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記 卷十四 魏齐周隋书并北史
【繁体中文】 作者:(清)赵翼 发布:2016年09月06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皇太孫
禮記有適子無適孫,注謂「冢子,身之副也。」家無二主,亦無二副,故古未有稱皇太孫者。
漢宣帝時,元帝為太子,生成帝,為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名之曰「驁」,字曰「太孫」,此以之為字,非立為太孫也。
惟晉惠帝、齊武帝、魏太武帝、唐高宗、遼道宗、金世宗、元世祖、明太祖、明成祖皆有建立。
然晉惠帝、齊武帝、金世宗、明太祖皆以皇太子先卒,故立皇太孫以繫正統,此事之不得已者。
晉惠帝立子遹為皇太子,後為賈后所殺,趙王倫廢后,復遹位號,乃立遹子臨淮王臧為皇太孫,未幾,倫又害臧,乃立臧弟襄王尚為皇太孫,尋薨。
齊武帝以皇太子長懋先卒,乃立長懋子昭業為皇太孫,其東宮官屬悉改為太孫官屬,太孫即位,以無道廢為鬱林王。
金世宗先立嫡子允恭為皇太子,尋薨,乃立允恭子璟為原王,後立為皇太孫,諭之曰「明德皇后嫡孫,惟汝一人,故建立在朕,保守在汝。」後即位,是為章宗。
明太祖先立嫡子標為皇太子,先薨,乃立標子允炆為皇太孫,後即位,是為建文帝。
魏太武、遼道宗、元世祖則雖東宮先卒,大位已屬嫡孫,然尚不設皇太孫之稱。如魏太武則號其孫曰「世嫡皇孫」,遼道宗則封其孫曰「燕國王、天下兵馬大元帥」,元世祖則付其孫以皇太子寶,俱未嘗有皇太孫之號。
魏太武帝先立子晃為皇太子,尋卒,乃封晃子濬為高陽王,後以皇孫世嫡不宜在藩,乃停封號,號「世嫡皇孫」,後即位,為文成帝。
遼道宗皇太子濬為乙辛譖廢被害,詔封濬子延禧為燕國王、天下兵馬大元帥,帝崩,遺詔燕國王即位,是為天祐帝。
元世祖先立嫡子珍戩為皇太子,珍戩卒,命皇孫鐵穆爾鎮北邊,授以皇太子寶,帝崩,皇孫入即位,是為成宗。
乃唐高宗則當中宗在東宮時,即立重照為皇太孫。明成祖亦當仁宗在東宮時,即立宣宗為皇太孫,皆非禮也。
唐高宗屢廢太子,立英王哲為皇太子,太子生重照,帝喜,立為皇太孫,武后時杖死。
明成祖先立高熾為皇太子,是為仁宗,在東宮時,子瞻基性英睿,成祖乃立為皇太孫,是為宣宗。
又梁武帝當簡文太子在東宮時,亦立簡文嫡子大器為宣城郡王,而無皇太孫之稱。
高宗立重照時,嘗以問裴敬彝、王方慶,皆對曰「禮有嫡子無嫡孫,晉立愍懷(即遹)子為皇太孫,齊立文惠(即長懋)子為皇太孫,皆居東宮。今有太子,又立太孫,古所未有。」帝曰「自我作古,若何?」遂立之。是唐時猶有能據禮以爭者。乃明永樂中竟未聞有以此為過舉,而舉朝寂然無聲,可見明臣不讀書、不知故事之陋也。
史記周本紀「古公亶父(太王)長子太伯,次虞仲(仲雍),少子季歷。季歷子昌,有聖瑞,太王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亡如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讓季歷。季歷立,是為王季,而後昌為文王。」是父為子擇嗣,周已有之。
皇太弟
皇太孫之稱,已非古法。晉以後,更有所謂皇太弟者。
晉惠帝皇太孫臧及尚俱死,因河間王容奏,乃詔立成都王穎為皇太弟(惠帝弟),後穎兵敗,又廢之,而立豫章王熾為皇太弟(亦惠帝弟),既即位,是為懷帝。
劉淵死,其太子和為劉聰所害,聰讓位於弟北海王乂,乂固請聰即位,乃立乂為皇太弟,後又為聰子粲所害。(劉淵建國號「漢」,劉粲為靳準所弒,族人劉曜自立,改國號為「趙」,史稱「前趙」)
慕容暐(前燕)為符堅(前秦)所擒,官於長安(堅封暐新興侯,署為尚書),後暐弟沖起兵,高蓋等立沖為皇太弟,檄書與堅,自稱「皇太弟致書,請奉送家兄皇帝出城。」
苻丕(符堅之長庶子)敗死,其子懿奔於苻登(符堅之族孫),時登已稱帝,乃立懿為皇太弟。
此古來所創見也。
唐文宗崩,中尉仇士良等立穎王瀍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武宗。
僖宗崩,軍容使楊復恭立壽王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昭宗。
此皆倉猝擁立,非預建為儲副者。然兄終弟及,名號尚非不經。
又南唐元宗李璟,立弟齊王景遂為皇太弟,然未嘗傳位。唐武宗崩,宦官馬元贄立光王為皇太叔,即位,是為宣宗,此又古所未有。安樂公主請中宗以己為皇太女,則更不經之甚矣!
元成宗崩,無子,其兄子海山鎮漠北,海山弟愛育黎拔力八達在懷州,入京監國,迎海山即位,是為武宗,武宗即立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
又泰定帝崩,武宗二子在外,長曰和世竦鎮漠北,其弟圖帖睦爾在江陵,亦先入京稱號,迎和世竦即位,是為明宗,明宗亦立圖帖睦爾為皇太子。明宗尋被害,皇太子仍即位,是為文宗。
按武、明二帝皆以其弟為儲副,則皇太弟之號實屬相宜,乃反立為皇太子,是直以弟為子矣!蓋元人不知有皇太弟故事,但知皇太子為繼體之號,而不知其為對君父之稱也。
帝王行三年之喪
三代後帝王行三年之喪者,咸稱晉武帝、宋孝宗,然尚有晉康帝、姚興(後秦)、魏孝文帝、後周武帝、北漢劉承鈞,世未之知也,今摘於後:
晉文帝(司馬昭)之喪,臣民皆從權制,三日除服,既葬,武帝亦除,然猶練冠蔬食。及謁崇陽陵,仍以衰絰從行,裴秀奏「既除不宜復服。」乃止。羊祜曰「三年之喪,漢文除之,毀禮傷義。今主上至孝,若因此復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群臣異議,乃止。群臣又請易服復膳,詔曰「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俟紛紜也。」遂蔬素終三年。後王太后殂,帝居喪一遵古禮,既葬,有司請除服,詔曰「前代典禮,質文不同,何必援近制,使達喪闕然乎?」竟素服以終三年。
武帝楊后崩,既葬即吉,尚書奏「皇太子宜復古典,以諒闇終制。」從之。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康帝紀,有司奏「成帝崩已一周,請改素服,進膳如舊。」詔曰「權制之作,出自近代,雖曰適事,實敝薄之始,先王崇之,後世猶怠,而況因循,又從輕降,義不可矣。」是康帝亦行三年喪也。
按成帝崩於咸康八年六月,立帝同母弟琅邪王司馬岳為帝,康帝崩於建元二年九月,在位僅二年。兄終弟及,而服喪三年,非禮也!又在位僅二年,如何行三年喪耶?
姚興母蛇氏死,興哀毀過禮,群臣請依漢魏故事,既葬即吉。李嵩疏曰「孝治天下,先王之令典也,宜遵聖性以光孝道,既葬之後,仍素服臨朝,率先天下。」尹繹駮之曰「帝王喪制,漢魏為準,嵩矯常越禮,請付有司論罪。」興曰「嵩忠臣孝子,有何咎乎?其一依嵩議。」(晉書載記)
魏孝文帝遭文明太后之喪,欲行三年之喪,群臣固請依遺詔過葬即吉,帝不許,乃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明年正月,始聽政於皇信堂。又明年,遇文明太后再周忌日,哭於陵左,絕膳三日,哭不輟聲。(魏書)
後周武帝皇太后叱奴氏崩,帝詔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古今不易之道,朕宜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寮以下,仍遵遺令。」公卿固請過葬即吉,帝不許,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內,亦令依禮。(後周書)
北漢劉承鈞於乾祐七年遭其父世祖之喪,承鈞謂「以日易月,非禮也。」始行三年喪,至乾祐九年冬,始除服。(十國春秋)
宋孝宗遭高宗之喪,詔「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自是每七日及朔望,皆詣德壽宮。至大祥,帝以白布巾袍御延和殿,若詣德壽宮,仍絰杖如初,葬後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之。又下詔曰「朕欲衰絰三年。群臣屢請御殿,故以布素視事,雖詔『俟過祔廟,勉從所請。』然稽諸典禮,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復有請。」於是遂終喪三年。將內禪時,密諭兩府「欲禪位退休,以畢高宗三年之喪。」屆期吉服,御紫宸殿行內禪,禮畢,仍返喪服,駕詣重華宮,至服闋始除。(宋史)
孝宗崩,光宗病,不能執喪,寧宗即位,已服期,欲大祥畢,更服兩月,御史胡紘言「孫為祖服已期矣!今欲加兩月,不知用何典禮?若謂嫡孫承重,則太上皇(即光宗)聖躬久已康復,在宮中自行三年之喪,而陛下又行之,是二孤也。」云云。是光宗亦行三年之喪。(朱子語類)
女后之賢
洪容齋標三女后之賢,謂:
王莽女為漢平帝后,自劉氏之廢,稱疾不朝會,莽敬而哀之,欲嫁之,不肯。及莽敗,后曰「何面目以見漢家!」自投火中死。
楊堅女為周宣帝后,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及禪位,憤惋愈甚,堅內愧之,欲奪其志,后誓不許,乃止。
李昪(弁)女為吳太子璉妃,昪既篡,封為永興公主,妃聞人呼公主,則流涕而辭之。
三后之事略同,可畏而仰也。然此三后猶人所知,容齋所記,尚有遺漏。
漢靈帝崩,子辨即位,是為少帝。董卓廢為宏農王,尋進酖弒之。臨服酖時,與妻唐姬泣別。姬還潁川,父會稽太守瑁欲嫁之,誓不肯。後李傕遣兵鈔關東,掠得之,傕欲妻之,不聽,而終不自名,獻帝聞之,詔迎姬拜為宏農王妃。
晉愍懷太子遹妃王氏名惠風,王衍女也。太子既廢,衍請離婚。及劉曜陷洛陽,以惠風賜其將喬屬,惠風拔劍拒屬曰「我太尉公女,皇太子妃,豈為汝逆胡所辱?」屬遂殺之。
苻堅奔五將山,為姚萇所擒,其張夫人自殺。
苻登妻毛氏,壯勇善騎射,為姚萇所襲,營壘既陷,猶彎弓跨馬,率壯士數百十人與萇交戰,力屈被執,萇欲納之,毛氏罵曰「吾天子后,豈為賊羌所辱?何不速殺我!」萇怒殺之。
呂紹為呂纂所弒,妻張氏色美,呂隆欲污之,張氏自投樓下,二脛俱折,誦佛經而死。(以上皆晉書列女傳)
呂纂既篡,為呂超所誅,其妻楊氏色美,超將娶之,使其父語之,楊氏曰「大人賣女與氐以求富貴,一之已甚,其可使女辱於二氐乎?」乃自殺。(北史)
西魏廢帝后,宇文泰之女也,帝為泰所廢,后以忠於魏被禍。(北史)
此皆亡國后妃之賢者,摘出以補容齋所未及。
南北朝通好以使命為重
南北通好,嘗藉使命增國之光,必妙選行人,擇其容止可觀,文學優贍者,以充聘使。如:魏游明根嘗三使於宋,李彪嘗六使於齊。齊武帝以裴昭明有將命之才,特命使魏。皆以能稱使職也。其後益以使命為重。
(北史)李諧傳,謂「南北交聘,務以俊乂相矜,銜命接客,必盡一時之選,無才地者,不得與焉。梁使每入,鄴下為之傾動,貴游子弟,盛飾聚觀,館門成市。魏使至梁亦如之。」一時風尚如此,凡充使及伴使皆不輕授。
邢邵在魏,為一時文人之冠,特以不持威儀,遂不令出使。(邢邵傳)
北齊李緯與崔暹不協,嘗曰「雖失貴人意,聘梁使不能舍我!」後果使梁。(李緯傳)
崔瞻曾經熱病,面多瘢痕,然雍容可觀,詞韻溫雅,遂出使於陳。(崔瞻傳)
此出使之精於選擇也。
其出使而增重鄰國者:
魏游明根使宋,宋孝武稱其長者,迎送禮加常使。(游明根傳)
高推使宋,宋稱其才辨。(高允傳)
李彪使齊將還,齊主親至琅琊山,命群臣賦詩送別。(李彪傳)
北齊崔將使梁,曰「文采與識,不推李諧;口頰翩翩,諧乃大勝。」乃以李諧、盧元明、李業興出使,梁武謂左右曰「卿輩嘗言北方無人,此等從何處來?」(李諧傳)
李渾聘梁,梁武曰「伯陽之後,久而彌盛,趙李人物,今實良多。」(李渾傳)
魏收與王昕聘梁,昕風流文辨,收詞藻富逸,梁君臣咸敬禮。(魏收傳)
周使崔彥穆聘陳,彥穆風韻閑曠,器度方雅,為江表所稱。(崔彥穆傳,以上皆魏書)
此皆出使之有光者也。
其鄰國之接待聘使,亦必選有才行者充之。
魏使至齊,齊以宗史與任昉同接魏使,皆時選也。(宗史傳)
王融有才辨,乃命兼主客接魏使。房景高、宋弁以融年少,問主客年幾?融曰「五十之年,已踰其半。」景高曰「在北聞君曲水詩序,實願一見。」融乃示之,弁曰「昔觀相如封禪,知漢武之德;今覽王生詩序,用見齊主之盛。」(王融傳)
劉繪以才辨奉敕接魏使,事畢,當撰記,繪曰「無論潤色未易,但得我語亦難矣!」(劉繪傳,以上皆齊書)
齊永明中,魏使至,詔選朝士有詞辨者接使於界,乃以范岫往迎。(范岫傳)
魏使劉善明聘梁,梁使朱异接之,預讌者皆歸化北人,善明欲見王錫、張纘,乃使錫、纘入宴。善明遍論經史,錫、纘隨而酬對,善明深嘆服之。(張纘傳,以上皆梁書)
齊使劉纘至魏,文成命李安世接之,安世善舉止,纘嘆曰「不有君子,豈能國乎?」(李安世傳)
李諧、盧元明聘梁,梁武以蕭撝詞令可觀,令受幣於賓館。(蕭撝傳)
梁使至魏,陸卬每接讌,即席賦詩,卬必先成,遂以敏速見美。(陸卬傳)
劉孝儀聘魏,魏詔邢昕迎於境上。(邢昕傳)
徐君房、庾信聘魏,名譽甚高,選接待者,皆一時之秀,盧元景之徒,皆降階攝職,更遞司賓。(祖珽傳)
梁使至北齊,齊每令裴讓攝主客郎接待之。(裴讓之傳)
陳使傅縡聘北齊,齊令薛道衡接對,縡贈詩五百韻,道衡和之,南北稱美。(薛道衡傳)
陳使賀徹、周濆相繼聘隋,隋每令盧昌衡接待之。(盧昌衡傳)
隋陸爽博學有口辨,每陳使至,文帝嘗使爽迎勞。(陸爽傳)
此又可見伴使者,亦必慎選也。
今按劉纘聘魏,指方山問接伴李安世曰「此山去燕然遠近?」安世曰「亦石頭之於番禺耳!」(李安世傳)
魏李繪使梁,與梁人泛言氏族,袁狎自謂出自黃帝,姓在十四之限,繪曰「兄所出雖遠,當共車千秋分一字耳!」(李繪傳)
李業興使梁,梁朱异問「洛中委粟山是南郊耶?」業興曰「是圓邱,非南郊。」异曰「北間郊邱異地,是用鄭義,此中用王義。」業興曰「江左用王義,除禫應是二十五月,何以王儉喪禮仍用鄭義二十七月?」(李業興傳)
梁徐陵使東魏,宴日甚暑,魏收曰「今日之熱,當由徐常侍帶來。」陵曰「昔王肅至魏,為魏制禮儀;今我來聘,使卿復知寒暑。」(陳書徐陵傳)
此等猶不過以言語文學見長,無大關係。
若事涉朝政邊事,而能以片言全國體折敵謀,則尤有足尚者。如:
魏太武南伐,宋太尉江夏王義恭、安北將軍武陵王駿守彭城,太武使李孝伯至城下勞問曰「主上有詔,詔太尉、安北,可暫出相見。」宋張暢出對曰「有詔之言,何得稱之於此?」孝伯曰「鄰國之君,何為不稱詔於鄰國之臣?何至杜門絕橋?」暢曰「二王以魏帝營壘未立,此間精甲十萬,恐相淩踐故耳。」孝伯曰「主將令行禁止,何待絕橋杜門?又何必以十萬誇大?我亦有良馬百萬,可以此相矜乎?」孝伯應答如流,風容閑雅,暢甚相嗟賞。(魏書李孝伯傳)
宋人亦稱孝伯足辭辨;北土之美暢,隨宜應答,音韻詳雅,北人美之。(宋書張暢傳)
劉纘使魏,市肆交易金玉甚賤,纘曰「當是山川所出。」李安世曰「我朝不貴金玉,故同於瓦礫耳!」纘初將大市,聞安世言,慚而罷。(李安世傳)
齊高帝篡位,使車僧朗於魏,魏主問「齊王何故奪宋天下?」僧朗辨對甚明。(齊書車僧朗傳)
魏文明太后崩,齊使裴昭明來弔,欲朝服行事,不肯喪服,魏成淹折之曰「玄冠不弔,童稚共聞。昔季孫將行,請遭喪之禮。何得以朝服行弔?」昭明言「我高帝崩,魏遣李彪來弔,不喪服。」淹曰「彪本請喪服以行,及至齊,齊已即吉,君臣皆鳴玉行庭,使臣何容衰服?今我皇方親行喪服,豈得以此方比也?」昭明遂以喪服入。(成淹傳)
及魏使李彪報謝,則入宴辭樂曰「我皇孝性自天,除縗後尚以素服從事,使臣不敢聞樂。」齊不能屈。(李彪傳)
齊明帝廢,海陵王自立,魏孝文來伐壽春,城中遣王慶遠出與孝文語,遂退兵。(齊書蕭遙昌傳)
陳文帝弟安成王頊在梁,魏克江陵,隨例遷長安,宇文泰欲歸之,遣杜杲使陳道意,陳文帝大喜,即賂以黔中及魯山郡。後杲送頊歸陳,帝曰「家弟得歸,實貴朝大惠,然不還魯山,恐未能如此。」杲曰「安成在我朝,咸陽一布衣耳!然是陳之介弟,其貴豈止一城?我朝親睦九族,推己及人,所以送歸。今謂以土地易骨肉,何以聞之四方?」陳帝大慚曰「前言戲之耳!」後杲又使陳,宣帝謂曰「若欲合從圖齊,當以樊、鄧見與。」杲曰「合從圖齊,豈惟敝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得之於齊。今先索漢南,使臣不敢聞命。」宣帝甚敬之。(邢杲傳)
此等使臣,實能為國家折衝樽俎之間,使鄰國不敢輕視,真所謂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者。又不徒以言語文學見長而已。宜是時南北皆以選使為重也。
後魏追諡之濫
有天下追尊其先世,禮也。然不過兩三代,獨後魏則無限制。
道武帝建國稱帝,既追尊其始祖力微為神元皇帝。
自神元以下:沙漠汗曰文帝;悉鹿曰章帝;綽曰平帝;弗曰思帝;祿官曰昭帝;猗迤曰桓帝;猗盧曰穆帝;鬱律曰太祖平文帝;賀曰惠帝;紇那曰煬帝;翳槐曰烈帝;什翼犍曰昭成帝,凡十三帝。
又從神元而上,追尊極遠之祖:毛曰成帝;貸曰節帝;觀曰莊帝;樓曰明帝;越曰安帝;推寅曰宣帝;利曰景帝;俟曰元帝;肆曰和帝;機曰定帝;蓋曰僖帝;儈曰威帝;鄰曰獻帝;詰汾曰聖武帝,又共十四帝。
則不惟諡號遙加,並名諱亦出於追製,苟欲崇其祖先而至於濫褻已甚,此不經之甚者也!
按漢制:開國之君稱祖,以下則俱稱宗。
自曹魏始三代稱祖,武帝稱太祖,文帝稱高祖,明帝稱烈祖(明帝廟號乃生前所定,尤屬不經,故孫盛譏之。)
晉亦三代稱祖,司馬懿追稱高祖,昭追稱太祖,武帝稱世祖。
慕容氏亦三代稱祖,廆追稱高祖,皝追稱太祖,雋僭號稱烈祖。
姚秦亦三代稱祖,弋仲追稱始祖,萇稱太祖,興稱高祖。
至元魏則更有兩太祖,道武既追尊平文帝為太祖,及道武崩,其廟號又稱太祖,此列朝所未見也。其後太武帝稱世祖,獻文帝稱顯祖,孝文帝稱高祖。
北齊則高歡追稱高祖,文宣帝稱顯祖,武成帝稱世祖,亦三代稱祖。
周宇文泰追稱太祖,武帝稱高祖。南朝則宋武帝稱高祖,文帝稱太祖,孝武帝稱世祖,亦三代稱祖。
齊高帝稱太祖,武帝稱世祖。梁武帝稱高祖,元帝稱世祖。陳武帝稱高祖,文帝稱世祖。
祖以功,宗以德,原非必一祖之外,不得再稱祖。然亦須揆其功而祖之。創業中興,有大功於世,祖之可也。如魏明帝、宋文帝、孝武帝、後魏獻文帝、北齊武成帝諸君,不過蒙業繼體,在位僅數年,無功可紀,乃亦以祖為廟號,僭偽之朝,苟為崇奉,固不可為法也。
保太后
禮記曾子問篇:子游問曰「喪慈母如母,禮歟?」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
魯昭公少喪母,有慈母良,及死,公欲喪之,有司以為非禮,公乃以練冠喪慈母。喪慈母自魯昭公始也。然但練冠以居,而孔子已以為非禮。
按慈母亦有不同。或子幼母死,父命妾長育之者,父卒而遭此妾之喪,尚有三年之服,以重父命也。若但父使之保抱,則不過保母而已。
晉書顧和傳:成帝以保母周氏有保育之勞,欲假以名號,和奏謂「古無此例。惟漢靈帝以乳母趙嬈為平氏君,此末世之私恩,非先王之令典。」乃止。是古未有崇奉保母之制也。
乃後魏自道武創例立太子則先殺其母,以防母后預政。自是遂著為令。而帝即位,皆無太后,於是轉奉保母為太后。
太武帝保母竇氏,本以夫家坐事沒入宮,明元帝命為太武保母。太武既立,尊為保太后,後又尊為皇太后。太后登崞山,謂左右曰「吾母養帝躬,死必不為賤鬼。然於先朝無位次,不可違禮從葬園陵。此山之土,可以終託。」故歿後遂葬崞山,從其志也。
文成帝乳母常氏亦有劬勞之功,文成即位,尊為保太后,再進為皇太后。是時文成妃李氏生獻文,後將立獻文為太子,常太后依故事令李氏條記在南兄弟,付託其宗兄洪之,痛哭而死。以保母而能主宮闈之政,賜死太子之母,則當日之尊,竟同皇太后可知也。
文成帝又極尊奉封太后之兄英為遼西王、弟喜帶方公、三妹皆縣君、妹夫皆公侯,又追贈太后祖為公、父為王、母為王太妃,可謂濫矣!
親母則必賜死,保母轉極尊崇,魏法之矯枉過正,莫不善於此。
異姓封王之濫自後魏始
太武帝即位,封:長孫嵩-北平王;奚斤-宜城王;長孫翰-平陽王;叔孫建-丹陽王;司馬楚之-琅琊王;杜超-陽平王;穆壽-宜都王;長孫道生-上黨王;樓伏連-廣陵王,自是功臣無有不王者。
文成帝封周忸-樂陵王,杜遺、閭若文、劉尼、杜元寶、源賀、閭武皮、常英、閭毗、閭紇、尉眷、乙惲、李峻俱進爵為王。又封陸麗為平原王,麗乞以讓父,帝曰「吾豈不能以二王封卿父子也?」乃封其父俟-東平王。後麗之子叡事獻文帝,又封東郡王。一門之內,遂有三王。
獻文帝又封慕容白曜-濟南王;韓頹-襄城王。
孝文帝亦封陳建-魏郡王;苟頹-河東王;王叡-中山王;張祐-新平王。太和十六年,始詔「諸遠族非太祖子孫及異姓封王者,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伯,其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惟長孫道生以大功特不降。」自是名器稍重。
至北齊武成帝時又極猥褻,奄人鄧長容、韓寶業、盧勒叉、齊紹、秦子徵、陳德信俱封王。
後主緯時,庶姓封王者尤多:穆提婆-城陽郡王;高阿那肱-淮陽郡王;韓長鸞-昌黎郡王,皆倖臣也。張景仁以侍書封王,傳謂「倉頡以來,八體進爵,一人而已。」
秦書有八體:大篆、小篆、刻符書、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北史謂「張景仁出自寒微,本無識見,詣國學摹石經,侍天子筆硯,坐致通顯,不思其本,自許貴游。自倉頡以來,八體取進,一人而已。」
又有倉頭陳山提、蓋豐樂、劉郁斤、趙道德、劉桃枝、梅勝郎、辛洛、周高、舍盛,至武平時皆封王,其不及武平者,亦追贈王爵。齊書謂「諸倉頭始自家人,情寄深密,及後主時,已是先朝勳舊,故致此叨竊。」又有樂人曹僧奴及其子妙達,以能彈琵琶,亦封王。
此外官階,更不可數,計:開府千餘、儀同無數。諸貴寵追贈祖父,歲一進官,位極而止。馬及鷹犬皆有郡君、儀同之號,如:赤彪儀同逍遙郡君、淩霄郡君之類,甚至鬥雞亦號開府。官爵之濫,至此極矣!故當時受之者不以為榮,且反有以為辱者。陽休之為中書監,封燕郡王,謂人曰「我非奴,何忽有此授?」可見人之賤之,至不齒於人列也。荒亂之朝,何所不至?固不可以常理論矣!
後魏以鑄像卜休咎
北史魏后妃傳序云「魏故事:將立皇后,必令手鑄金人,以成者為吉,否則,不得立也。」
道武帝妃慕容氏有寵,帝令后鑄金人,成,乃立為后,後薨,
又寵劉氏,以鑄金不成,不登后位。
明元帝妃姚氏鑄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禮之如后,薨,遂贈為后,加諡焉。
然非特立后用此法也,
爾朱榮以明帝崩,將有所立,乃以銅鑄孝文及咸陽王禧等五王之子孫像,成者當立為主,惟莊帝獨就,乃迎立之。
及河陰之役,榮欲僭位,鑄金為己像,數四不成,乃止。
齊高洋欲僭位,群臣皆意以為不可,鑄像卜之,一寫而成,遂決意僭號。
蓋當時國俗然也。(魏書、北齊書及北史)
按晉書載記「冉閔遣常煒使於慕容雋,雋使封裕問之曰『聞閔鑄金為己像,壞而不成,何得言有天命?』煒言『此事非實。』」此又在元魏之前,則不始於魏矣。蓋本北俗故事,至拓跋而益尚之也。
後魏百官無祿
後魏未有官祿之制。
其廉者貧苦異常。
如高允草屋數間,布被縕袍,府中惟鹽菜,常令諸子採樵自給是也。(允傳)
否則,必取給於富豪。
如崔寬鎮陝,與豪宗盜魁相交結,莫不感其意氣,時官無祿,力惟取給於人,寬以善於結納,大有受取,而與之者無恨。(寬傳)
文成帝詔「諸刺史每因調發,逼人假貸,大商富賈,要時射利,上下通同,分以潤屋,自今一切禁絕,犯者,十疋以上皆死。」
明元帝又詔「使者巡行諸州,校閱守宰貲財,非自家所齎,悉簿為贓。」
是懲貪之法,未嘗不嚴,然朝廷不制祿以養廉,而徒責以不許受贓,是不清其源而徒遏其流,安可得也?
至孝文帝太和八年,始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制久絕。先朝因循,未遑釐改。今宜班祿,罷諸商人以簡人事,戶增調絹二疋、穀二斛九升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疋之賦,即兼商用。祿行之後,贓滿一疋者,死。俸以十月為首,每季一請。」後以軍興用不足,又詔「百官祿四分減一,以充軍用。」
至明帝時,于忠當國,欲結人心,乃悉復所減之數。此魏制官俸之大概也。
按文成詔中所謂「商賈邀利,刺史分潤」,孝文詔中所謂「罷諸商人,以簡人事」,蓋是時官未有祿,惟藉商賈取利而抽分之,至見於詔書,則陋例已習為常矣!崔寬並交結盜魁為受納之地,既取利於商賈,自并及於盜賊,亦事之所必至也。上下交征如此,何以立國哉!
後魏刑殺太過
後魏起北方,專以刑殺為政令。
自猗盧為代王,即嚴刑峻法,諸部人多以違命得罪,凡後期者,舉部戮之。或有宗室相攜,悉赴死所,或問何往?曰「當就誅戮。」其威嚴如此。
道武帝以秦王觚使於燕為所害,及克中山,收害觚者傅高霸、程同等,皆夷五族,以大刃挫殺之。其討劉衛辰,收其子弟宗黨,無少長五千餘人,盡戮死。末年,每朝臣至前,追其舊惡,輒殺之。其餘或以顏色動變;或以喘息不調;或以行步乖節;或以言詞失措,皆以為懷惡在心,變見於外,乃手自毆擊,死者皆陳天安殿前。(道武時,嘗有神巫謂帝「當有暴禍,惟滅清河,殺萬人,乃可免。」帝乃滅清河一郡。嘗手自殺人,欲其數滿萬,或乘輦手劍擊擔輦者腦,一人死,一人代,每一行,死者數十。有愛妾名萬人,與帝子清河王紹私通,懼事發,乃弒帝,臨死始悟「清河、萬人」之讖,在此二人也。)
太武雖詔「有司按律令,務求厥中。」然如崔浩之誅,清河崔氏無遠近,及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親黨,盡夷其族,甚至僮吏亦夷五族,同修史者亦族誅。(浩傳)史臣謂「太武果於刑戮,後多悔之。」則亦仍其祖父舊法也。至孝文帝始詔「一人為惡,殃及合門,朕所不忍,自今非謀反大逆及外奔者,罪止其身。」尋又詔「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者止一門;門誅者止其身。」於是刑戮稍減。然自先世以來,冤死者已不可數計矣!
按猗盧為其子六修所弒,道武為其子紹所弒,及身之報已屬顯然。其後亡國時,北齊文宣帝問元韶「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為王莽誅諸劉不盡。」
文宣乃誅諸元、哲、景、武等二十五家,男子無少長皆斬,所殺三千人,餘十九家並禁之,韶亦入地牢,絕食啗衣袖而死。
尋又大誅元氏,壯者斬東市,嬰兒投於空中,以槊承之,悉投屍漳水,剖魚者多得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文宣嘗令諸囚自金鳳臺各乘紙鳶以飛,最遠者免死,元黃頭獨能至紫階,宜得免矣,仍付御史獄餓死。凡昭成以下並無遺焉。然則元魏之後竟無遺種,實好殺之報也。
高允曰「皋陶至德也,其後英、蓼先亡,劉、項之際,英布黥而王,經世雖久,猶有刑之餘釁,況凡人乎?」後周宇文氏之後為隋所誅殺殆盡,史臣亦謂「渚宮制勝,闔城孥戮,茹茹歸命,盡種誅夷,周祚不永,或由於此。」是則天道之報施,固有昭然不爽者也。
舜有天下,舉皋陶為大理(職掌刑法),正平天下罪惡。禹立,舉皋陶而授以政,皋陶先卒,乃封其後於英、六。太史公曰「英布者,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皋陶之後哉?身被刑法,何其拔興之暴也!項氏之所阬殺人以千萬數,而布常為首虐,功冠諸侯,用此得王,亦不免於身為世大僇.禍之興自愛姬殖,妒媢生患,竟以滅國!」
按族誅之法,本起於秦。
漢高祖入關,所謂父老苦秦苛法,「誹謗者,族」是也。
後漢書楊終疏亦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張晏曰「父母妻子兄弟也。」)
是族誅本秦酷政,漢高約法三章,則已除之,然韓、彭之誅,皆夷三族;購季布,敢匿者罪三族;捕貫高等,敢有隨者罪三族。是仍未嘗除也。
故崔寔政論,謂「高祖使蕭何定律,有夷三族之令,至文帝始除之。」楊終疏所謂「文帝至仁,除去收孥」是也。
然文帝雖除,而其後如李陵、王溫舒等仍坐罪族誅。則此刑故在。
至魏晉之際,益慘酷無人理。
司馬懿誅曹爽支黨,皆夷三族,男女無少長,姑姊妹女子之適人者,皆殺之。(爽傳)
王淩之妹為郭淮妻,淩被誅,淮五子向淮叩頭流血,淮不能忍,乃致書懿免之。(淮傳)
毌邱儉之誅,其子甸妻荀氏應坐死,其兄顗乞其命,乃詔離婚,而荀氏所生女已嫁劉子元,亦當坐死,以懷妊在獄,荀氏乞為婢,以贖女命。(按荀氏之女,則儉孫女也,而亦不免,是誅及四族矣!司馬氏之酷如此。)程威乃上議曰「已出之女,父母有罪,既須追刑;夫黨見誅,又須從戮,是一人之身,內外受辟。男不得罪於他族,女獨嬰禍於二門,事屬不均。請在室者從父母之誅,出嫁者從夫家之罰。」乃改此制。(晉書刑法志)
其後解結被戮,其女適裴氏者,明日當嫁而禍起,裴氏欲認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活為?」亦坐死。夫以將嫁而夫家來認之,即可不死,則已稍輕於毌邱儉之案矣!
然一人有罪,害及無辜,秦漢以來,以此法枉殺者,不知凡幾?又況後魏之誅及五族耶!
爾雅「內宗曰族,妻則曰黨。」是古所謂族者,專指宗姓而言。故孔安國稱尚書九族,謂「自高祖至元孫」,即喪服小記所云「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也。後世乃誤以父母妻為三族,以致濫殺益多。顧寧人謂「始於(晉)杜預以外祖父母、從母子及妻父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當之。」然漢書張晏三族注,謂「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注則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則此誤不自杜預始矣。今按司馬氏之誅曹爽、王淩、毌邱儉,雖極慘毒,然尚止於姑姊妹及女子之適人者,至魏太武之誅崔浩并及於盧氏、郭氏、柳氏,皆夷其族,則於本族之外,延及於母黨、妻黨、出嫁之女黨,安知非如淳、杜預之注之遺害耶?故落筆不可不慎也。
魏以奄人為外吏
後魏多以奄人為外吏。楊範傳,謂「靈太后臨朝。中官貴者皆許以方岳,故宦寺多為外吏。」
今考魏書,不自靈太后始也。蓋魏時籍沒之制甚嚴,凡官吏有罪者,一經籍沒,則婦女入掖廷,男子小者即為奄寺,故其中往往有士人子孫,知義理有才具者。
如仇洛齊,其祖本殿中侍御史,洛齊在太武時為奄人,因綾羅戶不屬,守宰多隱漏,乃奏請悉歸郡縣。後出為冀州刺史,有能名。
王瑀先世晉豫州刺史,瑀被刑入宮,歷事數朝,志在公正,出為冀州刺史,年老致事,孝文時隨遷洛,以家貧特蒙賜帛。
趙黑先世本晉平遠將軍,黑沒為奄人,官選部尚書,能自謹厲,當官任舉,頗能得人。獻文欲傳位京兆王子推,黑願以死奉太子,孝文以是得立。後出為定州刺史,克己清儉,憂濟公私,有欲行賂者,黑曰「高官厚祿,足以自給,敢賣公營私耶?」孝文聞之,特賜絹穀。
孫小父本姚秦護軍,守城殉節,小沒入宮刑,後出為并州刺史,州內四郡百餘人詣闕頌其政化。後遷冀州刺史,清約自守,當時牧伯無能及。
他如抱嶷以忠謹被擢,後因老疾乞外祿,乃出為涇州刺史,自以故老前宦,為政多守法。
王質解書學,出為瀛州刺史,在州十年,風化粗行,察奸糾慝,究其情狀,民庶畏服之。
此皆在靈太后之前。而閹寺為吏,亦有能勤於其官者。
自靈太后後,楊範為白水太守,王溫為鉅鹿太守、瀛州刺史,然皆無可稱。蓋亦視朝政之盛衰為賢否,朝政肅則刑餘為吏亦能砥節奉公;朝政弛則士大夫亦多貪縱,況此輩乎?(俱見魏書奄官傳)
魏孝文遷洛
魏孝文帝以國俗沿上世之陋,欲遷洛以變舊風,恐大臣不欲,乃發京師步騎百餘萬南伐,至洛陽,帝戎服執鞭而出,群臣稽顙於馬前,請停南伐,帝曰「今者之舉,興發不小,動而無成,何以示後?若不南伐,便當都洛。」乃議遷移之計。
次年,至平城宮部分遷留,又臨太極殿,喻在代諸臣遷移之略。(本紀)時舊臣多不欲行,帝先與彭城王澄議之,謂「平城乃用武之地,非可興文,須光宅中原。」澄力贊之,乃決。(澄傳)
帝又謂元贊等曰「朕為天子,何假中原?欲令卿等子弟博見多智耳!若永居恆北,卿等子弟,不免面墻也。」(面墻而立,一無所見也)。
又嘗問于烈,遷留孰便?烈對曰「聖略深遠,非愚管所及,若隱心而言,樂遷之與戀舊,中半耳!」帝曰「卿不鳴異同,朕深感不言之益。」
時穆泰、陸叡以畏遷謀反,泰欲推陽平王賾為主,事敗賜死。(泰傳)
遷洛後,太子恂守金墉,畏河南暑熱,召牧馬欲輕騎奔代,元徽勒門阻之,乃止。帝遂廢恂為庶人,尋亦賜死。(恂傳)
帝引見朝臣,詔「斷北語,一從正音,年三十以上,習性已久,或不可革;三十以下,見在朝之人,語音不許仍舊,違者免所居官。」
又詔革衣服之制。嘗出行,見婦女仍夾領小袖,乃責咸陽王禧等。(禧傳)
又詔「遷洛人死者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皆為洛陽人。
又詔改國姓為元氏。(本紀)
蓋帝優於文學,惡本俗之陋,欲以華風變之,故不憚為此舉也。然國勢之衰,實始於此。一傳而宣武,再傳而孝明,而鼎祚移矣!蓋徒欲興文治以比於古帝王,不知武事已漸弛也。
其先道武帝遣賀狄干至秦,為姚興所留,因在長安讀書,通尚書、論語,舉止似儒者。後歸,道武見其類中國人,遂殺之(賀狄干傳)
明元帝時,或言「國家當遷都鄴。」崔浩曰「非計也!今居北方,若山東有事,則輕騎南出,誰知多少?百姓望而遠服,此國家威制四夷之長策。若南徙,則種人不滿諸州之地,參居榛林之下,不服水土,疾疫死傷,情見事露,四方聞之,有輕侮之意,則聲實俱損矣!」(崔浩傳)
此又開國君臣之深識遠慮也。
顧寧人言「中國風俗多有不如外藩者。」
遼史言「契丹生計,仰給畜牧,績毛飲湩(乳汁),以為衣食,狃習勞事,不見紛華,故家給人足,戎備完整。」
金史,世宗曰「女真舊俗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皆出自然。」乃禁女真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又曰「遼不忘舊俗,朕以為是。海陵習學漢人,是忘本也。若依國家舊風,乃長久之計也。」
金史食貨志亦謂「金中葉以後,鄙遼儉樸,襲宋繁縟之文;又懲宋寬柔,用遼操切之政,是棄二國之所長而專用其所短。迄金之末,國用易竭,民心易離,實由於此。」
作法不慎,變法以救其弊,祇益甚焉,此又操化權者,所當加意也。
魏孝文帝文學
古今帝王以才學著者,曹魏父子、蕭梁父子為最,然皆生自中土,績學少年。惟魏孝文帝生本北俗,五歲即登帝位,此豈有師儒之訓,執經請業,如經生家所為?乃其聰睿夙成,有不可以常理論者。
史稱其雅好讀書,手不釋卷,五經之義,覽之便講,史傳百家,無不該涉,善談莊老,尤精釋義,才藻富贍,好為文章,詩賦銘頌,任興而作,有大文筆,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後,詔冊皆帝文也,餘文章尚百餘篇。史論亦謂帝欽明稽古,煥乎其有文章。諡之以經天緯地,信不虛也。
今就各列傳所散見者撮敘之:
帝宴宗室於皇信堂,命任城王澄為七言連韻詩,帝往復極歡乃罷。(澄傳)
帝征懸瓠賜宴,與從臣聯句,帝歌曰「白日光天兮無不曜,江左一隅獨未照。」彭城王勰曰「願從聖明兮登衡會,萬國馳誠混日外。」鄭懿曰「雲雷大振兮天門闢,率土來賓一正曆。」邢巒曰「舜舞干戚兮天下歸,文德遠被莫不思。」鄭道昭曰「皇風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帝又歌曰「遵彼汝墳兮昔化貞,未若今日道風明。」帝乃命邢巒總集敘記。(鄭道昭傳)
馮熙造寺於北邙山,賈元素作碑文,帝遊寺見之,稱為佳作。熙卒,帝親為作誌銘。(馮熙傳)
帝以馮誕為司徒,親為製三讓表並啟,將拜,又代為謝章。誕卒,又親為碑文及挽歌,皆窮美盡哀。(馮誕傳)
又常遊幸息大松下,謂彭城王勰曰「汝可作詩,比至吾間令就也。」勰去帝十步,且行且作曰「問松林,松林經幾冬?山川何如昔?風雲與古同?」未至帝所已成。
帝又嘗御清徽堂,與群臣講喪服,李彪曰「古未有人君親講喪禮,臣得親承音問,千載一時。」(勰傳)
劉昶出鎮彭城,帝賜以御集,曰「雖則不文,然欲罷不能,故以相示,聊為一笑。」(勰、昶二傳)
崔挺至行在,帝謂曰「別卿以來,倏焉二載,吾所綴文,已成一集,今當給卿副本。」(挺傳)
可見帝深於文學,才藻天成,有不能自諱者,雖亦才人習氣,然聰睿固不可及已。其急於遷洛,欲變國俗而習華風,蓋發於性靈而不自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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