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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类

老子河上公注:归根第十六

繁体中文】  作者:河上公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致虚极,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
  守静笃,守清静,行笃厚。
  万物并作,作,生也。
  万物并生也。
  吾以观复。
  言吾以观见万物无不皆归其本也。
  人当念重其本也。
  夫物芸芸,芸芸者,华叶盛也。
  各复归其根,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
  归根曰静,静谓根也。
  根安静柔弱,谦卑处下,故不复死也。
  是谓复命。
  言安静者是为复还性命,使不死也。
  复命曰常。
  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能知道之所常行,则为明。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诈,则失神明,故凶也。
  知常容,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无所不包容,则公正无私,众邪莫当。
  公乃王,公正无私,可以为天下王。
  治身正则形一,神明千万,共凑其躬也。
  王乃天,能王,德合神明,乃与天通。
  天乃道,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
  道乃久。
  与道合同,乃能长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纯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俱没,不危殆也。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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