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河上公注:安民第三
【繁体中文】 作者:河上公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不尚贤,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
不尚者,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
使民不争。
不争功名,返自然也。
不贵难得之货,言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也。
使民不为盗。
上化清静,下无贪人。
不见可欲,放郑声,远美人。
使心不乱。
不邪淫,不惑乱也。
是以圣人之治,说圣人治国与治身同也。
虚其心,除嗜欲,去乱烦。
实其腹,怀道抱一守,五神也。
弱其志,和柔谦让,不处权也。
强其骨。
爱精重施,髓满骨坚。
常使民无知无欲。
返朴守淳。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思虑深,不轻言。
为无为,不造作,动因循。
则无不治。
德化厚,百姓安。
【来源:作者原创】
- 上一篇:老子河上公注:无源第四
- 下一篇:老子河上公注:养身第二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