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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苑纵横

略论我国古代军事性公文——誓、檄文、露布

以稿换稿 】  作者:姚刚   发布:2017年06月27日   阅读:

从上古三代黄帝统一华夏的部落战争,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争雄称霸,再到经历秦汉短暂一统之后的魏晋纷争,战争从来不曾销声匿迹。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军事性公文出现,在乱世中兴盛,又在盛世中衰落。本文选取我国古代军事性公文中颇具代表性且较有生命力的三种文体——誓、檄文、露布,结合古今文献,做一简单梳理与探究。

一、誓:恭行天罚,多迷信色彩

据杨树森先生考证,我国现存最早的有史料可考的公文名称就是“誓”,而公文史上最有代表性的誓则出现在《尚书》中,包括《甘誓》《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以下简称“六誓”),共计六篇。六誓多与军事活动乃至征伐有关,其战前动员、训诫兵士意味十分明显。如《尚书·甘誓》,是夏启继承王位后对存有不服之心的有扈氏进行讨伐而于甘地所发表的誓师辞令,“大战在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悔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1]

从上古到三代,誓的对象和范围虽有所区别,但其最重要的目的依旧是“宣训我众”,强调对己方将士的训诫和鼓舞;同时也对征伐对象进行鞭挞,申述其无德暴行,凸显征伐的正义性,从而激起将士们的斗志。

《尚书》之誓,除了在上述用途和功用方面独树一帜,同时也表现出其在创作过程中的程式化倾向。如《尚书·甘誓》,将全文分为三个层次。开篇言征讨对象之罪,说明其无德之行,激起己方将士对征伐对象的痛恨,调动军民参与战斗的积极性;再言己方兴兵征伐之意;最后,起兵者对整个征伐行动作出简单的战术安排,并承诺对有功者奖赏,对贪生怕死者惩罚,强调将士对军纪的遵守。

作为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一类军事性公文,誓显然处于一种待发展状态。它虽“文止数十言”,又能做到“包举无遗”,显得精要而又广博,但只是将己方将士作为誓辞受众,无法让敌方知晓,震慑性有限,因此,在秦汉之际便渐渐失去活力。在誓的基础上,古人又创制了一种新的军事性公文文体——檄文,其受众为敌方将士,更突出对敌方的指斥,也更具威慑性。

二、檄文:战前声讨,灭敌之威风

如前所述,古人在誓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创制了新的军事性公文文体——檄文。

檄文,最始只是一种书于二尺木简上的文书。其后,古人逐渐对檄文的功用进行扩展,使其成为并基本固定为军事征伐中常用的公文,用来“陈彼之恶,说此之德”,通过历数敌方罪过、灭敌方威风等方式来达到宣扬己方德行和善举,并鼓舞己方士气的目的。

檄文的发展离不开军事斗争,越是诸侯纷争、战乱频仍,也就越能一展身手。在经历秦汉的定型定体之后,檄文也迎来了黄金时期——魏晋南北朝。此时期的檄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比前代有所进步。比如汉末陈琳所作的《为袁绍檄豫州文》,洋洋洒洒一千七百余字,且多为四六句式,带有较为明显的骈俪对偶色彩。这篇檄文是为征讨曹操而作。陈琳先用大量笔墨细数曹操罪名:“……爵赏由心,弄戮在口;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百僚钳口,道路以目……”读来让良善之人心生恨意。下文又将袁曹双方军力进行比较,极言己方兵强马壮,士气如虹,反衬曹操军心涣散,不堪一击。最后号召天下义兵共同反曹,并重金悬赏曹操首级,将檄文的鼓动性和斗争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檄文源于上古之誓,萌芽于战国,于秦汉之际初备体式,在魏晋六朝的战乱纷争中逐渐成熟,带有浓厚的六朝骈俪风华,文学性大增,其文体功能演进更趋明显。同时,檄文在漫长的发展中也表现出一种程式化倾向:开篇历数敌方罪恶,为其打上道德沦丧的烙印;其后侧重于双方军力比较,多言敌方之不堪一击,而己方师出有名;最后再以鼓动性话语做结,激起将士杀敌之心。此后,我国封建社会多处于大一统状态,虽时有战事,但檄文的发展逐渐走向衰落。

三、露布:战后报捷,奏凯旋之歌

战前有誓、檄文用以声讨敌方罪恶、震慑叛逆之心,战后当传播克敌凯旋之信息,因此,露布也成为古人征战中必不可少的军事公文之一。露布之名,最早见于汉。黄春平先生认为汉代露布多用于政务信息发布,主要包括帝王的赦赎诏令,臣子对重大时政的奏议,尚未成为后世常用报捷文书。

露布作战后捷报专用公文,与檄文功能明确区分,大体自北魏始。露布的使用程式是,先书写于大幅帛绢上,再用竹竿高高挂起,大张旗鼓地展示,其目的是“欲天下闻知”克敌之喜,似乎与现代横幅有些许相通之处。克敌制胜之际,作露布将告捷之喜与军民分享,这对于提升士气,增强将士对胜利的渴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露布作为捷报被普遍使用,既得益于时代环境的变化,也是统治阶级大力推动的结果。《文献通考》载,“唐世取人随事设科……诸如诏、诰、章、表、箴、铭、赋、颂、赦敕、檄书、露布、诫谕……所试者,章、表、露布、檄书用四六”。唐朝不仅将露布、檄文纳入科考的应试范畴,同时还规定了必须用四六文进行写作。

明清以后,露布由于其文体功能的实用性大大减弱,自然不免淡出军事性公文体系,最终于民国被废除。

四、余论

誓、檄文、露布作为我国古代主要的军事性公文,三者在战前动员、宣扬军威及战后报捷传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现代公文写作提供了一些启示。首先,三者在行文中多充斥着写作主体强烈的思想情感,如誓中自诩遵天命而伐叛逆,檄文中呈对方之罪恶;而现代公文则强调客观性,讲求事实,不流露出写作主体的情感。其次,三者在行文中多用典故,讲究文辞修饰;而现代公文更注重简洁明了,忌辞藻堆砌、长篇大论,以让人一目了然为宜。再次,三者为满足军事斗争需要而刻意添加浮夸言辞的行为,是现代公文之大忌。

注释:

[1]曾国藩纂,熊宪光、蓝锡麟主注《经史百家杂钞今注》,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来源:秘书杂志(微信mishuz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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