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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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水利局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 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创新服务的干职工队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树立良好形象,根据据《关于评选表彰20×-2021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的通知》(益文明委[2021]×号)要求,经局(单字替换)组研究决定,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和(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学(单字替换)史”和100周年(单字替换)庆为契机,以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大力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与时俱进,服务创新,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把某市水利局打造成为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单字替换)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责任科室站(中心)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与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组一致。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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