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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类

老子道德经王弼注第十六章

繁体中文】  作者:王弼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致虚极,守静笃。
  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万物并作,动作生长。
  吾以观复。
  以虚静观其反复。
  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各反其所始也。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
  复命曰常,归根则静,故曰静。
  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
  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
  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知常容,无所不包通也。
  容乃公,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公乃王,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天乃道,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
  道乃久,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有极也。
  没身不殆。
  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
  用之于心则虎兕无所投其齿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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