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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文标题你应该注意什么?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江苏华图教育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1.标题构成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是不可随意省略的,如省略发文机关、省略文种等,都是不正确的。对于一些非重要的、极其简短的通知、通告,也可省略事由,但在任何情况下,文种都是不能省略的要素。

2.标题中的标点符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标题的位置及排列

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人名、地名不能分割成两行表示。

4.公文中机关或单位名称的用法

(1)以(单字替换)委名义所发的文件,如系采用《中共××文件》形式的版头,其发文机关名称可以使用简称。

(2)要根据文字的繁简视情确定使用全称或是简称。

例如公文版头、标题、发文机关署名(落款)中所涉及的发文机关名称,究竟以使用全称还是简称为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定。一般而言,如果机关名称字数较多,特别是一些企业名称往往冠以一二十个字,为简洁起见,则通常应当使用简称,以使行文趋于简洁,并求得文面布局的醒目、匀称、美观。但需要注意的是,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必须是简称,而且是高度浓缩了的称谓;印章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则应使用全称,以示庄重、严肃。

(3)要根据公文的运行范围和内容性质酌情确定使用全称还是简称。

就一般而言,对于系统或机关单位内部运行的公文,其发文机关名称可以使用简称,既不会令人费解,又会使行文显得简练,便于接受;但对于那些政策性、规定性较强的公文以及会议性公文,如公报、决议、会议纪要等,则应以使用全称为宜,以体现行文的庄重性和严肃性。

(4)要注意讲究规范。

根据公文处理法规的规定,在公文写作中第一次使用机关名称时应当使用全称并用括号注明简称,下文再出现相同名称时,则始可用简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简称的使用必须注意讲求规范,不可随意简化。例如“中共××委员会”、“中共×某乡(单字替换)委”之类的简称即不符合规范。其中前者的问题在于繁简混杂,“中共”是简称,但“委员会”又不是,故而应改为“中共××委”;后者的问题属于叠床架屋,其原由已如前述。

除了以上常考点,公文标题出现的错误是非常多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总结一下公文中常见的错误,希望以后能够在公文写作和考试中避免犯这类错误。

1、三要素残缺不全

由 《办法》可知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也称事由)、公文种类 (也称文种)三要素组成。但日常生活中,可发现在实际公文写作时,会出现标题缺少事由,没有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的现象,如《× 某市人民政府决定》。

在所有公文标题写作时,比较难拟写的是批转 (转发)性通知标题,这种标题有时会缺文种,如《× 某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的意见》。作为批转性通知标题连通知文种都缺少,该公文显然不规范,应改为 《× 某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意见的通知》。

有的标题由于缺少介词容易产生歧义,如《× ×大学自学考试报名通告》,由于缺少“关于”完全可以理解为“× ×大学自己自学考试报名”,另外“报名”和“通告”之间也缺少必要的虚词,表意不明确,应改为《× ×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报名的通告》。所以,公文标题三要素的残缺不全往往使标题表意不清晰,损害公文的质量。

2、事由概括不当

公文标题的主要内容通常叫事由,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这个标题中,事由仅3个字,其名词性的特征可以表明 “教师节”是已经存在的事物,这与公文内容相悖 (内容是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 9月 10日为教师节),应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教师节的决定》。

又如《× 某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该公文的本意是拟新建希望小学,需请求上级拨款,事由概括不够准确,应为 《× 某乡人民政府关于拨款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写作请示标题还应注意“申请”与“请示”不能同时使用,请示已经包含申请。如《关于申请组建× ×学校的请示》,“申请”与 “请示”重复罗嗦,事由概括不简洁,应为《关于组建× ×学校的请示》。

《× ×省委关于上半年抓(单字替换)建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半年”概念不准确,即使当时没有歧义也不宜提倡;“抓(单字替换)建工作”的 “抓”最好不用。可改为 《× ×省委关于2005年上半年(单字替换)建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

3、文种不规范

《办法》规定的行政机关的公文文种主要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13种。有的公文标题使用的文种不符合《办法》的规定,如,《关于× 某同志工作安排问题请示的答复》中的“答复”不是《办法》规定的文种,应为《关于× 某同志工作安排问题的批复》。

还有的将法定的两种文种合并使用,如,《× 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请示报告》,此标题将“请示”和“报告”两种文种混在一起变化为新文种,显得不伦不类,应改为《× 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请示》。还有乱用文种的情形,如,《× ×大学关于张× ×等 6名同志任免决定的通知》,在《办法》里“决定”和“通知”是不同的文种,而且 《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任免人员应使用通知,应为《× ×大学关于张× ×等 6名同志任免的通知》。

拟稿者为方便省事,有的标题还会缺少文种,如,《× ×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农村工作的部署》,“部署”不属于文种,应为《× ×省人民政府关于 2007年农村工作部署的通知》。

4、语序不当

公文标题事由的次序不当也会产生歧义,如,《关于工业发展生产情况的报告》,“工业”与“发展”的次序不当,应改为《关于发展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  又如,《关于组织青少年支援甘肃采集树种的通知》,由于语序不当而存在“组织青少年 (用捐款捐物等形式)支援甘肃采集树种”之歧义,根据文意可改为 《×××关于组织青少年采集树种支援甘肃绿化荒山荒原的通知》。

5、虚词使用不当

公文标题的三要素组成要有顺序。如果顺序混乱,会严重影响公文的质量。“关于”的正确位置应在发文机关之后,如,《关于××省财经校向××大学联系临时住房问题的函》中“关于”与发文机关的位置应调换一下,正确的标题应为《××省财经校关于向××大学联系临时住房问题的函》。

6、语法成分残缺不全

如,《×某所关于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函》,“委员会”前缺少必要的动词,应为《×某所关于组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函》

7、“两转 "印发错用

“两转”通知标题错用现象也不容忽视,如,(×某县粮食局转发 《×某市粮食局转发 (省粮食局转发 (国内贸易部关于报送来信来访工作统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办法》规定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该标题转发的公文属于一般的行政公文,不使用书名号;另外,层层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可省略掉中间转发的层层过桥,直转最上级领导机关发文标题,而在正文中说明转发情况,应改为《×某县粮食局转发国内贸易部关于报送来信来访工作统计通知的通知》。

又如,《印发 (关于严格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的通知)和 (×某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此公文 “印发规定”可以,但“印发通知”就不妥了。另外,根据公文内容也没必要在一份公文中印发两个文下发,而完全可以将第一份公文中的内容完善到管理规定里,规定中包含不进去而又必须讲的内容则可以在通知中指出,可改为 《×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某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

最后,公文的标题是公文的 “眉目”,拟写既要揭示主旨又要简洁,还要引人注目和符合相应文种的写作规范,而且便于阅读、管理和使用。公文标题拟写应做到中肯、简明、醒 目、得体。在实际拟写时要避免上述7种错误,力图把公文的标题写得规范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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