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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辞立其诚”说文风

以稿换稿 】  作者:卢忠仁   发布:2016年07月15日   阅读:

“修辞立其诚”这句话出自《易传》。对于“修辞立其诚”中的“修辞”,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比较多的人认可的一种解释是“修辞者,立言也”。也就是说,“修辞”是指撰文著书等立言行为。“诚”的含义,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真实无妄”、不欺骗,还可引申为规律、真理等。“修辞立其诚”这句话,对于撰文著书者来说既是一个基本要求,又是一个很高标准

“修辞立其诚”首先要求我们在撰文著书时要有诚心,说心里话、真心话,心里怎样想就怎样写,落在纸上的文字一定是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不能作伪说假话、写谎言。“修辞立其诚”的反面就是“修辞立其伪”,撰文著书时心口分离、心辞不一,其表现或是曲说阿世、巧言媚俗,或是浮言夸饰、言不由衷,或是故作高深、故弄玄虚,或是装模作样、卖弄文笔,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批评的那样:“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在我国的文化传统中,“修辞立其诚”一直是撰文著书时的一个基本原则,许多学者都以违背这一原则为耻。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在“文革”时期的“批林批孔”中曾经写过一本违背自己本意的小册子《论孔丘》,后来他对这一失误痛悔不已,多次提及,而且剖析失误的原因就是违背了“修辞立其诚”。他说:“我在当时的思想,真是毫无实事求是之意,而有哗众取宠之心,不是立其诚而是立其伪”。今天,虽然大部分人在撰文著书时始终坚持“修辞立其诚”的原则,但夸大其词、言不由衷、虚与委蛇、文过饰非的问题并不少见。要克服文风中的这种“假”,还必须牢记“修辞立其诚”的原则,努力做到谎话一字都不留。

“修辞立其诚”除了要求撰文著书时说心里话、真心话,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要求撰文著书时求真理、立真理。这涉及对“诚”的理解。《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也有同样的说法:“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里作为“天之道”的“诚”,在朱熹看来是“天道之本然也”,也可以说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和法则;“人之道”就是要去努力把握客观存在的规律和法则,从而获得真理性认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修辞立其诚”要求我们在撰文著书时不仅要说心里话、真心话,而且还要保证至少是争取让自己说的心里话、真心话有真知灼见,是真理。这一要求标准更高,更不容易达到。许多时候,一个人说的虽然是心里话、真心话,但不一定有真知灼见,不一定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真理,有时候甚至还是错误的。那么,如何才能使自己在撰文著书时做到求真理、立真理呢?关键是在撰文著书前下苦功夫,形成良好的学风。只有具备良好的学风,才能在探索规律、认识真理上有新发现,说出新话。所以,《中庸》在谈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之后,紧接着就说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接近真理、认识真理、说出真理。否则,撰文著书时难免说一些套话、空话甚至完全错误的话。这是在改进文风中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

(原载《人民日报》2010年6月18日第7版)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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