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的战时秘书工作
【以稿换稿 】 作者:费云东 发布:2016年07月10日 阅读: 次
一直处于抗日战争最前线的八路军各作战部队,在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浴血奋战的同时,培育出一支能文能武、具有特殊战斗力的秘书工作队伍。这支秘书工作队伍在辅助部队指挥员组织战斗、管理部队、训练部队等项工作中起到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战时秘书机构的设置
八路军总前委和各作战部队秘书工作机构,是根据指挥员和指挥机关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一般机构设置是:连队有文书,营部有技术书记,团、旅司政机关有文书股或总务股,师以上司政机关有秘书处或参谋处、总务处、机要室等。师以上秘书工作机构不但名称各不相同,其工作职能也有不同。
秘书处以处理各种公文为主。据1937年7月11日《彭德怀、任弼时关于成仿吾或舒同任秘书处长问题给毛泽东、朱德电》中说:改编后,八路军总指挥部和各师“官样公文与应酬文电必大为增加”,故应设秘书处。毛、朱回电同意。于是,八路军师以上指挥部基本都建立了秘书处。秘书处内设文书科和总务科,负责公文处理和行政事务工作。
参谋处给指挥员当参谋做助手。1938年8月前后,八路军总部和一些师级指挥机关将秘书处改为参谋处。这是根据指挥员和指挥机关实际需要改变的。1940年3月《八路军各级司令部(军、师、旅、团)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指出:在部队首长身边工作的秘书、参谋人员必须“具有优美的政治品质、现代的科学知识,先进的军事理论和高度的技术技能,才能完善地进行司令部的工作”。就是说,在部队指挥机关从事秘书和参谋工作的人员,不但要懂政治、通文理、熟公文,还必须懂军事、会打仗。于是,将秘书处改为参谋处。参谋处内设作战科、侦察情报科、通讯科、机要科、队训科和秘书科。这些科的工作人员在作战时当参谋,管理部队时当助手,处理文件电报时当秘书。
总务处也管文书处理。在八路军的司令部将秘书处改为参谋处的同时,八路军总政治部(野战政治部)和其他一些师级政治机关也将秘书处改为总务处。总务处内设文书科和总务科,分别负责文书处理和机关生活管理工作。
机要室主管机要电讯和文书处理。在八路军旅以上司政机关内还有一种称为机要室的秘书工作机构。机要室有综合机要室和机要秘书室之分。综合机要室内设秘书科、机要科和管理科,分别负责机要电讯、文书处理和行政事务工作。例如1939年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内就设有机要室,兼有秘书处和参谋处两种工作职能。还有些军事部门设有机要保密室,配备1名机要秘书,主要负责机密文件和电报的承办和保管工作。
战时公文规格要求
1940年3月《八路军各级司令部(军、师、旅、团)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八路军各部队拟制公文时必须注意:
草拟文件的电报以“简单明了”为原则。八路军各部队常用的文电有命令、号令、训令、通令、指示、决定、决议、通知、通报、布告、呈签、报告、总结和统计报表等。在草拟这些文电时,必须内容新颖充实,文字不能冗长。提倡“专题”文件和“一事一报制”。
文件电报用纸大小要便于收藏和携带。八路军各指挥机关下达的指令性文电是要下级经常依照执行的,所以拟制时应想到收文者以“易于携带,以能在皮包内放下为适”。
一切文电草拟时应从左而右横写清晰。不但使用纸张要大小一致,而且要书写一致,即每份文件电报均应“横写由左而右,每页20行,每行20字”这种书写一律的文件和电报便于案卷管理。
文电应注明年月日。注年月日有两种:在党政军内部行文,均用公元纪年;与友党友军公文来往则使用民国纪年。
对外例行公文要符合友军公文格式。国民党部队和其他友军行文一般用半文半白,也使用标点符号,文件也分抬头、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但具体格调与我内部行文不同。友军公文的抬头部分包括文件名称、文件事由、文件年月日、发文者和发文地址等;正文部分主要写内容,一般第一行为受文者,称“钧裁”“总座”“委座”等等。一般正文不分层次一贯到底;结尾部分包括此文是给何人、何单位,发文者姓名或单位。一般要发文者姓名下挂一“职”字,以示谦逊。我军给友军例行公文一般也采取此种格式。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声讨性通电或抗议性公文,就陈辞激烈不那么客套了。
战时文件电报的管理
为保护我党政军机密安全,八路军各部队在加强保密工作的同时,均极度重视文件电报的管理。
设置专人管理机密文电。根据1938年8月毛泽东等在《致各X首长训令》中有关机密文电应“指定可靠专员负责保管”的指示,旅或军分区以上司政机关都设立了机要保密室,配备有机要秘书、机要参谋或机要文书专管机密文电。师以上参谋处机要科还建立了电整股,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机密电报的工作。
战时一切文电要分类立卷。《八路军各级司令部(军、师、旅、团)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司令部应将全部文件电报集中起来分为作战类、情报类、部队编制管理类、队训类、机要电讯类和文秘类等,然后分别各类立成“司令部案卷”,“案卷”务求简单、轻便、易于携带和便于检查与使用。
加强对机要秘书、机要参谋等人员的教育。为贯彻中央军委指示,八路军总部特意在《八路军各级司令部(军、师、旅、团)暂行工作条例》中指出:各部队秘书参谋人员等“必须具备的素养是:负责任、守机密,细心地而深刻地研究问题,艰苦地而耐烦地进行工作,积极而虚心地努力学习。不骄矜、不颓丧、不好名、不贪利”。由于八路军有了这样一支素质优良的参谋、秘书工作队伍,不但保密工作做得好,文件电报得到了安全管理,而且辅助指挥机关胜利地完成了作战任务。
【来源:秘书工作杂志(微信mishugong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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