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河上公注:淳德第六十五
【繁体中文】 作者:河上公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智多而为巧伪。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稽式。
两者谓智与不智也。
常能智者为贼,不智者为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
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及也。
与物反矣!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人也。
然后乃至于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
顺天理也。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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