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见术语: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广义解释是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认可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法律的狭义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国家主席签署公布;其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法规;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制定法律的权力。法规是指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有制定权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统称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颁布;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都属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依法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而制定和颁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以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颁布;一般来说,行政规章调整的范围小于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地方民族自治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等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调整民族自治地方内各种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制定的,调整本区域内某种社会关系、规定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变通规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人大常见术语:政策、法律
- 下一篇:人大常见术语:实体法、程序法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