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記 卷二十七 辽史金史
【繁体中文】 作者:(清)赵翼 发布:2016年09月06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遼史
遼史太簡略,蓋契丹之俗,記載本少。
太宗會同元年,雖詔有司編始祖奇善(舊名奇首)可汗事跡。然遼史所載,僅記其生於都菴山,徙於潢河之濱而已,蓋已荒渺無可稽也。
歷朝亦有監修國史之官。
如劉慎行、邢抱樸、室昉、劉晟、馬保忠、耶律隆運、耶律玦、蕭罕嘉努(舊名蕭韓家奴)、耶律阿蘇(舊名阿思)、王師儒等,皆以此繫銜。(見各本傳)
然聖宗詔修日曆官毋書細事。道宗並罷史官預聞朝議,俾問宰相書之。惟蕭罕嘉努修國史,以聖宗獵秋山熊鹿傷數十人,直書其事,帝見而命去之,既出,又書其事,以為史筆當如是也。其他則隱諱苟簡可知矣!
其編為史冊,
至興宗時,耶律孟簡上言「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乃編耶律嚇嚕(舊名曷魯)、烏哲(舊名屋質)、休格(舊名休哥)三傳以進,興宗始命置局編修。其時有耶律古裕(舊名谷欲)、耶律庶成及蕭罕嘉努實任編纂之事,乃錄約尼氏(舊作遙輦氏)以來事跡,及諸帝實錄共二十卷上之。蓋聖宗以前事皆是時所追述也。
道宗大安元年,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則又本耶律古裕等所編而審訂之,其時劉輝謂道宗曰「宋歐陽修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訾,臣亦請以趙氏初起時事,詳附我朝國史。」據輝所言,則不惟諸帝有實錄,且漸有全史矣!
至天祚帝乾統三年,又詔耶律儼纂太祖以下諸帝實錄,共成七十卷,於是遼世事跡粗備。遼史傳贊謂「其具一代治亂之跡,亦云勤矣。」當遼之世,國史惟此本,號為完書。金熙宗嘗於宮中閱遼史,即此本也。
金二次修史
熙宗皇統中,又詔耶律固、伊喇因(舊名移剌因)、伊喇子敬(舊作移剌子敬)等續修遼史,而卒業於蕭永琪,共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皇統七年上之。此金時第一次所修也。
章宗又命伊喇履提控刊修遼史,党懷英、郝俁充刊修官,伊喇益、趙渢等七人為編修官,凡民間遼時碑誌及文集,悉送上官,同修者又有賈鉉、蕭貢、陳大任等,泰和元年,又增三員,有改除者,聽以書自隨。懷英致仕後,詔大任繼成之。(俱見各本傳)此金時第二次所修也。
至元修遼史時,耶律儼及陳大任二本俱在,后妃傳序云「儼、大任遼史后妃傳大同小異,酌取以著於篇。」而曆象閏考中,並注明儼本某年有閏,大任本某年無閏。尤可見其纂修時悉本儼、大任二書也。
遼史二
遼、金二代之興,皆經祖宗數世開創,始成帝業。
金史於太祖本紀前,先立世紀以敘其先世,最為明析。
遼史則開卷即作太祖本紀,而其祖宗遞傳之處,反附見於本紀贊內,故所敘太簡。肅祖、懿祖、元祖、德祖四代,其妻已立傳於后妃內,其夫反無專紀而附於贊內,豈不詳略兩失乎?
且贊中所敘,又不甚明了,謂:自奇善可汗生都菴山,傳至聶哷(舊名雅里),讓蘇爾威(舊名阻午)而不肯自立,聶哷生必塔(舊名毗牒),必塔生海蘭(舊名頦領),海蘭生努爾蘇(舊名耨里思),是為肅祖,肅祖生薩喇達(舊名薩剌德),是為懿祖,懿祖生伊德實(舊名勻德),是為元祖,元祖生色勒迪(舊名撒剌的,北庭雜記又名斡里),是為德祖,即太祖安巴堅(舊名阿保機)之父也,世為約尼之額爾奇木(舊作夷离堇),太祖受可汗之禪,遂建國云。
太祖本紀,又謂哈陶津汗(舊作痕德堇可汗)殂,群臣奉遺命請立太祖,太祖三讓,乃許之。按新唐書謂:契丹王錫里濟(舊唐書及薛居正五代史俱作習爾之)死,族人沁丹(唐書、薛史俱作欽德)嗣,嘗入寇,為劉仁恭所敗,乃以重賂乞盟,故沁丹晚節不競。而歐陽五代史謂:約尼以次代,為劉仁恭所攻,八部之人以約尼為不任事,選於眾,得安巴堅代之。蓋此即遼史所謂「受可汗之禪」者也。(欽德、痕德堇、遙輦,皆名字傳聞之誤)
其聶哷讓蘇爾威而不自立之處。按耶律嚇嚕傳:哈陶津汗歿,群臣奉遺命立太祖,太祖曰「吾祖聶哷嘗以不當立而辭位,吾可受乎?」嚇嚕曰「昔聶哷之辭,以未有遺命也。今先君言猶在耳,君命不可違。」太祖乃即位。據此,則所謂聶哷讓蘇爾威及太祖受可汗之禪,歐史雖不載,要是實事。
又嚇嚕云「自蘇爾威後十餘世,國衰民困。今正當興王之運,不可失也。」此亦與唐書、歐史所謂「被劉仁恭所攻,八部之人以約尼為不任事,而立安巴堅」者,略相合。然遼史謂「群臣奉遺命立安巴堅。」歐史則謂「八部人公議立安巴堅。」又屬岐互。至新唐書謂「八部迭相更代,獨安巴堅自為一部不肯代,自號為王。」歐史又謂「安巴堅既立後,值中國多故,漢人歸之者眾,告以中國之主無代立者。安巴堅於是立。九年尚不求代,諸部共責誚之,安巴堅曰『吾立九年,所得漢人多矣!欲自為一部以治漢城。』諸部許之,遂率漢人於灤河上,築城種田,而以計誘八部大人來會,盡殺之,然後併八部為一。」此與新唐書相合,當是安巴堅實事。而遼史並無一字及之。蓋耶律儼修實錄時,為其先世隱諱。陳大任修史,亦遂因之,不復勘對唐書及歐史也。
且遼史隱諱之處,亦不止此。
歐史載李克用先約安巴堅共攻梁,已而安巴堅背約,反遣梅老聘梁,奉表稱臣以求封冊,克用大恨,臨歿以一矢屬莊宗報仇,後果為莊宗擊於望都,大敗而去。而遼史則以克用結好之事,為約其共攻劉仁恭而不言攻梁,以掩其背約之跡,此其諱飾一也。
歐史德光滅晉後,歸歿於灤城,契丹人剖其腹,實以鹽,載之北歸。晉人謂之「帝」。遼史並不載,但書其自悔之語,謂「此行有三失,縱兵掠芻粟,一也;括私財,二也;不遣諸節度歸鎮,三也。」而贊其如秦穆之能悔過。又記其遷晉主母子於黃龍府時,仍以其宮女、宦官、東西班官、醫官、控鶴官及庖人、茶酒司等從行,又以晉舊臣趙瑩、馮玉、李彥韜等護送,以見其加惠於亡國之處。
凡此有善則書,有惡則諱,可見皆耶律儼在遼時所修原本,而陳大任因之者也。而元時修史之草率,並唐書、歐史亦不復校勘,概可見矣!
宋史宋琪傳:琪本幽薊人,故知遼事最詳,其疏云「契丹自阿保機始強,因攻渤海,死於遼陽。妻述律氏生三子,長東丹,次德光,季曰自在。太子德光南侵還,死於途。東丹之子永康代立,起軍南侵,被殺於大神淀。德光子述律代立,號曰『睡王』。二年,為永康子明記所篡。明記死,幼主代立,明記妻蕭氏,番將守興之女,即今幼主之母也。」云云,其敘安巴堅以後世次繼立之處,俱與遼史同,惟名字不合,蓋契丹以國語為名,本無正字耳。
遼史立表最善
遼史最簡略,二百年人物,列傳僅百餘篇,其脫漏必多矣。然其體例亦有最善者,在乎立表之多,表多則傳自可少。
如皇子、皇族、外戚之類,有功罪大者,自當另為列傳,其餘則傳之不勝傳,若必一一傳之,此史之所以繁也。惟列之於表,既著明其世系、官位,而功罪亦附書焉,實足省無限筆墨。
又如內而各部族,外而各屬國,亦列之於表,凡朝貢、叛服、征討、勝負之事,皆附書其中,又省卻多少外國等傳。
故遼史列傳雖少,而一代之事跡亦略備。
惟與宋和戰、交際之事,則書於本紀而不復立表,蓋以夏、高麗、女真之類皆入於屬國表,宋則鄰國,不便列入也。
然金史特立交聘表,凡與宋交涉之事,一覽瞭如。遼史雖舊無底本,而元人修史時,既於金史立此表,獨不可於遼史亦立此表乎?
且遼史與宋交涉之事書於本紀者,前後亦不畫一。澶淵既盟之後,凡兩國遣使、生辰、正旦以及慶弔等事,不特逐年詳書,即使臣姓名亦一一不遺。及興宗再定和議,加增歲幣之後,則惟書弔大喪、賀即位之事,其餘生辰、正旦等使,一概不書,何其前詳後略也!若亦立交聘表,則此等皆可於表內見之,前既免於繁冗,後亦不至簡略矣。而遼史無之,此又修史諸人之失也。
遼史疏漏處
遼史又有太疏漏者。
國號
東都事略,記:遼太宗建國大遼,聖宗即位,改大遼為大契丹,道宗又改大契丹為大遼。改號復號,一朝大事,而遼史不書。
皇太妃呼紐
聖宗統和二十四年,幽皇太妃呼紐(舊名胡輦)於懷州,囚夫人伊蘭(舊名夷懶)於南京,餘黨皆生瘞之。明年,賜皇太妃死於幽所。按統和十二年,詔皇太妃領西北路烏爾古(舊名烏古)等及永熙宮軍撫定西邊,以蕭達林(舊名撻凜,宋史名撻覽)督其軍事,此即皇太妃呼紐也。達林傳亦稱夏人梗邊,皇太妃受命總烏爾古部及永熙宮軍討之,凡軍行號令,太妃悉委達林。其後蕭罕嘉努(舊名蕭韓家奴)疏亦言「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拓土既遠,降附亦多。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禦遠之道。」則此皇太妃不惟有闢土之大功,且有靖邊之長策。其幽死也,又以何事?后妃傳內當專立一傳,乃並無其人,何也?
聖宗后蕭氏
又聖宗統和四年,納皇后蕭氏,皇太妃進衣物駝馬以助會親頒賜,內外命婦亦進會親禮物。此后乃聖宗元配也。統和十九年,以罪降為惠妃。后雖??,而其為聖宗原配,終不可沒。后係何人之女?以何事得罪?后妃傳內亦宜有專傳。乃但以統和十九年另立之齊天皇后特立一傳,而此所娶之后,絕無一字及之,何耶?
自稱遼兵
且既為遼史,則本國興兵之事,不應自稱曰「遼兵」。乃本紀貝州之戰云「軍校邵珂開城門納遼兵。」戚城之戰云「遼軍圍晉別將於戚城,晉主自將救之,遼軍引退。」鄴都之戰云「慕容彥超遇遼軍數萬,至榆林,遼軍又至,彥超等力戰,遼軍乃退。」如此類者,不一而足,反似他國記載,而稱契丹為遼軍者。此亦修史者之疏也。
遼帝皆有簡便徽號
遼帝皆有一二字簡便徽號,當時為臣下所稱,後世亦即以此別之為某帝,初不稱廟諡也。如太祖曰「天皇帝」,太宗曰「嗣聖皇帝」,世宗曰「天授皇帝」,穆宗曰「天順皇帝」,景宗曰「天贊皇帝」,聖宗曰「天輔皇帝」,道宗曰「天祐皇帝」,末帝曰「天祚皇帝」。皆於初即位時,群臣上尊號,即有此二字。
甚至皇后亦另有徽稱。如太祖后曰「地皇后」,聖宗后曰「齊天皇后」,道宗后曰「懿德皇后」是也。
其後耶律淳僭位,亦號「天錫皇帝」,耶律達實(舊名大石)亦號「天祐皇帝」。達實歿,其后塔布布延(舊名塔不煙)稱制,亦號「感天皇后」,其女布沙堪(舊名普速完)稱制,亦號「承天太后」。此亦一代之制也。
按元制,每帝亦有國語徽稱。如太祖曰「成吉斯皇帝」(舊作成吉思),世祖曰「色辰皇帝」(舊作薛禪),成宗曰「鄂勒哲圖皇帝」(舊作完澤篤),武宗曰「庫魯克皇帝」(舊作曲律),仁宗曰「布延圖皇帝」(舊作普顏篤),英宗曰「格根皇帝」(舊作格堅),文宗曰「濟雅圖皇帝」(舊作札牙篤)是也。
但元制係以國語為尊奉之稱,遼制則不用契丹語而以漢字尊稱,故不同耳。
遼后族皆姓蕭氏
遼后族皆姓蕭氏。
后妃傳引耶律儼所修實錄,謂:其先本伊蘇巴里氏(舊作乙室拔里氏),太祖慕漢高祖,故稱劉氏,以伊蘇巴里比蕭相國,遂為蕭氏。又謂:太祖舒魯后(舊作述律后)兄子名蕭翰,妹復為太宗皇后,故后族皆以蕭為姓云。
是實錄以后族姓蕭,為太祖所賜。而國語解謂其說不合,故陳大任不取。
又外戚表序云:契丹外戚,其先曰二舒敏氏(舊作二審氏),曰巴里(舊作拔里),曰伊蘇濟勒(舊作乙室巳)。太祖娶舒魯氏。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歸,留外戚小漢為汴州節度使,賜姓名蕭翰,由是巴里、舒魯、伊蘇濟勒三族,皆為蕭姓。
是賜姓又自太宗始。
按薛居正五代史蕭翰傳:翰父阿巴有妹,為安巴堅后,翰妹又為德光后,德光入汴,將命翰為宣武軍節度使,契丹本無漢名,乃賜姓名蕭翰,自是翰族皆姓蕭。
歐史亦謂德光欲留蕭翰於汴,使李崧為製姓名曰蕭翰,於是始姓蕭云。
是后族姓蕭,實太宗所賜也。
既為太宗所賜,何以太祖之高、曾、祖父四代妣已俱稱蕭?蓋皆後人所追氏也。而諸外戚之姓蕭者,可類推矣!
蕭氏於遼最貴,世與宰相之選,統遼一代任國事者,惟耶律與蕭二族而已。
遼正后所生太子多不吉
遼太祖三子皆舒魯后所生,長名貝(舊名倍),已立為太子,後得東丹國冊為人皇王主之,太祖崩,讓位於其弟太宗(德光),身自歸東,丹尋浮海適唐,賜姓名李贊華,為唐末帝所害。(後以子世宗登極,追諡義宗)
太宗崩,世宗(貝子時為永康王)以從子入嗣。
世宗崩,穆宗(太宗子)以從弟入嗣。
穆宗崩,景宗(世宗子)又以從子入嗣。
皆未先為皇太子也。
惟景宗后蕭燕燕正位中宮後始生聖宗。聖宗以冢嫡嗣位,享國四十九年,令名遐福,最稱賢主,此為古今來正后所生儲君繼體者之第一。然未即位以前,年尚幼,卻未立為皇太子。
興宗(聖宗子)則由皇太子嗣位,而其母耨斤本宮人也。
道宗母係仁懿蕭后,然道宗生於興宗藩邸,仁懿尚未為后。
道宗宣懿蕭后則既冊為后始生子濬,尋立為皇太子,後被伊遜(舊名乙辛)所譖,母子皆不得其死。
天祚帝係濬為太子時元妃蕭氏所生,亦尚未為后也。
遼官世選之例
遼初功臣無世襲而有世選之例。蓋世襲則聽其子孫自為承襲,世選則於其子孫內量才授之。興宗詔「世選之官,從各部耆舊擇材能者用之」是也。
其高下亦有等差,外戚表序云:后族蕭氏,世預北宰相之選。按遼本紀:太祖四年,以后兄蕭達魯(舊名阿布齊)為北府宰相,后族為相自此始。然蕭塔喇噶(舊名塔剌葛)傳:其祖當安祿山來攻時,戰敗之,為北府宰相,世預其選。則世選官本契丹舊制,不自遼太祖始也。
蕭思溫傳:為北府宰相,上命世預其選。蕭和斯(舊名護斯)傳:官北院樞密使,仍命世預宰相選,辭曰「臣子孫賢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又道宗詔「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舊名乙辛),同母兄弟世預北南院樞密使之選,異母兄弟世預額爾奇木(舊作夷离堇)之選,太保查剌世預突呂不部節度使之選,耶律轄哩(舊名諧里)征宋有功,世預節度使之選,蕭達魯(舊名敵魯)善醫,世預太醫選。」此可見遼代世選官之制,功大者世選大官,功小者世選小官,褒功而兼量才也。
按遼之世選官,與元時四集賽(舊作四怯薛)相同,如穆呼哩(舊名木華黎)子孫安圖(舊名安童)、哈喇哈斯(舊名哈喇哈孫)累世皆為宰相,阿嚕(舊名阿魯圖)自言「我博爾濟(舊名博爾朮)後裔,豈以丞相為難得耶?」是元時丞相多取於四集賽之家,與遼之世選宰相,大略相同也。
遼族多好文學
遼太祖起朔莫,而長子人皇玉貝已工詩善畫,聚書萬卷,起書樓於西宮,又藏書於醫巫閭山絕頂。其所作田園樂詩,為世傳誦。畫本國人物,如射騎、獵雪騎、千鹿圖皆入宋祕府。其讓位於弟德光,反見疑而浮海適唐也,刻詩海上曰「小山壓大山,大山全無力,羞見故鄉人,從此投外國。」情詞悽惋,言短意長,已深有合於風人之旨矣!
平王隆先亦博學能詩,有閬苑集行世。
其他宗室內亦多以文學著稱。
如耶律國留善屬文,坐罪,在獄賦寤寐歌,世競稱之。其弟資忠亦能詩,使高麗被留,有所著號西亭集。
耶律庶成善遼、漢文,尤工詩。
耶律富魯(舊名蒲魯)為牌印郎君,應詔賦詩,立成以進。其父庶箴嘗寄戒諭詩,富魯答以賦,時稱典雅。
耶律韓留工詩,重熙中,詔進述懷詩,帝嘉嘆。
耶律辰嘉努(舊名陳家奴)遇太后生辰進詩,太后嘉獎。
皇太子射鹿辰嘉努又應詔進詩,帝嘉之,解衣以賜。
耶律良,重熙中從獵秋山,進秋獵賦;清寧中,上幸鴨子河,良作捕魚賦。嘗請編御製詩文,曰「清寧集」。上亦命良詩為「慶會集」,親製序賜之。
耶律孟簡六歲能賦曉天星月詩,後以太子濬無辜被害,以詩傷之,無意仕進,作放懷詩二十首。
耶律古裕(舊名谷欲)工文章,興宗命為詩友。
此皆宗室之能文者。
又耶律紐斡哩(舊名褭履)工畫,坐事犯罪,寫聖宗御容以獻,得減死。後使宋,宋主賜宴,瓶花隔面,未得其實。陛辭,僅一視,默寫之。及出境,以示餞者,駭其神妙。
此又宗室之以畫著名者也。
遼燕京
京師本唐范陽節度使治,府曰幽州,軍曰盧龍。
遼太宗會同元年,晉主石敬瑭遣趙瑩以幽、薊、瀛、莫、涿、檀、順、媯、儒、新、武、雲、應、朔、寰、蔚十六州來獻,乃詔以幽州為南京。三年三月,至南京備法駕,入自拱辰門,御元和殿,行入閣禮,又御昭慶殿,宴南京群臣。
按石晉纔以地來歸,太宗駕至,即有拱辰、元和、昭慶等名,則非遼所建之宮殿可知也。
是年冬,始詔燕京建涼殿於西南堞。
建一涼殿,尚特書於本紀,更可知太宗初入時,並未別有改築。蓋幽州自安史叛亂,已稱大燕,後歷為強藩所據,唐末劉仁恭僭大號於此,必久有宮殿名,遼但仍其舊耳。
聖宗統和二十四年,改南京宣教門為元和門,外三門,一為「南端」,左掖為「萬春」,右掖為「千齡」。
開泰元年,又改幽都府為析津府,幽都縣為宛平縣。
太平五年,駐蹕南京,幸內果園,宴時,值千齡節,燕民以年穀豐熟,車駕適至,爭以土物來獻,上禮高年,惠鰥寡,賜酺飲。至夕,六街鐙火如晝,士庶嬉遊,上亦微行觀之。蓋遼以巡幸為主。
有東西南北四樓,曰「捺砵」,又有春水秋山,歲時遊獵。
從未有久駐燕京者。是年偶度歲於此,故以為僅事也。
今其基址,亦有可約略者。
遼史地理志,謂:城方三十六里,崇三丈,衡廣一丈五尺。八門,東曰「安東」、「迎春」,南曰「開陽」、「丹鳳」,西曰「顯西」、「清晉」,北曰「通天」、「拱辰」。大內在西南隅,其所改之元和門及南端「萬春」、「千齡」等門,則大內之門也。
憫忠寺有李匡威所立之碑,曰「大燕」,城內東南隅有憫忠寺,是唐藩鎮牙城,本在憫忠寺之西。遼志云:大內在西南隅。宋王曾記契丹事亦云:燕京子城就羅郭西南為之。
是遼之南京,即唐幽州鎮之舊治,確有明證。金初因之,宋欽宗至金,館於燕山東南憫忠寺。此寺猶在東南也。
海陵始擴東南二面而大之。(詳見金築燕京條內)
元世祖又廣其西北而截其東南。(詳見元築都城條內)
明徐達又截其西北。成祖建都,則又廣之於東。(詳見明築都城條內)
蓋至是凡數改矣。
惟王曾記:自盧溝河至幽州六十里。今盧溝橋至京不過三十里。遼、金之燕京尚在西北面,其去盧溝宜近,乃較遠於今,何也?蓋今盧溝橋乃金章宗時始建,遼時盧溝河尚未有橋,其渡河之處,或尚在南,故至幽州六十里耳。
金廣燕京
金太祖、太宗有天下,其建都仍在上京,未嘗至燕也。熙宗始詔盧彥倫營造燕京宮室。(彥倫傳)
海陵欲遷都於燕,天德三年,乃詔廣燕城,建宮室,依汴京制度。遣丞相張浩、張通古等,調諸路夫匠修築。有司以圖來上,並陰陽五姓所宜。海陵曰「吉凶在德不在地,使桀紂居之,雖善地何益?堯舜居之,何以卜為?」(本紀)是時張浩舉蘇保衡分督工役,又景州刺史李石護役皇城。(見浩、石各本傳)運一木之費至二十萬;舉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皆飾以黃金五彩,一殿之成,以億萬計。(見續通鑑綱目)貞元元年來都之,以遷都詔中外,改燕京為中都,府曰「大興」,以京城隙地賜朝官,尋又徵其錢,賜營建夫匠帛。(本紀)
今按蔡珪傳:有兩燕王墓,舊在東城外,海陵廣京城,墓在城內,相傳為燕王及太子丹之葬,珪獨考其非是,乃漢劉建及劉嘉之葬也。大定九年(世宗),詔改葬於城外。
又劉頍傳:南苑有唐碑,書貞元十年御史大夫劉怦葬,世宗見之曰「苑中不宜有墓。」劉頍家本怦後,詔賜怦錢二百貫,令頍改葬於城外。
據此二傳,可見海陵築城時,於遼故城之東南二面皆大為增廣,故兩燕王及劉怦墓,舊時皆在城外者,悉圍入城中,至大定始遷出也。
元築燕京
元太宗十年已取燕京,然未嘗駐蹕。
世祖即位,尚在開平。中統二年,始命修燕京舊城。蓋自金宣宗遷汴後,燕京入於蒙古,宮室為亂兵所焚,火月餘不滅,至是已四十餘年。班朝出治之所,無復存者。故中統元年,車駕來燕,只駐近郊。(本紀)王磐傳所謂宮闕未定,凡遇朝賀,臣庶雜至帳殿前喧擾,不能禁也。
至元元年,詔改燕京為中都,始建宗廟宮室。(劉秉忠傳)
八年,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人築宮城,又敕修築之費悉從官給,並免伐木夫役稅賦。是年,初建東西華及左右掖門。
十年,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十一年正月,宮殿告成,帝始御正殿受朝賀。此俱見本紀。時詔舊城居民之遷京城者,以貲高及有官者為先,仍定制以八畝為一分,其或地過八畝及力不能築室者,皆不得冒據聽他人營築。
此元時遷築燕京之明據。朱竹垞所謂元建大都在金燕京北之東,大遷民以實之,燕城以廢是也。
二十年,以侍衛親軍萬人修大都城。
二十六年,又修宮城,乃立武衛繕理,以留守段天祐兼指揮使治之。
大概元之遷築,先宮城而後及於都城。事皆散見紀傳。
今其故址,有可以意得者。
德勝門外八里土城,本元之健德門,是元之都城北面在今德勝門外八里也。
郭守敬引白浮泉水入都城,匯於積水潭,置(閘門)以運通州之米,世祖還自上都,見積水潭舳艫蔽水,大悅。積水潭,即今之西海子,其時糧船可泊於此,知此潭尚未為禁地也。(見守敬傳)永樂初封於燕,因元故宮,即今之西苑,開朝門於前,事見劉侗帝京景物略。
是元故宮乃在今西苑之西,宣武門以內也。
明南北京營建
明祖創造南京,規制雄壯,今四百餘年,城郭之崇,街衢之闊,一一可想見締造之跡。蓋盡舉前代官民房舍掃除而更張之,而工作皆出於民力。
水東日記云:洪武門外至中和橋六、七里長街,乃富民沈萬三家絡絲石所砌。
以此類推,是物料皆取之民間也。
明史嚴震直傳:時方事營造,集天下工匠二十萬戶於京師,震直請戶役一人,各書其姓名術業,按籍更番役之。
是工匠悉取之民間也。
朱煦傳:洪武十八年,詔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赴京師築城。葉伯巨傳亦言:居官一有蹉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築之科。
是工築並及於官吏也。
當開國之初,勞民動眾,固非得已。
至成祖遷都北京,自可仍元都之舊,乃宮殿多移在元舊城東三、四里。
蓋自徐武寧平燕廢元都,已縮其地為北平府,今德勝門外八里有土城,尚是元健德門故址,可見武寧已割舊都西北一帶於城外也。
蕭雲龍鎮北平,建燕邸,改築北平城。(雲龍傳)
劉侗帝京景物略亦謂:徐達命雲龍新築城垣,南北取徑直。
是城郭已另築也。
姚廣孝傳:成祖初封於燕,其邸即元故宮。
景物略亦謂:燕邸因元故宮,即今之西苑,開朝門於前。永樂登極後,即故宮受朝。至十五年,改建皇城於東,去舊宮里許,悉如金陵之制云云。
是宮殿亦另建也。
今以明史各列傳參考之,當時大工大役亦不減洪武之創南京矣。
自永樂五年,實始營建。
九年,譚廣以大寧都指揮使董建北京。(廣傳)
十五年,薛祿以後軍都督董北京營造。(祿傳)
宦官阮安有巧思,奉命董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舍,目量意揣,悉中規制,工部受成而已。(宦官傳)
是董役者固不一其人。
鄺埜以北京執役者鉅萬,奉命稽省病者。(埜傳)
葉宗人為錢唐令,督工匠往營北京。(宗人傳)
是工匠亦役及各省也。
鄒緝疏言「建造北京,幾二十年,工大費繁,調度甚廣,工作之夫,動以百萬,終歲供役,不得耕作,工匠小人,又假託威勢,逼民移徙,移徙甫定,又令他徙,至有三、四徙者。」(緝傳)
永樂十九年詔云「賴天下臣民,殫竭心力,冒寒暑,涉風霜,趨事赴功,勤勞匪懈。」(景物略)
是可見當時城池宮闕皆非因元之舊,其擾民肆害,有記載所不能盡者。
本朝定鼎,明宮殿已為流賊李自成所燬,(流賊傳)宜乎大有改建。乃初定鼎,僅在武英殿朝賀,後次第修葺,不肯興大役以病民。直至康熙八年十一月,太和殿、乾清宮始告成,則開國之初,固已仁及天下矣。
朱竹垞日下舊聞序云:唐之幽州,其址半在新城(即今之南城)之西,金展其南,元拓其東北,徐達定北平,毀故都城,縮而小之,昊天、憫忠、延壽、竹林、仙露諸寺皆限於城外,及嘉靖築新城,此數寺又圍入城內。梁園以東至於神木廠,亦舊時郊外地也。元之宮闕當在今安定門北,明初即南城故宮為燕邸,而非因大內之舊云。此可以參證。
金史
金史敘事最詳核,文筆亦極老潔,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說者謂多取劉祁歸潛志、元好問壬辰雜編以成書,故稱良史。
然好問傳:金亡後,累朝實錄在順天張萬戶家,好問言於張,欲據以撰述,後為樂夔所沮而止。
是好問未嘗得實錄底本也。今金史本紀即本張萬戶家之實錄而成。
按完顏勖及宗翰傳:女真初無文字,祖宗時並無紀錄,宗翰好訪問女真老人,多得先世遺事。太宗天會六年,令勖與耶律迪延掌國史。勖等自始祖以下十帝,綜為三卷。凡部族既曰某部,又曰某鄉、某村以識別之。至與契丹往來及征戰之事,中多詐謀詭計,悉無所隱,故所紀咸得其實云。
今按世紀,初臣遼而事之,繼叛遼而滅之,一切以詐力從事,皆直書不諱。及錫馨(舊名石顯)、和諾克(舊名桓)、薩克達(舊名散達)、烏春拉必(舊名臘醅)、罕都(舊名歡都)、伊克(舊名冶訶)等傳,地名、部名、村名悉瞭如指掌,應即勖等所修之載在實錄者。
皇統八年,勖等又進太祖實錄二十卷。
大定中,修睿宗實錄成,世宗曰「當時舊人惟古雲(舊名彀英)在。」令史官持往就問之,多所更定。(見古雲傳)
是金代實錄本自詳慎。
衛紹王被弒,記注無存。元初王鶚修金史,采當時詔令及金令史竇詳所記二十餘條、楊雲翼日錄四十卷、陳老日錄二十餘條及女官所記資明夫人授璽事以補之。
可見金史舊底,固已確覈,宜纂修諸人之易藉手也。
然於舊史亦有別擇處。
如李石傳謂:舊史載其少貧,貞懿后周之,不受。及中年,以冒支倉粟見譏,貪鄙如出兩人。史又稱其未貴時,人有慢之者,及為相,其人見石惶恐,石乃待之彌厚。又與其平日正色斥徒單子溫,氣岸迥殊。
是纂修諸臣於舊史亦多參互校訂,以求得實,非全恃鈔錄舊文者。
其宣哀以後諸將列傳,則多本之元、劉二書。
蓋二人身歷南渡後,或遊於京,或仕於朝,凡廟謀疆事,一一皆耳聞目見,其筆力老勁,又足卓然成家,修史者本之以成書,故能使當日情事,歷歷如見。
然謂其全取元、劉之作,則又不然。
如王若虛傳:崔立以汴城降蒙古,朝臣欲為樹碑紀功以屬祁,祁屬草後,好問又加點竄。此事元、劉二人方且深諱,(見好問外家別業上梁文,及祁歸潛志)而若虛傳竟直書之。
更可見修史諸人臨文不苟,非全事鈔撮者也。
又金初滅遼、取宋中間,與宋和戰不一,末年又為蒙古所滅,故用兵之事較他朝獨多,其勝敗之跡,若人人補敘,徒滋繁冗。金史則每一大事,即於主其事之人詳敘之,而諸將之同功一體者,可以旁見側出,故有綱有紀,條理井然。
如珠赫店(遼史作出店河,金史作出河店)之戰,太祖自將,則書於本紀;
獲遼主、取宋帝,則詳於宗翰、宗望傳;
渡江追宋高宗,則詳於宗弼傳;
富平之戰,則詳於宗弼及持嘉暉(舊名赤盞暉)傳;
和尚原之戰,則詳於宗弼及古雲傳;
涇州、西原之戰,則詳於古雲及薩里罕(舊名撒离喝)傳;
正隆用兵,則詳於海陵本紀及李通傳;
大定中復取淮泗,則詳於布薩忠義(舊名僕散忠義)、嚇舍哩志寧(舊名紇石烈志寧)傳;
泰和中宋兵來侵,則詳於布薩揆(舊名僕散揆)、宗浩、完顏綱傳;
興定中發兵侵宋,則詳於約赫德(舊名牙吾塔)傳;
鞏昌之戰,則詳於博索(舊名白撒)傳;
禹山之戰,則詳於伊剌布哈(舊名移剌蒲阿)傳;
三峰山之戰,則詳於完顏哈達(舊名合達)傳;
汴城括粟之慘,則詳於錫默愛實(舊名斜卯愛實)傳;
汴城之攻圍,則詳於博索及完顏納申(舊名奴申)、崔立傳;
歸德之竄,則詳於白華傳;蔡州之亡,則詳於完顏仲德傳。
各就當局一、二人,敘其巔末,而同事諸將自可以類相從,最得史法。
又如遼將和尚、道溫二人之忠於遼,宋將徐徽言之忠於宋,則但書其殉節而死事之詳,聽入遼史、宋史可矣,乃不忍沒其臨危不屈之烈,特用古人夾敘法,附書道溫二人於宗望傳、徐徽言於羅索(舊名婁室)傳,使諸人千載下猶有生氣,而文法亦不至枝蔓。
尤見修史者斟酌裁翦之苦心也。
按崔立功德碑一事,金史劉祁、元好問二傳皆不載。
王若虛傳則謂:崔立殺宰相以汴京降蒙古,其黨翟奕欲為作功德碑,以屬若虛,若虛謂奕曰「學士代王言,功德碑謂之代王言可乎?」(時崔立自稱鄭王,若虛為直學士)(天興元年,哀宗走歸德。明年春,崔立變.群小附和,請為立建功德碑,翟奕以尚書省命召若虛為文。時奕輩恃勢作威,人或少忤,則讒構立見屠滅。若虛自分必死,私謂左右司員外郎元好問曰「今召我作碑,不從則死。作之則名節掃地,不若死之為愈。雖然,我姑以理諭之。」乃謂奕輩曰「丞相功德碑當指何事為言?」奕輩怒曰:「丞相以京城降,活生靈百萬,非功德乎?」曰「學士代王言,功德碑謂之代王言可乎?且丞相既以城降,則朝官皆出其門,自古豈有門下人為主帥誦功德而可信乎後世哉?」)奕不能奪,乃召太學生為之。此本於好問所作若虛墓誌,而傳因之。
是碑文之作,與祁、好問二人無涉也。
而若虛傳又謂:若虛辭免後,召太學生劉祁、麻革到省,好問時為郎中,謂祁等曰「眾議屬二君,其無辭。」祁不得已,為草定以示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乃共刪定數字,然止直敘其事而已。
據此,則功德碑竟出祁、好問二人之手矣。
然郝經有辨磨甘露碑詩云「國賊反城自為功,萬段(碎屍萬段)不足仍推崇。勒文頌德召學士,滹南先生(即若虛)付一死。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省前便磨甘露碑,書丹即用丞相血。百年涵養一塗地,父老來看暗流涕。數尊黃封幾斛米,賣卻家聲都不計。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作詩為告曹聽翁,且莫獨罪元遺山。」
據此,則作文另有人,(林希本宋人,蓋借以影喻作文者)並非祁、革,而好問改作之誣,更不待辨矣。
然經詩末句云「且莫獨罪元遺山」,則好問於此事,究有干涉。
經詩謂:林希所作,極口吠堯,斥金源盜據中國。而金史謂好問所改,止直敘其事。豈初次原稿專媚崔立,且指斥國家,好問見而憤之,特改其肆逆之語,後人遂以為出祁、好問之手耶?
崔立功德碑,傳謂元兵入城,不果立也。是碑雖未得立,而出於何人之手,反成千古懸案。
若虛傳載:翟奕召太學士劉祁、麻革輩,好問喻以立碑事,曰「眾議屬二君,且已白鄭王矣!二君其無讓。」祁等固辭而別。數日,促迫不已,祁即為草定,以付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乃共刪定數字,然止直敘其事而已。
甌北引郝經詩「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謂作碑者另有其人,非劉祁,尤非元好問,直以金史所載為誣。然又以「且莫獨罪元遺山」,謂究有干涉,而解以刪改初稿,以去肆逆之語,遂蒙誣名。
郝經,金亡時方九歲,後使宋為賈似道拘留十六年。
其詩「勒文頌德召學士,滹南先生付一死。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縷析如下:
「滹南先生付一死」指若虛所言「今召我作碑,不從則死。作之則名節掃地,不若死之為愈。」然其終未死也,非唯不死,且與好問共刪定碑文。依其詩意係謂若虛為名節尚曾不惜一死,惟其終未死也,故後文「林希更不顧名節」之「更」始有意義。
「林希更不顧名節」見宋史希傳即明,惟「兄為起草弟親刻」則難解其義。林希,北宋人。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希以久不得志,遂朋奸逞毒於元祐諸臣,凡黜司馬光、蘇軾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一日,希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了名節矣!」是典出於此。
「兄為起草弟親刻」,若謂林希為兄,則必有弟相與狼狽為奸,然林希弟旦,元祐初為殿中侍御史,甫蒞職,即疏劾章惇、呂惠卿等,乃正人也,故傳論謂「林希草制,務醜詆正人,自知隳壞名節,擲筆而悔,又何晚也;弟旦反其所為,糾劾巨姦,善惡豈相掩哉!」則「兄為起草弟親刻」非林希、林旦明矣!然典出何處?亦無從查考。
按元好問淹貫經傳百家,名震京師,乃金末文學巨擘。天興初,好問為尚書省左司員外郎。金亡後,不仕。劉祁,為太學生,甚有文名,金末喪亂,作歸潛志以紀金事。
若虛傳載:若虛拒作碑文,翟奕乃召太學士劉祁、麻革等,好問以眾議已屬,喻其無讓。祁等先固辭而別,促迫不已,乃為草定,以付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共刪定而成。則初稿乃劉祁所作,而好問復自為之,若虛共刪定也。而郝經詩所謂「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甌北謂「初次原稿專媚崔立,且指斥國家」,則初稿即劉祁所作也,又謂「非祁所作,必另有其人」,而傳中翟奕所命者又別無他人,則好問所見原稿究出何人之手?自相淆亂矣!
好問先以眾議已屬,喻劉祁、麻革等無讓。既云眾議,好問必與其事也;而祁草定後逕付好問,則前文「促迫不己」者,好問亦必在其中也;好問以未愜而自為之,既成並示若虛共刪定之,則若虛亦為襄助者矣。蓋文人畏死惜名,若虛不作碑文,不過惜一己之名;好問先不自作而以眾議迫祁,其心亦然。惟劉祁所作不合其意者,何也?淺見率斷:祁之原稿必甚忤翟奕之意也!其以示好問,好問無從刪改而自為之者,其因必為此也。所謂「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者,即郝經後所見碑文,殆好問之文也。至「林希」、「兄弟」者,凡指醜詆國家,朋比為奸,敗壞名節之人,故末謂「且莫獨罪元遺山」,即明可罪者乃金亡偷生辱國之諸臣,非僅好問一人而已。
金史失當處
金史體例亦有可議者:
世紀補
本紀之前先列世紀,敘世祖以下世次及締造功業。而本紀後又有世紀補,則敘熙宗父宗峻、世宗父宗輔、章宗父允恭,皆以子登極追尊為帝者也。(宗峻追諡景宣帝,廟號徽宗;宗輔追諡簡肅帝,廟號睿宗;允恭追諡光孝帝,廟號顯宗)
此等追尊之帝,本宜各為一傳,冠於列傳之首,如元史睿宗、裕宗、顯宗、順宗,明史興宗、睿宗之例,最合體裁。
金史以太祖以前十一君皆係追諡之帝,已入世紀,此三人亦係追諡之帝,不便入列傳,故又為世紀補附於本紀之後,亦創例之得者也。
然海陵篡立,亦追尊其父宗幹為睿明皇帝,廟號德宗,後因海陵廢為庶人,遂並其父追尊之帝號亦從削奪,而列於宗本等傳。此固當時國史記載如是,及異代修史時,則海陵一十三年御宇,既不能不編作本紀,其追尊之父,亦何妨附於世紀補,以從畫一。況宗幹開國元勳,其功烈迥在宗峻、宗輔上,即世宗登極,亦嘗改諡明肅皇帝,後因允恭之奏,始降封遼王,若以其降封,遂不入世紀,則海陵登極時,亦嘗降封宗峻為豐王,乃一升一降,岐互若此。
崔立殺宰相,劫妃后等,以汴京降蒙古,乃不入叛逆臣中,而仍在列傳與完顏奴申同卷。
此編次之可議者一也。
劉豫為金子皇帝,則屬國也;天會十年,豫徙都汴;十二年,金、齊合兵侵宋,皆金國大事,而金史一概不書。
此記載之可議者二也。
張邦昌、劉豫俱受金封冊,宇文虛中亦仕金官至特進,金史固宜立傳。吳曦叛宋降金,己冊封為蜀王,其死也,又贈以太師,招魂葬之,雖曦事多在宋,然既已臣金,金史亦宜立傳。乃邦昌等三人皆有傳而曦獨無之。
時青雖陰受金官而身在宋,屢以宋兵攻金;其叔時全則仕金為同簽樞密院事,屢為金侵宋。是宜傳全而以青附,乃反傳青而以全附,亦屬倒置。
宗弼用兵,處處與韓常俱。富平之戰,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目,怒拔去,以土塞創,奮呼搏戰,遂解圍出宗弼。仙人關之戰,宗弼陳於東,韓常陳於西。順昌之敗,韓常以大將亦被鞭責。柘皋之戰,王德先敗韓常於昭關。宗弼傳內屢錯見其事。又高福昌傳:韓常用法嚴,遣吏送因於汴,或道亡,監吏懼罪,乃盡殺之以滅口。後衍慶宮圖畫功臣,韓常以驃騎大將軍亦得繪像。是韓常固金初一大將,累有戰功,金史必宜有傳,乃竟無之,亦屬掛漏。
此纂輯之可議者三也。
至如詔誥之類,既載於本紀,則不必復載於列傳。
乃天輔五年,使都統杲伐遼,詔書三道,既詳於紀,而杲傳又備載之,不異一字。
完顏蘇哷(舊名素蘭),在宣宗前面劾珠格高琪(舊名朮虎高琪)之奸惡,既詳於蘇哷傳,而高琪傳又備載之。
累幅不盡,此又敘述繁複之可議者也。
又如遼史敘本國之兵,不曰我兵,而曰遼兵。金史宣宗以後,敘蒙古兵曰大元兵,曰北兵,曰大兵,而敘本國之兵,亦直曰金兵。(見徒單、兀典等傳)蓋異代修史,不必內本國而外敵國,直書金兵,亦自明析。
至金太祖本紀:拒遼兵於鴨子河,甲士三千七百,至者纔三之一,俄與敵戰大勝,遼人常謂女真兵若滿萬,則不可敵。至是始滿萬云。上既云三千七百,至者三之一,下即云滿萬。殊屬語病。
衛紹王紀:大安二年九月,忽書京師戒嚴。蓋因蒙古兵入也。然上文從未見蒙古起兵之事,使閱者茫然不知何處之兵?直至大安三年四月,始書大元太祖來征。一似上年之戒嚴別有兵禍,而非蒙古者。
又紇石烈牙吾塔傳(今作嚇舍哩納赫德):太昌原戰勝,既解慶陽之圍,時元使斡骨欒來,行省蒲阿等因此一勝,志氣驕滿,乃謂斡骨欒曰「我已準備軍馬,可戰鬥來。」是此召釁之語,乃出自蒲阿也。其下又云內族垂慶使北還,始知牙吾塔不遜激怒之語。是此語又是牙吾塔所言矣。此又一傳中自相岐互。
(移剌蒲阿傳:三峰山之戰,元兵開鈞州路,縱金兵走,而以生軍夾擊之,楊沃衍、樊澤等皆戰死於路。沃衍傳:已入鈞州,元使人招之,沃衍不從,乃自縊死。兩傳亦不符合。)
遼金二史各有疏漏處
按金史:金太祖自珠赫店之捷,即於次年正月稱帝,建國號曰金,年號曰收國,凡二年,又改元天輔。遼史:珠赫店之敗,在天慶四年。則金之建國應在天慶五年。乃遼史本紀,是年並不載金建國之事,直至天慶七年,始云:是歲女真阿固達(舊名阿骨打,即今太祖也)用鐵州楊朴策,即皇帝位,改元天輔,國號金。則似金太祖至是年始稱尊,而收國兩年俱抹煞矣!此遼史之疏漏也。
金史:太祖初以烏奇邁(舊名吳乞買,即金太宗也)、薩哈(舊名撒改)等之請,始建國稱帝;其改元天輔也,亦以烏奇邁等上大聖皇帝之號而改元,並無楊朴定策之事。遼史又載楊朴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禪,必先求大國封冊,遂遣使議和以求冊封。」是楊朴者,固金初一策士,而金史亦不載此事,並列傳亦無楊朴其人。
金史避諱處
遼天祚帝幸混同江,界外生女真酋長在千里內者,以故事皆來朝。適遇頭魚宴,上臨軒,命諸酋起舞,獨阿固達辭以不能,諭之再三,終不從。上密諭樞密使蕭奉先以事誅之,奉先以為粗人,釋之。其弟烏奇邁、尼瑪哈(舊名粘沒喝)等嘗從獵,能呼鹿刺虎,上喜,輒加官賞。阿固達歸,遂稱兵,先併旁近部族,女真趙三等拒之,阿固達虜其家屬,趙三走訴咸州詳袞司(舊作詳穩),詳袞司數召阿固達,不至,一日,阿固達率騎五百突至,詳袞司與趙三面折庭下,阿固達不屈,送所司問狀,一夕遁去,自是召不復至。
此事載遼史而金史不書。
及天祚帝親征,下詔有「女真作過,大軍翦除」之語,女真主聚眾面,仰天慟哭,以激勵其眾,謂「不若殺我一族,汝等迎降,可轉禍為福。」諸軍皆曰「事已至此,惟有戰耳。」又天祚帝遣蕭實訥哷(舊作蕭習泥烈)等冊金主為東懷皇帝,金以冊文無兄事之語,不稱大金而云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遂不受,以書復之。
事皆載遼史而金史亦不書。
又如宋劉錡順昌之捷,金葛王烏祿從烏珠(即兀朮)來攻,亦大敗而去。
宋史本紀及錡傳載之甚詳,葛王即金世宗也,而世宗本紀不敘其事。
宣宗即位,乃赫舍哩呼沙呼(舊作紇石烈胡沙虎)弒衛紹王後,圖克坦鎰(舊名徒單鎰)勸其迎立也。(見鎰及胡沙虎傳)
而紹、宣二紀皆不載。
薩里罕(舊作撒离喝)被李世輔(即李顯忠)劫執,將挾以歸宋,追兵至,世輔乃與折箭為誓,推下山。(見完顏彀英傳)
而薩里罕傳不載。
珠格高琪(舊作朮虎高琪)為相,專寵作威,與高汝礪相倚,高琪主機務,汝礪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見珠格高琪傳)
而汝礪傳絕不見附和高琪之處,反載其諫阻遣兵護麥及閱田、征租、榷油等事,皆與高琪異議者,其與高琪意合,祇諫阻遣使與宋議和一事而已,傳贊稍示貶,謂其循默避事,貪戀不去,士論頗以為譏。然終未著其黨附之跡也。
至張邦昌傳,亦但云金立邦昌為大楚皇帝,時二帝已出汴京,邦昌出質始回,康王入歸德,邦昌勸進於歸德,後以隱事誅之。
傳中並不見僭位稱號之事,一若金冊立後,即向康王勸進,而康王之殺之,不免冤抑者,則並邦昌亦為之迴護矣。
金史誤處
遼史:天祚帝命宰相張琳、李處溫與秦晉國王耶律淳守燕,帝遁入夾山,命令不通,奚和勒博(遼史名回离保)、耶律達實(大石)及李處溫、左企弓、虞仲文、曹勇義、康公弼等立淳為帝,改元建福。未幾,淳死,眾又立其妻德妃蕭氏為皇太后,主軍國事,將迎天祚次子秦王定為帝,皇太后稱制,改元德興。
是淳年號建福,蕭氏年號德興也。
而金史左企弓傳乃云:遼天祚帝亡保陰山,秦晉國王耶律淳自立於燕,改元德興。則以其妻之年號為淳之年號矣。
又遼史:左企弓、曹勇義、虞仲文、康公弼等降金後,過平州,張殼(遼史名殼,金史名覺)數以十罪,皆縊殺之。
而金史惟企弓傳記其為張覺所殺。仲文傳則云:為翰林侍講學士,卒諡文正。勇義傳云:為三司使,加宣政殿大學士,卒諡文莊。公弼傳云:權乾州節度使,卒諡忠肅。俱不見被害之跡,一似考終於官者。
況企弓傳已敘明降金後,金授企弓守太傅中書令,仲文樞密使侍中秦國公,勇義以授官守司空,公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此諸人所受金官也,既受金官,則臨死時應以金官書之。乃仲文等傳所云翰林侍講學士、宣政殿大學士、權乾州節度使之類,仍是仕於遼之官,尤覺兩無所據,此金史之失也。
金史紀傳不相符處
金史有紀傳不相符處:
元光元年,(金宣宗,宋寧宗)用兵侵宋,主兵者完顏訛可也。本紀既書:遣元帥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下又書:訛可、時全軍大敗,訛可當死,面責而釋之。
時全傳亦載:五月師還,全令軍留淮收麥,訛可恐雨至水漲,不得善歸,力爭之,全不聽,是夜暴雨,水大至,為橋以濟,遂為宋兵所襲。乃訛可本傳絕無與宋交兵一字,亦可見記載之疏矣。
宋本紀嘉定十二年,書金帥訛可攻棗陽。孟宗政傳亦書訛可棗陽敗歸之事。金史本傳轉不載,何耶?
金史氏名不畫一
金史紇石烈牙吾塔傳末云:塔亦作太,亦曰牙忽帶,女真語本無正字也,故流傳於宋,往往記載互異。至金史一朝之書,則纂修者應各傳彼此校訂以歸畫一。
乃一撒離喝也(今作斡里雅布),熙宗紀作撒離合,睿宗紀作撒離喝。(宋史作撒離曷)
一合達蒲阿也(今作哈達布哈),本傳作合達蒲阿,訛可傳又作合打蒲阿。
一阿忽帶也,馮璧傳作阿虎帶,訛可傳又作阿祿帶,其下又云阿魯帶。
一撒合輦也(今作薩哈連),一傳中忽作撒合輦,忽作撒曷輦。
紇石烈執中(今作赫舍里執中),即胡沙虎也(今作呼沙呼),乃紀傳忽而紇石烈執中,忽而胡沙虎,忽而紇石烈胡沙虎。
內族承立,即慶山奴也,乃本傳忽而慶山奴,忽而承立蒲。
察琦,即仁卿也,乃本傳忽而蒲察琦,忽而仁卿。
此皆修史時倉猝成書,不暇刊正,故多歧誤也。
宋史金人名多與金史不符
金史書本國人名,已多彼此互異,流傳於宋,益多偽誤,故宋史所記金人名,考之金史,相同者不過十之一、二,其餘竟無一可核對者。
如李若水、宗澤等傳之粘罕(今改尼堪)、斡離不(今改斡里雅布),韓世宗傳之撻辣(金史作撻懶,今作達蘭),岳飛等傳之兀朮(今作烏珠),吳玠傳之撒離喝(今作薩里罕)、婁宿(今作羅索),張浚傳之僕散忠義(今作布哈忠義),吳璘傳之合喜(即金史徒單合喜,今作圖克坦喀濟哈),湯思退傳之紇石烈志寧(今改赫舍哩志寧),李寶傳之完顏鄭家奴(今作鄭家努),趙方、扈再興傳之高琪烏古論慶壽(今改烏庫哩慶壽)、完顏賽不(今作完顏薩布)、完顏訛可(今作完顏額爾克),孟珙傳之移剌瑗(今作伊喇瑗),
尚二史名字相同。然撻辣,金史作撻懶;婁宿,金史作婁室,其字已不畫一。
此外尚有可以意會者,
如兀朮為韓世忠扼於黃天蕩,世宗傳謂: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金史宗弼傳則謂:遣移剌古(今作伊喇古)來援,蓋即一人也。
畢再遇傳:有紇石烈都統。按金史是時統兵者為紇石烈志寧。則都統乃志寧也。而宋史但記其姓。
其他如悟室(見洪皓及韓世忠傳)、聶兒孛堇、牙合孛堇、訛里也(世忠傳)、拓跋耶烏、烏陵思謀、忔查、粘罕索孛堇、龍虎大王、蓋天大王、夏金吾(岳飛傳)、沒立、烏魯折合(吳玠傳)、胡盞、習不祝、完顏悉列、耶律九斤(吳璘傳)、室撚(秦檜傳)、耶律溫(王德傳)、蒙恬鎮國、五斤太師(魏勝傳)、萬戶撒八(楊再興傳)、完顏蒲辣都、千戶尼厖古(畢再遇傳)、阿海、完顏小驢、合答、奇哥(趙方傳)、從義、衲撻達(扈再興傳)、巴土魯(張威傳)(巴土魯音同巴圖魯,後者滿語為勇士)、溫端、兀林達(孟珙傳)等,
考之金史,絕無其人,即按其事以求其人,亦無一相合者。
宋史李顯忠之取靈壁也,陰結金統軍蕭琦為內應,已而琦背約來拒,顯忠屢敗之,遂復靈壁,而虹縣未下,顯忠又使人說金貴戚大周仁及蒲察徒穆來降,遂復虹縣。又進克宿州,金帥孛撒率十萬眾來戰,顯忠敗走。按金史紇石烈志寧傳:是時窩斡叛黨括里、扎八逃入宋,顯忠用其謀,攻取靈壁。而無所謂蕭琦者。虹縣叛降之將,則都統奚撻不也,又非周仁、徒穆。惟張子蓋傳有招降金將蕭鷓巴及耶律造哩之語。鷓巴或扎八之偽,而顯忠傳又無鷓巴其人。(孝宗本紀:蕭琦、蕭鷓巴係兩人)至所謂金帥孛撒者,蓋即僕散之偽,然是時僕散忠義駐汴梁,未嘗統兵,來統兵者,乃志寧也,宋史稱孛撒又異。
總之金人名本無正字,即以音相呼,流傳鄰國,益至以偽傳偽,故二史各記所記,兩不符合。
惟扈再興傳之從義,有可以意揣者。當時金遣使至各行省措置兵事者曰「宣差」、曰「從宜」,從義蓋從宜之偽,乃出使之官號,而非人名也。
宋史邢恕傳:恕之子倞館伴(館伴:蕃使入國門,則差館伴使,在驛、趨朝、見辭、遊宴。)金使趙倫,是時肅王使金未回,朝議亦欲留金使以相當,倫懼留,乃謂倞曰「金有余睹者,本遼大臣降金,今尚領契丹精銳,而心貳於金,可結以圖金。」倞以聞帝,遂賜余睹詔書,納倫衣領中,厚賚遣還。倫歸,獻其書,金主怒,遂再發兵滅宋。是詭詞誘宋結余睹,歸而獻其書者,趙倫也。而金史蕭仲恭傳,則此乃仲恭所為,並無所謂趙倫者。豈仲恭使宋時,改易姓名耶?倫親在宋,宋人記其姓名,又非傳聞可比,乃一事也,而二史姓名互異,更不可解也。
宋金二史不符處
宋金二國交涉之事,二史本紀所載事之大者,大概相同,其小者多不符合。
如天會六年(宋建炎二年),金徙宋二帝於韓州。金紀在十月,宋紀在八月。
七年,拔離速襲宋主於揚州。金紀在五月,宋紀在二月。(按是年三月,帝已在杭,遭苗劉之變,則避兵渡江,當是二月)
八年,立劉豫為子皇帝。金紀在九月,宋紀在七月。
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拘王倫於河間。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月。
皇統元年(宋紹興十一年),宋和議成,兀朮畫淮水中流為界。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一月。
皇統三年,遣朱弁、洪皓等南歸。金紀在八月,宋紀在次年六月。
如此類者不一,蓋或得之傳聞,或據起事之日,或據訖事之日,故有先後不同也。
又如欽宗之北遷。金紀謂天會四年十一月,宋主出居青城,十二月,宋主桓降,是日歸於汴城。宋紀但書帝如青城,又書帝至自青城,而奉表乞降之事則不書。
皇統二年,金紀:使劉筈以袞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宋紀但書:金使劉筈等九人入見,藏金國書於內侍省,而不及冊立之事。
蓋皆為本朝諱,國史書法,固如是也。
惟天眷三年,金再用兵取江南,金紀但書:五月,兀朮趨汴,撒離合趨陝,是月河南平,六月陝西平。按是年宋劉錡有順昌之捷,岳飛有復蔡州、潁昌、淮寧等州,及郾城、朱仙鎮之捷,韓世忠有淮陽、泇口、潭成之捷,張俊有永城、亳州之捷,王德有宿州之捷,吳璘有扶風、石壁砦之捷,王彥有青谿嶺之捷,田晟有涇州之捷。戰爭方始,何得云河、陝盡平?而金紀一概不書,蓋當金兵初入東京,留守孟庾即以城降,其餘州郡亦望風而靡,或降或走,兀朮即奏河、陝盡平。其後韓、岳、張、劉、吳之交兵,則在六月以後,雖各有克捷,未幾諸將奉詔班師,所得州郡,復為金有,故金紀一概不書。而於是年十二月,總書宗弼奏宋將岳飛、韓世忠、張俊等率兵渡江一語以括之也。
皇統元年,金紀書:四月,宗弼請伐江南,九月,宗弼渡淮,以書讓宋,宋復書乞罷兵,宗弼以便宜畫淮水中流為界。按宋史是年正月,金人陷廬州,二月,王德敗金人於含山,楊沂中、劉錡等敗金人於柘皋,三月,金兵退至濠州,王德等遇伏敗還。是用兵在二、三月至四月,則金兵己還矣。金紀所云四月,宗弼請伐江南,九月,宗弼渡淮。則記載之誤。
其後正隆南侵,大定議和及泰和交兵之事,宋、金二史,大概相符。惟興定以後,兩史本紀各有詳略不同。
興定元年(宋嘉定十年),金紀但書用兵淮南之事,而不及入蜀之師。二年,亦多詳於淮南,而入蜀師祇書皂郊堡一事。三年,金紀亦但書淮南之役,而陝西進兵興洋則不書。宋紀又專詳興洋之戰,而淮南交兵,則總敘於春夏之交。至元光元年,金紀書淮南之戰甚詳,而宋紀並無一字。正大二年,金紀書光州之戰,三年,金紀書壽州之戰,而宋紀亦並無一字。
金史最簡而轉詳,宋史最詳而反略,此不可解也。
宗弼渡江宋金二史互異
宗弼(兀朮)渡江追宋高宗,
據本傳:宗弼自和州渡江,既降江寧,即由江寧取廣德,路至杭州。初未嘗由鎮江過兵也。
而宋史韓世忠傳:是時世忠由鎮江退保江陰。不知何故?及閱赤盞暉(今作持嘉暉)傳:暉從渡淮為先鋒,遇重敵於蘇州、秀州,皆敗之,遂至杭州。則知是時金兵下江南,本非一路。(蓋宗弼自和州渡,暉等自瓜州渡)
世宗傳亦謂:兀朮分道渡江,諸屯皆散。故世忠退保江陰也。
至黃天蕩之戰,宋、金二史亦頗互異。
宋史世忠傳謂:兀朮自杭北歸,至鎮江,世忠已屯焦山,兀朮不得渡。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孛堇軍江北,兀朮軍江南,世忠與二酋相持於黃天蕩四十八日。有獻謀於兀朮者曰「鑿土渠接江口,則在世忠上流。」乃一夕鑿渠三十里。次日無風,我軍帆弱不得動,金人以小舟縱火,得絕江而去。是金軍鑿渠出江,即在黃天蕩渡江北去也。
金史宗弼傳則謂:宗弼自杭還軍鎮江,韓世忠以舟師扼江口,宗弼遂自鎮江泝流西上,宗弼循南岸,世忠循北岸,將至黃天蕩,宗弼因老鸛河故道,開三十里通秦淮,乃得至江寧。會移剌古(蓋即世忠傳所云孛堇太一)來援,宗弼發江寧,將渡江而北,宗弼渡自東,移剌古渡自西,世忠分舟師絕江流上下,將左右掩擊之,宗弼軍以火箭射其五緉,舟皆焚,遂敗世忠而去。是宗弼既至江寧,又從江寧出江而後敗世忠,則其絕江北去,當在江寧府城之北,非復黃天蕩矣。
參觀岳飛傳謂:兀朮自杭州趨建康,飛設伏於牛頭山待之,夜令人黑衣入金軍擾之,金兵驚亂。兀朮次龍灣,飛又破之。則兀朮乃歸至建康,再渡江而北也。若即從黃天蕩北去,而不至江寧,則何必鑿老鸛河以通秦淮耶?(金紀:天會八年三月,宗弼及韓世忠戰於鎮江,不利。四月,又戰於江寧,敗之,諸軍渡江」云云,是亦明言兩地也。)
宋金二史傳聞之誤
金史拔離速(今作巴)傳:天會四年,與泰欲、馬五襲宋康王於揚州,康王渡江,入於建康。按是時宋高宗聞警即至鎮江,往杭州,未嘗至建康也。
又奔睹傳:天眷二年,宋將岳飛以兵十萬攻東平,奔睹倉猝出禦,時桑柘方茂,奔睹多張旗幟於林間為疑兵,飛不敢動,相持數日而去。飛又以十萬眾圍邳州,守將告急,奔睹語使者「城西南有塹深丈餘,急窒之。」飛果從此穴地入,以有備而止。按是年金方以河南地與宋,並無交戰之事,即次年兀朮再取河南,宋諸將拒之,飛在京西,復蔡、潁、淮、寧等州,未嘗至東平、邳州也。
宋高宗紀及劉錡傳:紹興三十一年,金主亮南侵,遣兵趨揚州,劉錡使員琦拒於皂角林,大敗之,斬其統軍高景山。按金史烏延蒲轄奴傳:大定二年,蒲轄奴與延安尹高景山領兵與宋兵戰於慶陽。又世宗紀:大定四年十二月,尚書省奏都統高景山取商州。亦見徒單合喜傳。是大定四年,高景山尚著戰功,何得於三年之前已被殺?
金宣宗興定中南侵,統兵者為完顏賽不,據宋史趙方傳,謂:擒賽不妻弟王醜漢,金人遂誅賽不。按金史賽不傳:賽不自侵宋歸,屢用兵於河北、河東及京兆,直至哀宗天興二年,行省徐州,遭郭野驢之亂,自經死。距興定用兵已十餘年,且無被誅之事也。
又宋史孟珙傳:珙與元兵同破蔡州,降其丞相烏古論栲栳。按金史栲栳,即烏古論鎬也(今作烏庫哩鎬),蔡城破被執,以招息州不下,乃殺之。是鎬未嘗降也。
以上各條,兩史參校,始見其歧互,蓋皆傳聞之誤。
宋金用兵須參觀二史
兩國交兵,國史所載,大抵各誇勝而諱敗,故紀傳多不可盡信。
宋南渡自紹興七、八年後,與金交兵,互有勝負。
如宋史李顯忠傳:顯忠既克宿州,金孛撒步騎十萬來攻。顯忠親戰於城南,孛撒大敗。明日,復益兵至,顯忠又戰百餘合,殺其左翼都統及千戶、萬戶,斬首五千。是夜,統制周宏等遁,金人乘虛復來攻城,顯忠斬首二千餘,積屍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敵兵二十餘人已上城,顯忠取軍所執斧斫之,敵始退。會邵宏淵不肯助戰,顯忠不能孤立,乃退軍。是顯忠軍雖退而未嘗敗也。而金史赫舍哩志寧傳:志寧來復宿州,先令諸軍多張旗幟於州西為疑兵,自以大軍駐東南,世輔(即李顯忠)果先出兵州西,步騎數萬,背城而陣,外以行馬(即拒馬,架木置以長槍,鋒刃朝外,以禦騎兵)捍之,別出兵向東門攻志寧,為蒲查所敗,志寧使夾谷清臣撤毀行馬,短兵接戰,世輔兵亂,諸將乘之,追殺至城下。是夕,世輔欲斬敗將,其統制常吉懼而來奔,盡得其虛實。明日乃再戰,世輔大敗,遂乘夜脫走。是志寧之戰,又屢勝而未嘗一敗也。
又如金史烏古論慶壽、赫舍哩約赫德(舊作紇石烈牙吾塔)等傳,敘其南侵淮、泗之功,並無一敗衄;而宋史趙方、扈再興、孟宗政、趙葵等傳,敘其破金兵之功,亦無一敗衄。
又金史武仙傳:宋孟珙來襲仙於順陽,仙倉猝率百餘人出拒,珙不敢前,俄而軍稍集,遂大敗珙。而宋史孟珙傳:仙屯順陽為宋軍所撓,乃退屯馬蹬,珙破其九砦,降其眾七萬,仙易服遁。而並無為仙所敗之事。仙傳:蔡州破後,將士皆散,仙渡河北走,為澤州戍兵所殺。亦不言為珙所敗而遁走。
是各史紀載互異,若徒據一史,必不能得其真也。惟此國自述其敗,而後見彼國之真勝,否則別見於他傳者,其勝敗亦差得實。又或此國敘戰勝之難,亦可見彼國拒戰之力。
如張浚富平之敗,五路喪師,固人所共知。然金史宗弼傳:是役也,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左目,自拔矢,以土塞創更戰,乃拔宗弼出。又婁室傳:富平之戰,宗弼左翼軍已卻,婁室以右翼兵力戰,勢復振,遂敗張浚兵。是浚此戰,先勝而後敗也。(宋史張浚傳,謂:劉錡先力戰敗金兵,而錡傳轉不載)
宋吳玠和尚原之戰,據金史宗弼傳:宗弼攻和尚原,抵險不可進,乃退軍,遇伏兵起,且戰且走,行二十里,將至平地,宋軍陣於山口,宗弼大敗,將士多戰沒。是吳玠之勝,乃真勝也。
又如金天眷三年(宋紹興十年),宗弼再取河南,金紀但書:五月,河南平,六月,陝西平。宗弼傳亦不書戰敗之事。然是年六月以後,宋劉錡有順昌之捷,岳飛有郾城、朱仙鎮之捷,韓世忠有淮陽之捷,張俊有永城、亳州之捷,王德有宿州之捷,金史皆不書。或疑宋史各傳特自為誇大之詞,而非實事。然金史宗弼傳謂:是時宋將岳飛、韓世忠等分據河南州郡,復出兵涉河東、嵐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又阿魯潁傳,謂:宋將岳飛等乘間襲取許、潁、陳三州,旁郡皆響應。則宋史岳飛傳所云:克復京西州郡,並遣梁興會大行忠義及兩河豪傑,累戰皆捷者,必非虛語。又宋史仇悆奏高宗謂「我軍已習戰,非昔時比,故劉錡能以少擊眾,敵大挫衄。」宋汝為上丞相書,亦謂「承平日久,人不知兵,今諸將人人知奮,故順昌孤壘,力挫敵鋒,使之狼狽逃遁。」(仇悆、宋汝為二傳)又仇悆奏高宗,謂「去夏諸將各舉兵,金人奔命敗北之不暇,兀朮深以為慮,故為先發制人之計。」(此紹興十一年所奏)是劉錡順昌之捷及諸將戰勝之績,皆是實事。
又如金大定三年(宋隆興元年),金人攻復宋將吳璘所取商、虢等一十六州,吳璘之敗,固屬顯然。然金史徒單合喜傳:是時吳璘在陝、蜀,據散關、和尚原、神叉口、玉女潭、大蟲嶺、寶雞縣,兵十餘萬,陷河州、鎮戎軍,合喜令赤盞胡速魯改守德順,吳璘以二十萬眾圍之,合喜使諸將來援,璘自將大軍蔽岡阜而出,特里失烏也、烏延蒲离黑等併力與戰,日已暮,乃解。已而璘又來犯,據德順,陷鞏州、臨洮等,合喜遣將連戰,璘又恃其眾不去,分兵守秦州,合喜乃軍於德順、鎮戎之間,斷其餉道,璘始引去。是璘雖退師,而其先與金人力戰之處,可因合喜傳而見也。
又金史朮虎高琪傳:泰和五年,吳曦奉表以蜀地來降,章宗命高琪往冊為蜀王。已而宋將安丙誅曦,遣李孝義(宋史作李好義)率兵攻秦州,先以萬人圍皂郊堡,高琪禦之,宋兵列陣山谷,以武車為左右翼,伏弩其下,戰既合,宋兵佯卻,高琪見有伏,乃退整軍,而宋兵又來,凡五戰,宋兵益堅,不可以得志,琪分騎為二,出者戰則止者俟,止者出則戰者還,還者復出,如此數次,孝義始解圍去。是宋兵之悉力拒戰,又因高琪傳而見也。
至如紇石烈牙吾塔(今作赫舍哩約赫德)侵宋,本傳敘其功,幾於橫行無敵。然馮璧傳,謂:牙吾塔所至,宋人皆堅壁不戰,絕無所資,故無功而歸。又紇石烈胡失門傳:牙吾塔不奉行省節制,輒進兵,宋人堅壁不出,野無所掠,軍士疲乏,餓死相望,直前至江而復。是牙吾塔之侵宋,觀於馮璧、胡失門二傳,始知本傳所侈功績,多屬鋪張。
故閱史必參觀各傳,彼此校核,始得其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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