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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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进我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工作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卫计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街道(单字替换)政办、民政办、计生办、中小学、工会、妇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委会。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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