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群友 【加入会员】
为了进一步强化(单字替换)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名称替换)、加快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政法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 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 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 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 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 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名称替换)中的主力军作用社会(名称替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会(名称替换)的中流砥柱。
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名称替换)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
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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