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派驻机构做好工作的5个关键(总结的真棒)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安世亮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王岐山同志在(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上强调,派驻机构是(单字替换)委、纪委设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的“探头”,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
对此,派驻机构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单字替换)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1、定位要找准
派驻纪检组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列出职责清单,划清职责界限,把(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交还给驻在部门,尽快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要知道配合驻在部门开展工作不能代替纪检部门的监督,看似参与其中认为自己监督了,其实有可能就是帮助驻在部门完成部门工作,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
要牢固树立并实践“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理念,不能把纪法等同混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突出纪律审查,紧盯公职人员违纪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做到监督的再监督。
2、常念紧箍咒
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政权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对发现或反映的(单字替换)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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