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处理工作条例》解读,句句是箴言
【以稿换稿 】 作者:小白 发布:2017年01月09日 阅读: 次
听从了老师的建议,今天又重读了条例,体会很深,又有新感触、新思路、新理解和新想法。建议大家也能坚持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当作本本来学习,举一反三、精读深读。作为资深小白,我谈谈今天的几点学习心得:
一、党政机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条例》
《条例》是为了适应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而制订,熟练掌握有以下几方面好处。
一是有助于办文。《条例》在总则和公文种类之后,详细讲解了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语言简洁明了,内容丰富全面。尤其对于新入职的小白来说,不管你是在哪个科室,都能通过《条例》尽快熟悉办公室运行情况,早日适应工作岗位。
二是便于公文写作。《条例》中明确的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针对不同工作需要使用相应的文种,能够帮助没有文字经验的小白在掌握每一文种模版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一篇初稿。
三是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文章写好了送到领导面前,总是被问一些莫名奇妙的问题。通过钻研《条例》发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那就是仅仅为了写而写,没有把文稿放在整个公文处理流程考虑,出现了格式不规范、用词不准确、主送机关有缺失等问题,这些都可以通过时常学习《条例》来避免。
二、公文种类有明确细分
针对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明确15类文种及适用事项,在这里只简单写几类常用文种。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常用说“发文机关+事项+提出意见。”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确保党政机关政令畅通
一是公文写作更加规范。不同文种,适用党政机关工作需要具体事项,公文写作有规可循,效率更高。
二是公文运转更有标准。《条例》对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都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一方面保证国发文机关公文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受理机关清楚明白地理解公文意图,确保上传下达。
三是公文效用得到增强。对于基层机关来说,时常翻阅《条例》,能够不断发现新方法、新思路,更好地理解公文意图。同时,推动公文管理更加规范,避免遗失、泄密,更好地发挥公文效用。
【来源:学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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