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lbb128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网站安全、持续、(名称替换)、高效运行,根据**总局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门户网站是**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网上服务的综合平台,是展示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信息化时代**部门联系社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章 网站建设第三条 门户网站建设以“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协同建设,突出应用”为原则。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综合管理部门信息发布审批。
局综合处负责门户网站中业务类、在线类栏目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业务部门信息发布审批。
局技术处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
各部门(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发布。
第三章 内容保障第五条 门户网站主要提供政务公开类、业务指导类、政策法规类、办事服务类等四大类信息,应当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 局门户网站信息的信息审核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拟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后,管理类信息提交局办公室审核、发布,业务类信息提交局法综处审核、发布。
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七条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各处室、直属单位共同承担。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局办公室制定的网站栏目信息保障责任分工表,按照“先审查、后上网;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应严 ……
【文章共1681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办法
- 下一篇: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