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工作制度范本1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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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签发制度县委公文处理及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单字替换)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1、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县委全委会或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3、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任免、提名、推荐重要干部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文件,经分管常委审核后,由县委书记签发。
5、(单字替换)政联合行文,由县委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委办公室核稿,转县政府会签后,再由县委办公室办理;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县政府领导审签后转县委办公室办理。
6、县委常委会纪要由县委办负责起草,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后送书记审定签发。
文件签收登记制度一、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亲启的外)均由机要室收发员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
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三、收发员拆封和签发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须将标题(文件摘要)、发文字号、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等逐项进行登记,编号,保管。
四、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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