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廉政履职谈心谈话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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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领导、机关各科室、各企业(单字替换)组织:按照落实(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履职谈心谈话活动,现决定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谈心谈话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谈心谈话的人员范围1.委(单字替换)委书记与委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谈;2.委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企业(单字替换)员干部谈。
二、谈心谈话的时间和内容谈心谈话活动应在3月31日前完成,具体谈心谈话内容见附表。
三、谈心谈话的有关要求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要谈深、谈透、谈通,重点是谈不足,谈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进一步增进了解,共同进步。
谈心谈话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好《廉政履职谈心谈话记录表》。
各企业要参照此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谈心谈话活动。
市国资委(单字替换)委落实(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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