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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史野史

皇明异典述-序

以稿换稿】  作者: (明)王世贞   发布: 2013年07月27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    】【收藏


  夫国之有典也,则号令庆罚皆在焉。其曰典者何?志常也。曰异典者何?志非常也。诸创国者皆不为常者也。其业可大而法可久,习之则为常,是故曰典也。自古有天下之盛者,莫过唐、虞、三代。唐有天下,举亩{亩厶}之鳏民而委之政,既得政则绁天子之所,任岳牧侯伯而﹃之。既﹃之而复峻用其子,其后辄举祖宗之人民社稷而付之。商有天下,举五就之遁臣而委之政,既托孤而废其主,废而旋复焉,尊之曰阿衡,而待之以不臣。周借其国,付渭川之钓叟,使埒父称而师事之,又以其幼子托之於介弟,使据君位而朝诸侯。其殁也,又崇以天子之礼乐。典而异者孰并哉!及其衰也,以定王却楚之晋文尚能守空名之隧,而不肯予以九合诸侯之齐桓,其相国尚能守陪臣之分而不敢渝。非衰主之贤而创主之易也,其势殊也。明兴,高帝取天下於腥秽之虏,势不得不有所更革,天造草昧,事取意裁,及未讨论,至末年而始截如矣,其始不能无异也。虽然异而非异也,易世而后,或革或因,乘时变通,加以润色,固无论已。其它或不无一时之好而有所登进,或不考於甲令之旧而有所抵迕,或饰喜出於燕昵而少折衷,或疑功归之惟重而未为衡,或假无方之立而不必公,或取政府之犭旬而不必当,或言路启於新进而不暇详,或曹局迫於奉行而不暇执。主之者快,而旁睹者骇;授之者以为常,而受之者以为异也。余故识而述之。其有抑斥者,亦附焉。凡十卷,以从异日稗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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