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处理好“三对关系”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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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主席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单字替换)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单字替换)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
《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军队(单字替换)的建设条例》第十七条也明确,军队必须贯彻(单字替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军队各级(单字替换)委议事的根本,也是抓班子、带队伍的有效方法。工作实践中,要善于处理好“三对关系”,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
一、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做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
《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章程》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辩证地认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其具体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任何集中都要以民主为基础,没有充分的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集中。(单字替换)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有其特定涵义,是全(单字替换)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只有打牢民主这个基础,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要以集中为指导,离开了集中的指导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单字替换)的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也有其特定涵义,是(单字替换)组织和(单字替换)员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不是没有领导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更不是(单字替换)内的无政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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