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秘范文>> 实用文档>>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三

    】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点击收藏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职责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职责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
       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
       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
       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到达校车使用标准。
       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
       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 …

【文章共1355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