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层党建“书记互访”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未央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抓好城市基层(单字替换)建“书记一号工程”重点任务,不断增强驻区单位与包保联系社区联谊互动,促进社区(单字替换)建与驻区单位(单字替换)建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县各驻区单位(单字替换)组织及社区(单字替换)组织推进“书记一号工程”重点任务,开展书记互访交流活动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互访人员
第三条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书记互访”制度由社区(单字替换)组织书记和驻区单位(单字替换)组织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确保互访任务见效见果。
第四条 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和工作需要,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互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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