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办秘书局常务副局长:批文与圈阅的学问
【以稿换稿】 作者: 李欣 来源: 李欣文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按: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李欣的一篇文章《批文与圈阅的学问》。李欣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常务副局长,是《秘书工作》杂志的第一任主编。
批文与圈阅的学问
李欣
批阅文件,一般是在本层次领导成员之间进行的。如果把文件批给本层次领导成员以外的某个领导人看,那多半是要这个成员注意或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某个问题。
批阅文件的用意不同,批法就不同,阅文者则根据这种不同的用意、不同的批法,采取不同的阅读态度和签阅方法。
一种用意是领导成员间通报情况。就是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中说的“互通情报”。目的是成员之间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以“取得共同的语言”,利于决策,利于团结。
“互通情报”的方式,一种是口头说,一种是批文件。这个文件其他成员没有,或虽然有但不一定看,主动者就批阅。怎么批呢?可以写上“请张三、李四、王五……同志一阅”,再完整一点,还应加上“退某某”一句,以便存档。
有的在批上某某阅之后(或之前),还批了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引起阅者注意。如果批者的目的是要阅文人一般阅知,被批阅的同志就可在自己的姓名上画个圈就行了。
再完善一点,还可签上月、日,以示自己是什么时间看的,对传阅全过程的效率负责。读者可以领悟,“互通情报”不止是随便传播一条信息,而是为了取得共同语言,利于决策,利于团结的。
另一种用意是断事决策。领导成员逐个传阅而后决事,也是一种集体决策。日常工作中要决断的事务很多,不可能事事都拿到会议上去讨论通过。
有些事因为并不太重要,而所拟的方案办法又较成熟,有些事已在会上讨论通过而只是把最后定稿再传阅一下,有些事情紧急来不及开会而又必须有几位主管成员共同决定,等等,遇到这些情况就只好采用批阅的办法决策。怎么批呢?
一般写法是:“请张三、李四、王五……核阅后交某某办”,“拟同意这个文件,请……核阅”,“此件已改过几次,大体可以了,请……再阅,如同意请交某某办理”,诸如此类。批者可以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出来(但不可太长),由阅者斟酌表态。
由于目的是断事决策,被批阅者的态度就比阅看前一种文件严肃而认真。有不同意见,自然是要写上去;如同意,那就有几种签画方法了。有的是在自己姓名上画个圈。画圈虽然没有写明自已是什么态度,由于文件是决事性质,按照约定俗成规则,既然没说不同意见,画了圈就算同意。
签画是在领导层成员之间进行的,范围很小。政务决策是严肃的大事,除了个别时候有委托秘书代画(这也是不应当的),绝对不允许别人假冒代画。有的是自己画圈后又签上日期,甚至签上名字,以示负责。可见遇到这个情况就不是简单地画圈了。
还有的是在签画的同时,写上了“同意”二字。若是对文字有了修改或根本就不同意,那就可能批上:“内中有一点修改,请酌”,“此事似可暂缓再定为好,请某某再酌”,等等。
凡是有不同意见,很少有直批“我不同意”、“我反对”、“不发为好”这类过于生硬的语言的。
可见,传阅和签画(包括画圈)是很有文章、很有学问的。有人以为画圈如此容易,不过是举手之劳。其实,一“画”顶千钧。
还有一种批文,是一位领导成员批给本领导层以外的,多半是下一级的领导人的。其用意或是请其注意本地区、本部门的某种情况,或是请其解决什么问题,或是把某人的一项请求批给他考虑。
这类事情的批法也很有讲究,大体上有直接、温和和婉转含蓄三种。例如:“某某同志,此文反映的问题甚堪忧虑,请设法派懂政策、有能力的同志调查解决为好”,“请此件送某某同志一阅”,“某某同志,此事是否可行,请你酌予处理”,等等。
这类批文内容一般称为批示或批语。收文人对这类批文就不能画圈或签上姓名、日期就算了事。一般的情况,是再批所属部门或某人处理落实,将情况报告给原批文人。
对后一种,虽然批文语气是可否两可之间,但批文人原意往往是倾向于办理(只是“转某某酌处”这类批语才是两可之间),收文人往往也得顺意办理。但如确实有困难,或与事实出入太大,也可以逆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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