吏赤幘大冠」以下别為一条。今考北堂书钞引此文云:「亭长习设五兵,五兵言弩,戟,刀,剑,鎧也。」其於五兵不数盾者,盖传写脱漏,而并不及鼓,则「鼓」字自当属下文读。续汉书志注引此亦作「鼓吏赤幘」云云,无「武」字。原本既分為两条,又衍一「武」字,俱误。
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盗。亭长持三尺板以核贼,〔八〕索绳以收执盗。
旧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领平锁署。按:此句疑有脱误。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
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县长黄綬,皆大冠。亡新令长為宰,皆小冠,号曰夫子。亡新时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詔狱。○本注曰:府,河南府也。邓展曰:旧洛阳有两狱。
建始二年,按:元帝纪建昭二年三月,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成帝建始二年,并无益秩之文。「建始」当作「建昭」。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本注曰:十二万户以上為大郡太守,小郡守迁补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為万骑太守,月奉二万。绥和元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
旧制:令六百石以上,按:「令」字疑当作「吏」。尚书调;拜迁四百石长相至二百石,丞相调;除中都官百石,按:汉书师古注:「中都官,京师诸官府。」大鸿臚调;郡国百石,二千石调。哀帝时,长相皆黑綬。亡新吏黑綬,有罪先请,与廉吏同。按:宣帝纪黄龙元年詔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才,自今以来毋得举。」据此则有罪先请,為吏六百石以上不得复举孝廉者。此文乃曰「与廉吏同」,未详其义,疑上下文有脱误。
内郡為县,三边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為邑。
算民,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九〕人二十三。以食天子。按:句首脱「二十钱」三字。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埔税)。〔一0〕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赋钱,人百二十,為一{竹下},以给车马。民田积蒭槀,以给经用,备凶年。山泽鱼盐市税,以给私用。按:武帝纪:「太初二年,籍吏民马,补车骑马。」盖自元狩四年以来,县官钱少,买马难得,於是有马者籍之,且于口赋之外增三钱,以补车骑马之用。所谓「马口钱」者,此也。其后昭帝省乘舆马及苑马,元凤二年詔郡国无敛马口钱。前后汉书并无以口钱补埔税之文。埔税乃逐年收责,不籍口赋钱补也。此条所云「以补车骑马埔税」,当是明时校录者,缘光武纪「建武二十二年,口赋埔税勿收责」一条注中引汉仪注牵连「埔税」二字而误。
汉旧制,天下郡国凡百六,邑侯国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镐池、牟首诸池,〔一一〕取鱼鱉,给祠祀。用鱼鱉千枚以上,餘给太官。
上林苑中以养百兽。禽鹿尝祭祠祀,宾客用鹿千枚,麕兔无数。次飞具繒缴以射鳧鴈,应给祭祀置酒,每射收得万头以上,给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秋冬射猎,取禽兽无数实其中。离宫观七十所,〔一二〕皆容千乘万骑。
武帝时,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贫民貲不满五千,徒置苑中养鹿。因收抚鹿矢,人日五钱,到元帝时七十亿万,以给军击西域。
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為君,次仲、叔、季為卿大夫,支属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士。
汉承秦爵二十等,以赐天下。爵者,禄位也。
公士,一爵。赐爵一级為公士,谓為国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赐爵二级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簪褭,三爵。赐爵三级為簪褭。
不更,四爵。赐爵四级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大夫,五爵。赐爵五级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
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公乘,八爵。赐爵八级為公乘,与国君同车。
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為禄位,死以為号諡。按:百官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军吏也。自左庶长至大庶长,皆卿大夫,皆军将也。」此条所云官长、将率、禄位、諡号,非顓指军吏之辞,似当在二十爵一条下,為总结之文,或者错简在此耳。
左庶长,十爵。
右庶长,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駟车庶长,十七爵。
大庶长,十八爵。
侯,十九爵。按:「侯」当作「关内侯」。前汉书十九「关内侯」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一三〕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春,春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罪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按:「為司寇」数句疑有脱误。攷前汉书刑法志:「
隶臣妾满二岁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為庶人。」与此互异。男為戍罚作,女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按:此下疑有脱误,或当别為一条。令曰:秦时爵大夫以上,令与亢礼。
五人為伍,伍长一人。十人為什,什长一人。百人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為师,师帅一人。万二千五百人為军,军将一人。以上卿為将军。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邱,四邱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校勘记
〔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婕妤」上有「帝见」二字,「帝」字属上读。
〔二〕点校本续汉志补注改「乐」作「丝」,甚是。
〔三〕续汉百官志作「主仓穀饮食,职似司农、少府」,疑「狱」系「穀」之误。
〔四〕按太子官属秩比二千石者,惟太子詹事,事见应劭汉官仪。疑此「家」指太子,前文曰「皇太子称家」是也。「府」当指詹事府。家府者,太子詹事之别称。
〔五〕文选赭白马赋注「大宛」上有「又」字,下有「马」字。
〔六〕史记吕太后本纪索隐引作「经纬各十二里」。
〔七〕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仪「应令」作「应合」。
〔八〕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仪作「持二尺板」。
〔九〕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作「出口赋钱」。疑此辑脱「赋」字。
〔一0〕据孙辑删「埔税」二字。
〔一一〕三辅黄图卷四「牟首」作「牛首」。
〔一二〕「七十所」原误作「十七所」,据孙辑改。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一九六均引作「七十所」,三辅黄图卷四亦同。
〔一三〕「者」原作「老」,据孙辑改。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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