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秘范文>> 实用文档>>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民兵活动室管理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一、参加活动者应当服从管理。
       二、禁止穿带钉鞋和脏鞋进入室内。
       三、爱护运动娱乐器材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准裁剪、撕毁、私自带走报刊杂志和书籍,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四、参加活动者应当讲究公共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保持室内清新整洁。
       禁止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上、器材或刊物等上乱涂乱画。
       五、禁止利用文体用品进行赌博,严禁传播淫秽物品,拒绝其他不文明行为,违者严肃处理。
       六、健身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以防造成事故,视自身状况,选择运动项目和运动量,健身锻炼时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七、参加活动者,要注意自身安全,活动完毕后,随手关闭电源,并将所有物品归位放置整齐。
      

【文章共330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