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河上公注:守道第五十九
【繁体中文】 作者:河上公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治人,谓人君治理人民。
事天,事,用也。
当用天道,顺四时。
莫若啬。
啬,爱惜也。
治国者当爱〔惜〕民财,不为奢泰。
治身者当爱〔惜〕精气,不为放逸。
夫为啬,是谓早服。
早,先也。
服,得也。
夫独爱〔惜〕民财,爱〔惜〕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
早服谓之重积德。
先得天道,是谓重积得于己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克,胜也。
重积德于己,则无不胜。
无不克则莫知其极,无不克胜,则莫知有知己德之穷极也。
莫知其极〔则〕可以有国。
莫知己德者有极,则可以有社稷,为民致福。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国身同也。
母,道也。
人能保身中之道,使精气不劳,五神不苦,则可以长久。
是谓深根固蒂,人能以气为根,以精为蒂,如树根不深则拔,〔果〕蒂不坚则落。
言当深藏其气,固守其精,使无漏泄。
长生久视之道。
深根固蒂者,乃长生久视之道。
【来源:作者原创】
- 上一篇:老子河上公注:居位第六十
- 下一篇:老子河上公注:顺化第五十八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