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人离婚后嫁妆归女方
【以稿换稿】 作者:李莉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离知”是宋朝的法律术语。休妻一般是男方主动,而“离知”则是男女双方平权,相当于现在的离婚。宋朝时期规定,男女双方如果闹离婚,女方当初陪嫁过来的嫁妆仍然全部属于女方。不管婚后男方给了女方多少钱,也不管夫妻双方婚后担负了多少债务,都不能用女方的嫁妆去还。宋朝时期的嫁妆是一个相当特殊的财产种类。嫁妆并不是单独注册在妻子名下的产业,官府要求财产都要以户为单位登记在男户名下。然而,女人在有生之年却有权管自己的嫁妆。在兄弟同财共居时期,妻子的嫁妆被视为“妻财”,分家时不在分割的范围内;在夫妻“离知”时,法律将保护女方的婚前财产,即嫁妆或嫁妆换钱后置办的房子、田地等财产仍归女方所有。
【来源:整理自互联网】
- 上一篇:基因疗法:从第一代走向第二代
- 下一篇:唐代法律中的“冷漠罪”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