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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应知应会!

    】【收藏】  作者: 丁说  来源: 丁说旅游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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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存在安全管理盲区

1、景区的安全评估。

景区的安全评估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同,风险可能随着天气、气候、季节而变化,因此这个评估需要一个非常专业的机构来进行,而目前国内这块还是一个市场空白。安全服务其实是一个产业,这个产业的存在很有必要。

2、景区的安全防范。

景区安全防范不足,旅游者重视不够,部门监管不力,存在法律盲区都是旅游安全发生的可能原因。有些地区对景区的监管制度不健全,人员、经费和设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以至监管工作不能及时和到位;还有的地区监管机构太多而导致集体不作为的弊端。

3、景区依赖旅游部门大包大揽。

旅游部门要是大包大揽肯定做不好。《旅游法》中明确强化,政府必须要管旅游安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其意义在于,一旦旅游应急成为政府应急工作的基本范畴,就能获得政府应急当中基本的一些资源支撑。

二、景区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风景区旅游安全问题依据表现形态主要有:犯罪、交通事故、火灾、突发自然灾害、疾病、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

(1)、犯罪。

犯罪是旅游景区最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之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侵犯公共财产,如盗取景区内的文物、破坏公共文物和设施;偷盗、抢劫、诈骗游客的财物;

二是危害人身安全,尤其是游客的人身安全;

三是性犯罪和与毒品、赌博、淫秽等有关的犯罪。

(2)、交通事故。

风景区交通事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难事故、缆车索道等。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指游客在景区内观光车、步行游道等发生事故;水难事故是指在水体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在进行游船、游艇、游泳、垂钓、水球、拖曳伞、滑翔、滑水、潜水、摩托艇等水上活动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缆车索道事故游客乘坐缆车和索道时发生安全事故。缆车索道的建设不仅破坏了风景区的原貌,而且容易引发安全问题。大量游客乘坐缆车,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森林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一些山林景区植被茂密,容易发生火灾。

(4)、突发自然灾害。

雪崩、火山、岩石崩塌、海啸、台风等都是不可抗力的突发自然灾害的源头。

(5)、疾病和中毒。

旅游者在景区进餐、购买食物,可能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6)、旅游景区体育竞赛中的安全事故。

旅游者在景区进行体育竞赛时因自身原因或者客观原因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些景区经常举行歌乐攀岩、森林越野卡丁车、空中探险迷宫、山地自行车等比赛,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7)、拥挤踩踏事故。

一些景区内游步道狭小,而节假日游客非常多,容易因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三、景区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

1 、旅游者自身因素

(1)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

旅游的本质决定了旅游者出游的主要动机以追求精神愉悦与放松为特征和目的,出游动机更多反映了游客易于留恋于山水风景之间而在精神上放松,心理上宽松,行为上自由,通过游玩以期获得休闲、身心愉悦的目的。与此同时为旅游安全潜在隐患引发为意外的灾害,提供了温床及恣意扩大的空间,例如:烟头的随意扔弃、干旱季节里的野炊、野外烧烤等行为引发山林大火等。

(2)旅游项目与个性体验

部分游客刻意追求高风险旅游行为,甚至不顾生命安全而去寻求一种危险刺激,包括:极限运动、峡谷漂流、探险旅游、野外生存等在内的一批惊、险、奇、特旅游项目成为流行时尚。传统的被动旅游的方式已不再被满足,而是纷纷转向主动式、自助式、多文化主题的个性化旅游,主观上愿意选择游客相对疏散的景区,强调刺激和动态参与,单独行动。种种超常规的冒险活动极容易导致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景区管理因素

(1)安全管理人员

旅游活动涉及方方面面,旅游安全也如此。但是,许多景区管理者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事故不会轻易发生,要么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而组建一个可有可无的安全管理机构,要么干脆为了节省开支尽可能地减少安全工作人员,在旅游高峰期出现安全工作人员短缺后,便临时抽调一些无任何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知识的人员充数,其后果是极其危险的。

(2)安全管理体系

我国大多数旅游景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缺乏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也不能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中,例如:一些景区的大型设备,不按标准要求进行安装、试车和检验就投入运营;旅游设施老化,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3)安全管理手段

目前,大多数景区仍停留在原始的坐等事故报案或巡逻的阶段,无法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有效的(视频安防)。旅游景区自身地形、气候环境复杂;面积大、人员复杂、游客流动大,不易于防卫,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安全隐患。

3、社会综合因素

(1)社会安全管理机制

我国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多而复杂,风景区的日常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机构,如旅游、工商、交通、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等诸多部门,各部门、机构之间大多没有完全理顺彼此的行政关系,因而导致多头领导、管理错位和混乱。更严重的是由于职责不明,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形成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该现状使得景区安全受到威胁,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2)旅游安全相关法规

旅游安全管理立法还不完善,一些颇受游客欢迎又对安全需要较高的特殊旅游项目未能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导致旅游设施安全事故频发。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相对于旅游经营实践存在滞后性,至今还设有建立起专门的旅游安全法,遇到棘手的问题,只能套用其他相关法律。

(3)旅游安全管理执法

由于种种原因,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目前,我国旅游景区普遍存在重旅游基础建设,轻安全设施建设。这二者的结合使得景区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直接给游客的安全带来了威胁。

4、 其他因素

导致旅游安全事故的其他因素主要是自然因素,如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这些因素在山区型的景区最容易发生。同时也有人为因素,如旅游设施的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等,往往也埋下了安全的隐患,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因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就时常发生。此外,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由社会环境安全因素引发的群体恐慌、拥挤踩踏等事故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景区应该如何应对?

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一)旅游经营者的安全救助和处置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旅游安全事故主要指涉及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者的安全事故。发生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后,旅游经营者均应履行安全救助和处置义务。

“立即采取”是指在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该事件后的第一时间进行相关工作,强调即时性;如果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

“必要的”指在旅游经营者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救助和处置措施。由于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复杂性、严重性等,旅游经营者通常没有能力完全承担对旅游者的救助工作和事件处置工作,不适当的处置可能会造成二次损害,因此,旅游经营者应在“必要”的范围内积极采取合理措施来实施救助和处置。

救助和处置措施主要包括:营救受害旅游者,疏散、撤离、(名称替换)受到威胁的旅游者,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应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以及其他应当采取的救助和处置措施。

(二)旅游经营者的安全报告义务

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有关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拖延,以便及时组织抢救。

(三)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者的妥善安排义务

对旅游者进行妥善安排的义务也是必要救助和处置义务的一部分。由于旅游经营者对当地环境更熟悉,比旅游者有更强的救助能力和可利用的资源、条件,因此,旅游者在脱离事发现场后,旅游经营者有义务在能力范围内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转移至临时避难所,解决食宿等问题,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及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等,避免旅游者再次遭受伤害。

五、如何进行有效安全管理

(1) 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游客的不安全行为有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执行;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 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 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的过程中,造成游客烫伤、食物中毒等事故。

(4) 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 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 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 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这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 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 做好对台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景区的破坏以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10) 做好特种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如攀岩、冲浪、骑马、拓展训练、蹦极、速降等。

(11) 处理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因素。

(12)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游乐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六、景区安全提示语

1、驾车旅游心莫急,守法行车保平安。

2、走文明路 开安全车 度平安假期。

3、维护景区公共设施,不攀摘花木,不乱刻乱涂乱画,不损毁景区建筑。

4、 畅游天下美景,安全不忘其中。

5、处处留心皆风景,时时小心无险情。

6、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8、游遍天下山川,只留脚印一串。

9、文明游天下,温馨你我他。

10、文明礼仪从小节做起,出境旅游显大家风范。

11、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12、在外旅游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13、在外请不要轻信别人。

14、请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消费。

15、山水美丽静心赏,注意脚下心不慌。

16、走路不看景,留神您脚底; 看景不走路,驻足观美景。

17、构建和谐环境,关注旅游安全。

18、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19、安全记在心,平安走天下。

20、走文明路,开安全车,度平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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