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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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精准发力串珠成链,为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践。
在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中,某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在司法为民上出实招,在创新发展上谋新局。
一、扩展调解格局,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测预防”为前提,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源头治理。
一是强化纠纷化解联动体系。
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民联调”,实现“小事不出连队,大事不出某,矛盾不上交”目标。
今年上半年,全师多少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少个社区调委会,多少个连队调委会的近多少名人民调解员,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5%。
二是创新纠纷化解参与方式。
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刑 事 案 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案件。
全师组建(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部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室多少个,代写文书多少件、解答咨询多少多少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多少件。
办理各类公证多少件,接待来访群众多少人次。
三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矛盾纠纷,完善律师调解、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行政复议、(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等非诉讼 ……
【文章共1325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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