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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1、某地委、某地委办公室行文一律要用统一的文件撰制单,所拟文稿应送秘书室按程序处理,不得直接将文稿送某地委领导。
       2、秘书室收到文稿后,先进行核稿,对发文的必要性、内容、文字格式、文种、发文范围等进行校核修正,打印出清样后,送分管领导审阅。
       3、文稿按程序由领导签发后,立即安排印发,无特殊情况,领导签发后的文件,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分发到有关单位。
       4、某地委文件和以某地委名义发的电报,经分管文字的副主任、常委主任审阅后,由某地委主要领导签发,某地委办公室文件由常委主任或某地委副书记签发;以某地委办公室名义发的电报,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文章共304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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