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检查督办提案工作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张某某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协主要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某政协领导同志检查督办提案,可以有力地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为使某政协领导同志检查督办提案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半年听取一次学习提案委员会工作汇报,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指导提案工作。
二、检查督促各自分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内有关提案的办理工作,阅示学习提案委员会呈报的重点提案,并写出具体批办意见。
三、参与学习提案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提案的协商办案、视察办案、跟踪办案等活动,以及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检查评议等工作。
四、对在检查提案办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办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出面与某委、某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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