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殡葬改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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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省委、县委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政策要求,促进社会精神文明X,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本人作如下承诺:一、做好“五个带头”1.带头文明治丧。
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丧,不披麻戴孝,移风易俗。
2.带头节俭办丧。
在遗体火化当天安葬亲人骨灰;不“做七”,改革祭奠陋习。
3.带头生态安葬。
捐献遗体;积极参与骨灰散撒、海(江、河)葬活动;采取立体寄存、树(花)葬等集中、节地葬法安葬(放)骨灰。
4.带头低碳祭祀。
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祭奠先祖、祭扫先烈。
5.带头移风易俗。
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的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参与骨灰堂X捐资捐物,动员引导亲朋好友将遗骸、骨灰集中节地安葬(放)。
二、坚持“五个不准”1.不准治丧扰民:不得在居民小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参与沿街游丧、抛洒纸钱;不请乐队送葬。
2不准违规办丧:未经批准不得成立治丧机构、召开追悼会;在丧事活动中不大操大办、铺张浪、,借机敛财;不得用公车送葬、公款送礼、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的礼金。
3.不准违规安葬:不得将骨灰、遗骸装棺重葬,不得把骨灰乱埋乱葬,不得对老坟装修、硬质化。
4.不准污染环境: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祭品、燃放鞭炮;不得在有关单位限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燃放鞭炮。
5.不准迁就陋习:不操办、不参与“救阴灾”、“配阴亲”等明显的封建(名称替换);不默许亲友违法、违规办丧;不向组织隐瞒家人、同事违法、违规办丧情形;不为陋俗恶习站台说情。
【文章共657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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